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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斥責假教師來省察我們自己的信仰

https://youtu.be/PDcsI0wx_cA

「若你不願被上帝所掌管,就必然會被撒旦所掌管。」

從這影片的內容來看,確實我們常常很在意自己的感受,就是連解讀聖經,也是出於個人的理解,包括單看字面就跳了進去解釋經文。當我們渴想一些事是按自己的心意而行,就會連讀經也以我們自己的思維來解釋,漸漸忽略了全本聖經的重要性。

為什麼這位講員要提及「教義」?教義是有規範性的,是不按人所定的自由(隨己意而行),但若我們要來就近真理,必不能把自己的感受過於我們理性中早已知道的事實。

當一個人在明確知道的事實上仍不斷想找破口,像是想找到別的原因來解釋和自己不相同的想法時,這就是非常危險的時候,因為撒旦總是會告訴你和符合聖經的教義相違背的事,然後裝作認同你想法,讓你越來越相信「自己想法」是不會有錯的。其實,倘若我們已知可信的事,卻仍然要找更多證據、答案時,我們本身就是在親近那惡者,也就是學習聽牠的話,建立不信的心。

那惡者知道我們的軟弱,也知道聖徒如何能使上帝得榮耀,因此,牠必叫你多作懷疑,不要相信,要找更多虛假的破口來滿足牠所說的話。相反,一切不合宜的,必叫你繼續認同下去,只要通過你的感受就可以了,本已知道的事實必不讓你通過自己的情感,甚或會利用你的理情來服在情感以下(也就是常常叫我們以感受作為最終判斷的法官,凡不通過自己感受的,就不要信)。

那我們如何去判斷一些事的對錯?如何能得知自己所想是否合宜?如何避免自己會找聖經經文來支持自己,而不是去接受祂話語,遵行祂的道?

凡聖經明確要我們作的,明確禁止的,我們是否願意遵行?還是「再想想,再考慮考慮?」

我們一直在一些自己也覺得含糊不清的事上想找明確答案,想令自己可以情感被說服,聽上去好像很屬靈,像是很愛主,很願聽祂的話。若真是如此,為何聖經中清晰得根本不用解釋的經文,我們卻當看不到,聽不見,也不想理睬?我們難道認為上帝是可欺哄的嗎?

「我們實在很愛自己,總是無法捨己,因為不想被改變,改變太沒安全感了。」這會否也是你心中真實的想法?因此,你仍未能接受主,也沒能交出管理自己的權柄?

我們太習慣在安舒區中生活,習慣用個人的角度看事物,我們所事奉的或許根本不是神,而是我們自己的「感受」,它或許就是我們最大的偶像。

聽到聖經要我們去傳福音,人就會指自己沒口才,懂的不多,怕傳錯。那到底誰造你的口呢?你的認識從那來呢?若你自稱是信主,又是憑什麼確認呢?為何能確認自己信主,又無法向人傳講?

知道不該犯罪,但卻指說因為自己是罪人,是因為軟弱才犯罪。難道不是因為罪吸引自己,自己也愛它,所以才和罪搞在一起嗎?有誰是恨惡一個對象,卻又甘願和恨惡的對象常常共處?我們若愛誰,就愛聽誰的聲音,也渴望能常共處。這不就顯明了我們是因為愛罪而犯罪嗎?為何要自欺,裝作聖人般指自己不愛罪,只是軟弱?

要愛慕神的話,使我們可以切實的彼此相愛。但我們思想與行為上又怎樣?要愛慕高尚知識、哲理與文學,使我們可在人前顯明自己是個懂得多的人。聖經要我們不可停止聚會(有相交及共同敬拜上帝之意),要我們彼此相親,要誠實共處,因為我們知道那位赦免我們罪的主也是這樣。祂曾為我們捨命,又住在我們中間,常與我們同在,祂是信實的,在祂裡面毫無詭詐與謊言。祂會為別人的益處責備人,對不認罪悔改的人毫不留情的停止對話,但卻赦免傷心痛悔之人的過犯。不要忘記,祂所赦免的,每一個都是大大的得罪祂,但祂卻真實地赦免了他們,為他們捨命。

耶穌基督有感受嗎?當然有,但卻沒有一次是按祂自己感受作行走,反而是讓我們看見祂禱告時所說的:「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馬太福音 26:39)」其實不只是基督如此,凡有祂的靈同在的,也都如此行。「馬利亞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加福音 1:38)」

我在做些什麼?我仍然是愛自己,在拜偶像?還是愛慕神,遵行祂的話?我們是否真的已經知道祂為我們作了怎樣的事,也已經接受了祂?

人若不願放下自己,又繼續不斷強化及看顧自己感受,就是把十字架放在路旁,然後去吃喝,滿足自己的肚腹了。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到什麼, 縱然我們知道祂滿有憐憫,我們卻不願相信、接受祂,神的烈怒必在祂所定的日子發生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只在嘴上說接受救恩,只為恐懼而說信主,而沒有真正承認自己是罪人,也沒承認祂就已經拯救我們,使我們可以愛祂,並與弟兄姊妹切實的彼此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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