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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崇拜的反思

為人師表,在信徒中要求他人要「作屬靈的事」,一但作生活中的事則稱「無計啦」(意即:沒法子,我也很無奈,不是自己願意的)。錯「教」屬靈屬世觀,然而這等人只喜愛作教師,自己卻從不相信自己所教授別人的。

因此,當一些人行在這錯誤道理上時,他們(接受這教導的人)乃是非常愁苦,也變得越發自義、偏行己路。回望教授這道的人,為何仍是能笑臉近人,毫不愁苦?他們不是常教導要有他們所稱的「受苦心志」嗎(其實愁苦心志)?因為,他們自己一直在努力於他們所指的屬世行為,他們是喜愛坐在摩西的位子上,喜愛向人說自己屬乎敬虔,但卻是能說不能行。

喜愛將他人所寫的當作是出於自己,不註明原作者,也不註明出處,為要在網絡中獲得無知者的稱讚,以此滿足自己的虛榮心。這也是最近發現這樣的人會有的惡行,他們沒有自己所認識的,只能重複同一話題,但內容仍然是抄襲回來的。

要責備這樣的人嗎?或許連責備也是沒有必要,因為此等人並沒打算聆聽別人的勸告,是如同沒有耳朵的人。但我們卻要自問,自己在支持些怎樣的人?我們會否也在惡人的罪行上有份?

因為,許多人很容易就胡亂去告訴別人,向他們說:「這裡很好,這人很愛主,我們一起跟隨他吧。」然而,自己卻從不認識這樣的人,既沒有與其真實生活過,沒有彼此監察過,更沒有按聖經教導為其合宜地在禱告中記念過。為什麼會這樣?「因為拜偶像太爽了」。

敬拜真神,需要我們捨己歸向祂,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要被不敬不虔的惡人逼迫,又常要與自己的感受相抗衡,要靠着神所賜的恩典力抗罪的誘惑。但是,拜偶像就輕鬆多了,而且可選按自己所喜愛的行,一但發現與「自己的心意」不相同,就換一個好了,反正假神如此多。

背起十字架,是一條需要付代價的道路。人若未曾認識到,也不看重基督所捨、所作的事,是不可能甘願背十架的。或許,這樣的人除了「埋堆」(結黨)過一些宗教生活,根本就未重生,未曾認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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