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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明白,神的律法是要使我們避免落入黑暗罪惡,就會幫助我們把聖經要求我們所盡的職責,和福音中的恩典應許,調和在一起(約一2:7-11)。雖然我們確知神並不是基於我們遵守祂的誡命才愛我們,但這不並表示我們的行為可以像是祂不曾給過我們正確指引似的。恩典並沒有廢掉教導、應許、指正和警戒;廢掉這些有助益的指引才是殘酷無情。

布澈南(James Buchanan)寫道:「關於成聖,人的方法是靠著律法,而神的方法是靠福音;前者是靠行為,而後者則靠信心以致於行為。」

如何傳講聖經的要求才會充滿恩典?

必須是為了將人從虛妄的生活方式中救拔出來,教導人拒絕不敬虔的事物,認識神的本性,知道祂已在愛中赦免了我們,可以教導我們拒絕那些背離神又危害我們的事。我們若是沒有明確地指出這些蒙福之路,那麼別人就找不到充滿神祝福的泉源。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道,神管教我們,不容我們繼續走在危險之路,是因為祂愛我們(來12:6);他也告訴我們,雖然沒有管教會讓人覺得快樂(來12:11),但警戒別人,使他們免受於神的管教,才是充滿恩典的。

如何傳講聖經的要求會變成不是恩典?
若是我們教導說,我們可以藉著自己如「汙穢的衣服」般的義來賺得神的愛,或是盡上我們的職責就可以還清我們所欠神的那無限的債,那麼,我們的信仰根基-信靠基督一次且完全、永遠地為我們付清罪債-就會受到動搖與破壞(羅6:10-14;來10:10;彼前3:18)。
如果神的憐憫單單只賜給義人,那麼這樣的憐憫也算不得是憐憫。當我們明白,我們的過犯絕對不會使神棄絕我們時,神的恩慈就能夠領我們悔改(羅2:4)。
單單教導人要行善不要行惡,將會使他們以為善行可以贏得神的愛。雖然這樣的教導是出於好意,為了要糾正人的行為,但是這種「惟靠人的努力」的信息,不但會削弱福音,也會使人偏離聖潔的真正根基(弗2:8-9)。真正地愛神,將會使我們全心願意遵行祂的旨意;而一顆重生的心,惟有在遵行神旨意時才會得到真正的滿足(羅7:22)。
我們不可輕看神在我們生命中的恩典,以及祂對我們要求的標準;我們也不可輕忽神的恩典與標準在基督徒生命中運作的順序。
更淺白的說法是,我們必須明白如何將我們的「所是」(身份)和我們「所行」分開;我們並不是因為所行的而得到神的愛,而是因為我們所是的身分,就是神以無條件的愛所賜給我們的身份,它激勵我們因感恩而有力量順服祂而行。如果我們將前後順序顛倒(人的天然本性都會如此),誤以為我們在神面前的身份是因為我們為神所行的,那麼我們就是將神的愛看成有條件的愛,我們的安全感也會動搖。然而,當我們領悟到「行為其實是源自己愛,而不是為了獲得愛」的奧妙,福音的大能就會深深地影響到我們生命中的各種關係。
我們決定要順服命令的要求建基於關係的事實上,並且不容這個順序被顛倒過來。當我們在家中活出這項福音真理時,便使得孩子們確信他們與我們的關係乃是建立在他們是我們的孩子這項事實上,而不是在他們的行為上(羅8:12-15;帖前5:5-8)。這樣的確信並沒有除去管教的必要,而是使管教不會傷害孩子的心靈,或是使他懷疑在家中的安全地位(來12:5-11)。
恩典改變了我們教導兒女的方法,恩典也應當會影響我們生命中所有其他的關係,包括、夫妻、朋友
同工,甚至敵人,但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舉例來說,當我的妻子做了令我不高興的事,我們傾向是以冷戰、怒氣,或是羞辱來對付她;我天然的反應是以她所做的事來看我們之間的關係,而不是以我們的婚約來看我們的關係。然而,一個能彰顯基督對教會之愛的婚姻,卻應以不同的原則來運作(弗5:21-33)。

我們既與基督聯合,就應該會愈來愈像祂;這些改變所影響到的,不僅是我們的個人,因為所有與基督聯合的人都會漸漸變得與主相像,所以這些人之間的差異也會漸漸消失。在教會中,不僅我們在彼此相待的方式上,應當反映出基督純潔與正直,我們之間因差異而產生的驕傲與分黨,也應該消失。

當我們與基督聯合時,雖然我們個人仍然保有自己的個性,但是我們的性格卻會愈來愈像祂。祂的聖潔開始在我們身上出現,我們和其他與基督聯合的人的差異也愈來愈小。

聖靈使教會這個大家庭中的每一成員都能反映出神的形象,因此減少了我們個人之間的不同,並且加增了彼此之間的愛。

我們可能會傾向於以非常個人主義的觀點來看福音;耶穌救了我,使我從我的罪中得釋放。祂會看顧我,我會與祂一同在榮耀中。但保羅在經文中指出,我們必須從一個更廣闊的角度來看福音。

恩典不只將我們從自己的罪中釋放出來,恩典也產生了一個新的群體;在這新的群體中,由於我們的生命共同仰賴著基督,因此我們之間那虛假與驕傲的阻隔就被剷平了。正因為如此,我們對這群體的責任也帶來了一種新的自由,是在其他的環境中找不到的。

我們不能脫離愛之律,就像我們不能脫離地心引力之律一樣。地心引力之律告訴我們,如果我們從頂樓往下跳就會受傷,而愛之律則告訴我們,如果我們偏離神因愛我們而為我們設定的安全之路時,就會危及我們並那些跟隨我們之人的福祉。雖然危及我們的不是永恆的福祉,但卻也並非沒有世上的後果。

當我們享受在基督裏的自由之時,神的愛之律也教我們要盡責任去體恤別人的需要與軟弱(羅15:1-6)。雖然在剛開始時,這樣的責任好像會使我們因為別人的需要與軟弱而受到限制,但是當我們在操鍊顧及別人的需要之時,我們反而會脫離綑綁,不會陷於自治律法主義之虛妄中。我們成聖的最終目標就是使神得到頌讚,這頌讚將在神的新創造中臻至完美,而現今世代基督徒的順服,也將使我們及別人得以先嘗到屬天的祝福。神以祂恩典的益處與祝福,使我們有能力把屬天的福祉帶到世上給別人,而我們自己也在這過程中,更豐滿地經歷到它們(羅8:17;弗2:7)。

若是我們不願意為了別人的好處而犠牲自己的利益與自由,我們就永遠不能明白作為牧者、父母、輔導,或是朋友所得到的深刻回報與安慰。

我們要將別人的需要置於我們的需要之上,並非是為了要驕緃他們,而是有幾個原因,第一,別人獨特的考慮可能會反映出由神而來的智慧,而那是我們沒有想到的;第二,當我們不顧慮別人的需要而自己一意孤行時,可能會使別人受到屬靈上的虧損(林前8:13);第三,當我們為了別人的需要而放棄自己的權利時,我們的心就更能體會基督之愛的奧祕(腓3:10)。雖然我們不應該讓別人的意願主宰我們的決定,以免他們的軟弱成為掌控我們生命的權勢(羅14:16),然而若是我們全然不顧及別人的軟弱,我們就失去基督耶穌的心了(腓2:1-5)。

神恩典的愛應該不會使我們失去警覺心,以至於偏離了神的安全道路,而使自己與別人受到撒但的攻擊與毀壞。

我們許多人的內心深深地與真正的恩典信息起共鳴,因真正的恩典能切實地糾正律法主義中人為束縛與定罪的心態;然而,我們也應當認明,這恩典也能使我們免於廢弛道德律主義與自治律法主義。我們不但要小心律法主義,也要小心放緃主義。律法主義會引致絕望之境,然而全無律法也會引致黑暗之境,它也是同樣地危險。我們所傳的恩典信息,必須能同時保守我們不落入其中任何一個險境。也當一無所懼地行在祂的道路上,知道那為我們安排前路的手,充滿了永不改變的恩典-Bryan Chapell《成聖靠恩典:接受神律法的管束 p.2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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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們忍受個人的犠牲,並全心在屬靈上努力,我們仍然無法免除屬靈的攻擊,事實上,這還可能是屬靈爭戰最猛烈的時刻。我們個人的決心與教會的高牆,都無法把自己與撒但的威脅隔離開來。

若說要以神無條件之愛的福音,來對抗這傾向於自由放縱的混雜風氣,似乎和我們一般的理念相違背。當我們傳講神已賜給我們祂那不能賺得的愛,好像必然會引致人們濫用恩典來追求不合聖經的自由。當約翰˙本仁(John Bunyan)在獄中時,與他在信仰上持不同看法的獄友們和他辯論。他們勸他不要再向他的基督徒朋友保證神永不改變的愛:「如果你一直向人們保證神愛他們,他們就會為所欲為。」但本仁卻回答說:「如果你一直向人保證神愛他們,他們就會做神要他們做的任何事。」

我們經常會這樣禱告:「神啊,請祢幫助我不再……能站穩腳步不受這個試探的誘……能拒絕這個罪……能改掉這個習慣……能不再一樣……能脫離這個慾望……能不再跌倒、不再屈服、或不再像現在這樣……」我們禱告神祈求神,將我們從強迫性、成癮性、與反覆不斷所犯的罪中拯救出來,可見我們已經受到罪的轄制了。

我們知道神的愛之律(law of love),但這是不夠的;我們盼望我們對自己與基督聯合以致於成聖的這個信心,可以將自我毀壞之模式的堅硬外殼除去,而能夠結出新生命的果子-這就是漸進式的成聖(progressive sanctification)。我們盼望自己衰微,好使基督的真實能夠在我們裏面興旺起來。

我們需要與教會中其他有不同恩賜的肢體有合一的關係,並在禱告上彼此倚賴(弗3-4章);我們在個人的家庭中要有充滿愛與犠牲的關係,它們能幫助我們操練並反映出基督的恩典(弗5-6章)。

我們的信仰並不是一個奧祕的宗教,沒有什麼神祕的魔法、隱密手勢或玄妙暗碼,因此,我們若要按神的心意在靈命上繼續成長,我們就有責任彼此激勵,在這些平凡的屬靈操練上恆心切實地學習。在基督徒的生命中,幾乎沒有什麼健康、正直的事是必須隱藏在暗中的;如果有什麼事是你無法或不願告訴你的配偶、同輩或上司,你們中間的坦誠與信賴就有問題了。我們與其他基督徒間有這種相互坦承負責的密切關係,就是我們在敬虔上成長的正常方法。

我們能夠找到一個值得信賴的人是非常重要的,這也是顯明主在預備我們爭戰時,充滿了對我們的關愛。我們在祂裏面的;被祂的寶血遮蓋,披上祂的義袍,成為祂家中的一員,作祂的兒女,與祂聯合,為祂所愛。然而我們害怕,一旦我們的罪顯露出來,讓人知道我們與罪爭戰,別人會用異樣的眼光看我們,因此我們就變得軟弱無力。所以保羅提醒我們,我們與神的關係所帶來的力量是何等地大;我們是在祂裏面的,是在那位掌管萬有者的懷抱中,所以我們就不需要害怕微小的受造者對我們的評論,或使我們受傷。

神不僅支持我們,也真正賜給我們所需要的力量,使我們能面對屬靈的爭戰。這個從神而來的力量,也不僅只是內在的能力而已,彷彿神所應許的是屬靈維他命或振奮劑;祂更是要賜給我們新生命的活力,因為在我們的新生命中,祂自己就是我們的力量。而這無可比擬的浩大能力「使他從死裏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弗1:20);然後他又說這個能力也「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5-6)。這一切的背景經文都說明保羅要我們去倚靠而得以剛強的「大能大力」,就是能使死人復活、使人高坐在天上的神的大能。

當我們比較過去的屬靈光景(基督不住在我們裏面)和現在的屬靈光景(有基督的靈內住在我們裏面),就能夠更加清楚明白運行在我們裏面的神的大能。

我們的理智會抗議地說:「這不是我所感覺到的!我感覺我無法抵擋。我以前跌倒過,也曾經以我的意志力痛下決心不再跌倒,但後來我又失敗了。我不覺得這個復活的大能是屬於我的。」我們會有這樣的感覺,是因為在我們先前的本性中,最頑強而仍殘留在我們裏面的,莫過於懷疑之心-懷疑新本性的真實,也懷疑那賜給我們新本性的神是否勝過一切仇敵。如果我們要滿懷信心地進入戰場,就必須對上述的真理與事實有信心。

我們若要經歷屬神的勝利,得以制伏頑強難纏的罪,就必須全心相信神已經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己經使我們屬於祂,並已經使我們有能力。

主聽到我們哭喊著說:「我就是這樣軟弱、罪惡、愚鈍、無能,所以我就是不能勝過這個罪。」但神在愛中糾正我們說:「『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愛你的主給了你新的本性,使你有能力。你必須信靠祂大能的力量,雖然你的仇敵說你無法抵擋,但那是謊言,是為了要傷害你,你不可以相信他!」許多人想要界定保羅所說的魔鬼的幽暗勢力為何,但大部份的歸類都只是臆測。然而,魔鬼(撒但)是藉著我們自私的意願來迷惑、混淆我們,使我們相信,為了個人的自由,快樂與權力(我們以為這些會帶來幸福),我們就不得不接受這些罪惡。

把各樣邪惡的迷惑描繪出來,確實令人難受,但卻是很必要的。我們若將「魔鬼」認為是弱小、無能的、就會使自己落入險境。當我們思想到這位仇敵的本質時,就知道沒有一個人能夠靠自己來打屬靈之戰,而惟有當我們願意承認,我們若離了神就無法逃離撒但的攻擊時,我們才算是真正預備好來迎戰。承認我們的無助,能預備我們-甚至是迫使我們-披戴上屬靈爭戰的武器。保羅在說到這個穿戴軍裝的過程中時,提出了兩項主要的重點:穿上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以及在聖靈裏禱告。

我們在穿上軍裝以前,必須先承認自己離了神就全然無助,否則我們會誤以為就這是指自己要預備好有各種義行,做了以後才有資格扺擋撒但。保羅在指出撒但強勁的力量之後,再次地告訴我們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弗6:13)。他一再地強調我們的保護乃是出於神。我們「能扺擋魔鬼的詭計」(弗6:11),以及「能站立得住」(弗6:13),主要並不是藉著我們更發奮地行出好行為,或加倍地操練意志力與決心,而是因為確信神的供應。

我們的努力是很重要的,也是不可少的,但我們不要誤以為自己的努力就足以保護我們免受撒但的攻擊。無論一個士兵在飲食與鍛鍊上的預備有多麼完善,當他上戰場時,若沒有周全的軍裝,就不可能期望得勝。我們的軍裝就是對神己經賜下的一切有確定的信心。雖然我們人的傾向會很容易將「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解釋為屬人層面的更多義行或是更大決心,但若是如此,保羅此處的隱喻最後就不能成立了。

「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弗6:14)。這句經文常被解釋為要研讀神的話好使你明白真理,或是被解釋為要按正意傳講真理的道。「用公義當護心鏡遮胸」(弗6:14)。有人將這句經文解釋為儘可能在各樣景況中行出公義(弗6:14)。「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弗6:15)。照前面的解釋法,這句經文當然是指要在各處以各樣方式宣揚福音。「又拿著信德當作籐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弗6:16)。有人找出各樣理由來說明,這些話是要求我們盡所能地激起內在的肯定、意志力和信心,使得撒但不能透過我們信心的縫隙,而將懷疑插入我們的理智中,或將傷害刺入我們的生命中。然而,當我們讀到緊接在下面的教導時,上面的這種解釋就說不通了。保羅接著說:「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弗6:17)我們要如何自己提供救恩的頭盔和聖靈的寶劍,亦即神的話呢?雖然我可以像耶穌抵擋撒但時那樣地引述經文,但是我個人無法提供聖靈,況且永恆的救恩更不是我手所能提供的。

如果我們讀了保羅的話而自問說:「我們要如何提供真理、公義、平安的福音、信心、救恩和聖靈,以扺擋魔鬼?」那麼我們就會很迷惑;但如果我們問的是:「誰會給我們真理、公義、平安的福音、信心、救恩和聖靈,以抵擋魔鬼?」那麼保羅的意思就很清楚了;這答案就是,我們的神會供應這一切。-Bryan Chapell《成聖靠恩典:以神的大能爭戰 p.23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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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們一將自己敬虔的努力當作是屬靈保護的來源時,我們這些美德就反而成為不信的工具,使得我們因此否定了自己需要恩典,也使得自我成為掌控的主宰。我們穿戴上神所賜的軍裝,並不是因為我們相信這樣做就是更努力的盡我們的職責,因此也就更有打贏的勝算;我們穿戴上神所賜的軍裝,乃是倚靠神的供應來保護我們。當我們相信神話語的權威,認識到神對我們的保護是如此真實-就像保羅當時在監獄中觀察那些守衛兵身上的軍裝一樣真實-我們就能全心信靠神所賜的軍裝。

在扺擋罪的過程中,到底是否有人的努力的成分呢?當然有的,我們敬虔的習慣是聖靈所使用的方法之一,祂藉之來增添我們的信心,模造我們的思想,加強我們的意志,以達成神的旨意。我們不可認為這些每日敬虔的操練不重要,卻又期望在屬靈爭戰時有強健的屬靈體魄。

然而,除了穿在身上的軍裝之外,我們還要(「此外」,弗6:16)拿起「信德的籐牌」,就是相信神已€經供應我們的,如此我們就可以對抗惡者的火箭。這是我們扺禦的堅固核心。

撒但想要奪去我們的信心,使我們不相信神是單單基於基督的義而接納我們;他知道神那堅靭不移的愛可以給我們帶來自由、喜樂與勇氣,並由此而在我們的生命中釋放出聖靈的大能。

即然我們已經有站穩的能力,那為何我們還會站不穩呢?原因乃是我們沒有足夠的渴望要扺擋撒但。是的,我們極盼望將罪從我們的生命中除掉,我們希望罪離去,但是當我們的生命還沒到那個地步時,罪仍在那裡乞求著,我們還是願意它存在。我們的軍裝並沒有太弱,以致無法扺擋撒但的攻擊,除非我們容讓撒但進來,他才進得來;而我們的確容讓他進來。

保羅在討論過我們應當穿戴的軍裝之後,他又敦勸我們再做一件事;在聖靈裏禱告(靠著聖靈禱告);先為自己禱告,再為別人祈求(弗6:18)。正如神學傅格森所解釋的:「在聖靈裏禱告,就是全然按著聖靈的心意與目的而禱告。」從成聖的角度來看,聖靈在此所成就的「益處」,就是把我們不斷地模造成基督的樣式(羅8:29)。

我們所要祈求的是什麼呢?這樣的禱告不太是在祈求一個神奇的力量,而更多是在祈求聖靈激起我們內心對神的熱愛,好在仇敵逼近的時候,願意為神的旨意而站穩。

聖靈更新並潔淨我們的意願,在我們心裏創造出想要與神有更親密、更成熟之關係的渴望。因著聖靈在我們心裏的工作,這個新的渴望便會勝過並驅除我們的內心以前那些不健康的渴望。

原先對神冷漠的心,並不能單單靠著意志力而使它對神的兒女與神的心意有熱誠。我們縱然可以決意要改變行為,但我們卻不能以決心來改變我們所喜愛之事物對我們的吸引力。然而聖靈重新塑造我們內心的喜好,如此而成就意志力所無法作的事;這是一件超自然的作為,是聖靈藉著神的施恩之法而作成的。我們應當明白,有許多冷淡的心只是依循儀式地禱告與讀經,他們以為這些努力本身可以產生敬虔的愛與屬靈的力量,但其實不然;我們應當在聖靈裏禱告,因為我們相信惟獨聖靈能夠徹底地改變心,使它真誠地渴想神的事。

我們嚴格的屬靈操練或許可以除去一些習性,改變我們生命中大部分的外觀,但是惟有我們內在、由神的聖靈所激發出的力量,才能真正地以新生命的活力來取代舊生命的殘留遺跡。

對神的愛能使我們充滿熱誠,而我們必須擁有這個熱誠,才會願意使用神所供應的武器。這並不是說這場爭戰並不需要費力,或是其中不會有痛苦與掙扎,因為這畢竟是一場屬靈爭戰;然而只要我們有信心,相信神已經賜給我們足夠的兵器與軍裝來扺擋對頭魔鬼,並且真誠地願意扺擋他,那麼我們就必然能夠站立得住。這樣的意願也是神所賜的,因為經由我們的禱告,神的聖靈就在我們的內心中激發出對神的愛,而這愛遠勝過對罪的愛。

我們嚴格的屬靈操練或許可以除去一些習性,改變我們生命中大部份的外觀,但是惟有我們內在、由神的聖靈來激發出的力量,才能真正地以生命的活力來取代舊生命的殘留遺跡。

神的愛能使我們充滿熱誠,而我們必須擁有這個熱誠,才會願意使用神所供應的武器。但這並不是說這場爭戰並不需要費力,或是其中不會有痛苦與爭扎,因為這畢竟是一場屬靈爭戰;然而只要我們有信心,相信神已經賜給我們足夠的兵器與軍裝來扺擋對頭魔鬼,並且真誠地願意扺擋他,那麼我們就必然能站立得住。這樣的意願也是神所賜的,因為經由我們的禱告,神的聖靈就在我們內心中激發出對神的愛,而這愛遠勝過對罪的愛。-Bryan Chapell《成聖靠恩典:以神的大能爭戰 p.25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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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單告訴信徒如何去做,並不足以得到屬靈上的勝利;我們只要想想仇敵在許多方面都勝過我們,這道理就更加明顯了。當然,我們必須幫助信徒將聖經應用在生活上,從這一點來看,我們是需要告訴他們如何做;然而教導正被淹被的人「如何游泳」,並不能救他們脫離海浪的吞噬。


勸奮地進行基督徒的屬靈操練,也能造成一些正向的改變,正如一般世俗的心理學,也能藉著精深的技巧來改變某些人的行為,但它卻不能反映出真正靈裡的改變。所以我們必須問,我們應當如何幫助人在基本的核心層面上有所改變呢?


在基督徒的兵哭庫中,最有力的兵器就是我們完全且持續地明白我們為什麼愛神,因為撒但的攻擊一開始總是先使我們的心遠離神。所以,我們最有力的屬靈武器就是不斷頌讚神顯明在基督裡的憐憫;我們要「向自己的心傳講福音」,告訴自己和別人,神永遠的愛、基督卑微的出生、無罪的生命、無己的犠牲、勝利的復活,以及再來的榮耀。


神的話之所以能成為聖靈的寶劍,並不是因為聖經有魔力可以迷住撒但,而是因為整本聖經都啟示出神對人的愛,以致人的心切切地要尋求祂(弗 3:17)。恩典的訊息就是屬靈爭戰中最有力的武器。我們是否仍應作屬靈操練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我們在操練的時候應該明白,這些操練主要是為了擦亮、磨光神所賜的軍裝,以致我們能更清楚地看到祂的能力(羅 13:12)。我們若以為操練這些屬靈習慣就能靠自己的紀律與勸奮來勝過撒但,那麼結果反而會使自己在屬靈上更容易受傷。我們乃是憑著信心穿上神所賜的軍裝,為自己的軟弱悔改,並相信每一件神所賜保護我們的軍裝配備,都能抵擋撒但的攻擊,正如神所應許的那樣。並且,因著我們得到了每一件軍裝配備所代表的應許,我們就歡喜快樂,並且倚賴神的愛淚勵我們內心,使我們對神的榮耀與加力之下,我們便能起而行動。


這個對屬靈爭戰真正本質的看法,解釋了為何我們要在生活及服事中如此強調神的恩典。我們宣揚恩典,並不是要讓人輕忽罪的嚴重性,或是忽略我們應該抵擋罪的責任;我們宣揚神奇少的憐憫,為的是要與聖靈一同激勵神的子民來愛神。這樣,當磨難的日子來臨時,他們就會喜樂地穿上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儘管他們可能會面臨爭戰中的艱難與痛苦,但是他們仍然能在神的大能大力中剛強地站立。


我們需要有一顆願意為神而活的心,所以神就吩咐我們要尋求聖靈;聖靈能用神的話打開我們的心思,使我們更認識救主;祂也會更新我們的意志,使我們對祂有強烈的愛。我們因著聖靈而渴望與祂同奔天路(並奔向祂),遠勝過世上其他的事物;而祂的恩典也使我們能「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弗 3:18-19)。 - Bryan Chapel《成聖靠恩典:以神的大能爭戰 p.26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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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出於幼稚可能會這樣對神說:「如果你真的愛我,就不應該來煩我,或限制我,或要求我。」然而我們要明白,這類的話實際上是在請神退出我們的生活,因為祂的誡命其實表達出祂的品格以及祂對我們的關愛。

神管教的目的一定是為了愛,而這愛的目的使得祂的管教滿有恩慈;不過我們卻不一定能夠明白,尤其是當中有痛苦時。

(希伯來書12:4-11)當我們經歷困境時,應當有這樣的理解:它是(或至少有一部份是)神模造我們成為祂所想要的樣式的過程。這個理解是很重要的,因為它能教導我們三件事;神用困境作的管教,不是懲罰性的,也不是沒有意義的,而神也不是冷漠的。

神管教的目的是要糾正和改進,而不是報復或補償,讓人受痛苦(來12:11下)。十七世紀的英國牧師撒母耳˙伯頓(Samuel Bolton)解釋說:「如果基督已經擔負了我們所有罪應得的後果(不論那後果是什麼),而且祂所做的也能夠完全滿足神公義的要求,那麼神就不能再公義地懲罰我們的罪了,否則祂就是既要基督完全負付上贖價,又要我們再付一些……。

神責備我們,不是為了滿足對罪的刑罰,而是為了要指正和警告,好讓我們對所犯的罪哀傷,並且謹慎於類似的問題。我們必須常常記得,雖然基督已經擔負了我們的罪,神也已經赦免了聖徒的罪,但神仍然會如父親般地改正祂子民的罪。基督忍受了臨在祂身上極大的神的忿怒,祂承擔了幾個黑暗、陰沈小時之久的神對罪的不悅,其結果是使臨到我們身上的變成了和喣的陽光,溫暖而滋潤;祂愛的溫暖和滋潤使我們能夠謙卑並多結果子……其結果是信徒為罪所受到的苦難,就不再是從報復性公義所發出的一種懲罰,而是從父愛所發出的一種妙藥。這是祂的妙藥,而不是懲罰;是祂的責備,而不是判決;是祂的糾正,而不是定罪。

雖然神用的方法會讓人很痛苦,但是祂的動機絕不是要讓祂的兒女因罪而懲罰。因為神的公義已經得到完全的滿足,所以餘下的管教的目的,就是為了要幫助祂所愛的人能夠更多明白祂的恩典,並且能夠成長地愈來愈像祂自己。神執行管教是出於一個愛的動機,祂的目的是要使遠離正道的人受益,而不是要叫他為其錯誤的行為而賠償。簡單地說,明白懲罰和管教之間的差別,能夠使我們把神看作是天上的父,而不是天上的吃人魔。

我們所面對的困境可能是一種管教,但絕不會是一種懲罰。我們的天父可能會使用困難來糾正和訓練我們,但祂絕不是惡魔,以傷害那些祂稱為兒女的人為樂。祂非常寶貴祂的兒女,以至於祂用自己兒子的生命來買贖他們;祂絕不會傷害這些用高價得來的珍寶(利7:7;弗1:14;彼前2:9)-Bryan Chapell《成聖靠恩典:管教的作用 p.276-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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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扺擋到流血的地步。」(來12:4)他不希望困境使得他們放棄扺擋罪而屈服於罪,因此他鼓勵他們要記住,困難的發生並不表示神放棄他們,而是表示神仍在作工(來12:5-6;啟3:19)。他教導信徒要把暫時的困難視為神的管教訓練,而不是神的遺棄,這樣信徒便受到裝備,能夠把困難轉變成用來扺擋罪及屬靈威脅的工具。

我們必須記住管教含有訓練的意思,否則我們會以為所有困境的發生,都是神對我們一些生活中的錯誤所產生的反應。管教也可能是預防性和糾正性的,神可能會使用一個嚴酷的試煉來預備我們將來成為大用,或作為幫助我們脫離罪惡的管道,或同時達兩項目的。

患難和試煉可以把我們的性情改變成更像基督的性情。基督藉著苦難而能體恤我們(來4:15),我們也能藉著我們的苦難而更加體會祂的心。我們能夠開始關心那些基督所愛,但對我們毫無利益的人和目標,而原因單單是因為基督關愛他們。

如果我們經歷過孤單、貧窮、恐懼、被虐待、被背叛、心碎、疲乏、試煉、別人的輕蔑、不公的指控,那麼我們對於那些面臨同樣困難的人,就會有一顆柔軟的心。藉著和祂一樣受苦,我們就能學習和祂一樣去愛。當我們學習向著自己死的時候,我們的生命就比較不會耽溺於要為自己得什麼,如此我們就變得更能同情那些受苦的人,而不是只想到自己的利益和方便。

在患難中,我們會發現這個暫存之世界的殘酷和變幻莫測是何等地真實,因此就比較不會再緊抓著它所提供我們的東西而活。因為這個世界的快樂和魅力對我們的吸引力變小,因此我們受它的影響也就變小。我們學習到,即便是世界上最讓人喜悅的事物,也會在一瞬間消失、失信,或帶給我們極大的痛苦,因此我們就變得不願意在它們的祭壇上奉獻自己。

知道神的心意是要使用患難來達到這兩個目的-『使我們的心變柔軟,並使我們的心變剛強』-我們就能以極大的忍耐來面對困境。因為基督徒所面對的艱苦是一種訓練,所以它就不是沒有意義的,當我們知道所面對的艱苦含有一個目的,就不會「輕看主的管教」或在它來臨時「灰心」(來12:5)。

有一位母親告訴我這個故事:有一天她的兒子發燒,所以她帶他去看醫生。醫生認為他需要打一針。這位母親為了要讓孩子對於打針的痛不致太緊張,於是就把它說得很輕鬆:「別擔心,一點兒也不會痛。」但他的醫生知道打針一定會痛,所以就以誠實的方式來預備他,好讓他在打針的過程中能得到鼓勵,並且能信任醫生。他說:「我給你打針可能會讓你覺得痛,但我不會傷害你。」在我們對抗邪惡的爭戰中,主為了我們的益處,也為了保守我們不受到屬靈的傷害,可能會容許痛苦的發生,但祂絕不會傷害我們。

不論是有信心的人或是偏行己路的人,都一定會面對試煉,但若能相信神在管教和訓練中有其目的,就能帶給人力量去忍受試煉,並在其中成長。天父差遣祂的兒子為罪人死,祂的管教不是懲罰性的,不是沒有意義的,而且祂自己也充滿了恩典。雖然在這個墮落的世界中,我們不能用肉眼所見的事實來證明這一點,但是聖經給了我們信心的眼睛,讓我們看到神的計劃是為了使我們受益,而不是要傷害我們;是要使我們「末後有指望」(耶29:11)。

神極為熱切地想要拯救祂的兒女,並使他們成聖,所以祂將此目標放在一切我們所想要的舒適、追求和愛好之上。這並不表示神一定只用管教的方式來模造我們以達成祂的目的,相反地,祂通常是大大地祝福我們在人類經驗中最寶貴的一些事情,來模造我們的心和愛好;包括賜給我們充滿愛的家庭和一切的「需要」(不是「想要」,因為它們可能會使我們不健康),為了我們的益虛而掌控所有的環境,以及使我們在祂裏面有喜樂等。

我們所經歷的一切和天父所容許的一切,都是祂精心設計的,為的是我們屬靈的益處,永恆的拯救,以及因認識祂而有的終極喜樂與滿足(羅8:28)-Bryan Chapell《成聖靠恩典:管教的作用 p.28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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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要操練去認識祂,不但包括要讀經、禱告、與其他信徒相交,還包括要在祂的受苦上與祂相交-與祂一同受苦。

我們不要忘記祂的苦難所含的這一個「為別人」的層面,因此,如果我們要藉著苦難來認識祂,就不僅僅是要經歷莫名之力量和環境的困難,我們還必須經歷因別人的罪所帶來的苦難。我們必須願意愛那些受傷卻又在傷害別人的人,雖然他們讓我們受苦。這就是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十字架神學觀-我們對那一位為我們罪而背負十字架的認識程度,端視於我們自己為這個世界之不幸,以及為別人之可憐景況而背負十字架的程度。

即使在我們面對經濟的壓力、疾病對家人的蹂躪、親愛朋友的批評、所信賴之同事對自己領導的不服、政府的不公、投諸心力給別人卻受到其攻擊、所依賴之支援的撒離等狀況之時,我們仍然有理由可以喜樂。不論我們所忍受的是什麼-是從環境而來的壓力,或是因別人的罪而對我們所造成的重擔-這些操練都讓我們學習到更多基督為我們受苦的含意;這樣,我們對祂認識的程度和深度,就不是讀聖經和默想等其他方法所能達到的。

受苦的操練也讓我們看到基督是以何等的溫柔和強度來愛我們。當我們經歷到主所經歷的每一個重擊,例如別人的控告、剝奪、背叛,我們就能夠說:「哦!主耶穌,現在我能更深刻地了解祢是誰,祢有多愛我,因為即使能祢能躲過這一切,祢卻仍然經歷了它們。祢是為了我和千千萬萬讓祢痛苦的人而這樣受苦,哦!主耶穌,現在我真的認識祢了。」

當我們了解到神並沒有呼召我們脫離所有的困境,祂的恩典就會開始以最深刻的方式流進我們的心中。當我們知道祂是藉著苦難來表明祂自己,我們就會發現我們自己也願意為了別人而做一些事,例如留在福利比較少的職位,或去那些不能支付我們薪資的人群裡服務,或忍受那些不敏銳、不感恩之人所造成的痛苦。

當我們知道耶穌才是我們最高的目的時,我們生活的主要動機就不會是逃離苦難;相反地,我們會被神更深的旨意和能力所掌管。因此,天父是藉著祂兒子的榜樣在告訴我們,不要對患難感到驚訝;事實上,患難能使我們更認識祂,使我們在生活優先順序和目標上更像祂。

如果我們不是神的兒女,祂的管教就不會開始。當我的孩子覺得我太嚴格地禁止他們去做一些事的時候,就會說出類似這樣的話:「爸爸,為什麼你不淮我們去……別人的爸爸都不在乎。」那些不管教兒女的父母在某些程度上真的是「不在乎」,而聖經說不管教的父母其實是「恨惡」他們的兒女;其中的原因是,沒有受到管教的孩子,缺乏了一些能幫助他們建立品格並免於危險的指引(利26:23-24;箴5:23;13:24;19:18)。不管教兒女的父母是在這些方面沒有盡到照顧兒女的責任,其結果會很糟糕,就彷彿是恨惡兒女一般。

而我們的神會注意要管教我們,也證明了沒有任何事的重要性是高過我們(來 12:7-9)。未曾重生的人有一個特徵,那就是神會任憑他們偏行己路(羅1:24,26,28),但已經與神聯合的人的特徵,則是神會把他們引到祂的路上。在本質上,管教把我們帶進神的懷抱中,把一切屬世的雜音、渴望和紛擾,都推到背景去。藉著我們的信心-相信神的管教是出於祂的愛-他就使我們即能喪掉生命,又能得著生命。

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所以才會經歷管教;但也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所以神管教的時間是有限度的。從地上的時間來看,管教可能會持續很久,但在永恆的時鐘上,卻是一段短時間;這證明神有極大的憐憫。當我們這些藉著耶穌基督的死而得救的人,因存心犯罪或疏忽聖潔而踐踏了神兒子的血時,神是很有理由發出無盡的怒氣;然而祂卻為了我們的益處而小心的衡量所要給我們的管教。

(希伯來書12:11)所用的收成的比喻也應能幫助我們記住,神的耕作不會毀掉我們。有時候神為了要讓祂所珍愛的植株結出所應結的果子,而會做修剪的工作,但是祂絕不會不注意修剪的效果和目的。也因著這個原因祂並不一定都會用修剪的辨法,祂也會以供應豐富的水和養分來使我們成長。當神的糾正性的管教達到了祂所想要的成長和訓的目的時,就會在祂的憐憫中停止了。

「我不能想像救主的歡迎將是什麼樣子,哦!那一定會補滿所有懷疑的日子。親愛的家人,生活上多多親近主,減少對世界的緊黏,因為沒有其他的方法能夠讓我們得到帶有智慧的平安。」- Lizzie Atwater

認識祂永恆的愛,能夠幫助我們在經歷短暫的管教訓練時,心裡有平安。-Bryan Chapell《成聖靠恩典:管教的作用 p.29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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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著管教所培養的聖潔,能使我們對神有一個更清晰的看見。主在管教中使我們的意志降服於祂的旨意,藉此除去我們靈魂中有礙於清楚看見祂的東西;當屬地的優先事物和紛擾除去之時,祂就親自填滿我們靈魂的空缺,並成為我們的異象。當司提反被石頭打的時候,他看見天開了,神的榮耀顯現出來(徒7:55);同樣地,我們所受的管教也會使我們對神的認識更清晰。藉著祂的管教,我們可以學習從屬天的角度來看清楚祂的心和祂的手。

神管教我們的意願,顯出祂比我們自己更關心我們的成聖。我們關心的是成功,但祂關心的是聖潔;我們關心的是暫時的享樂,但祂關心的是永恆的結果。祂的作法可能會使我們懷疑祂的良善,但是聖經向我們肯定祂的信實:祂寧願冒著我們不敬重祂的危險,也不願讓我們繼續走在會傷害我們靈命的道路上。

神的管教是一個愛的行動-這個主題挑戰我們對神的信靠,再一次地顯明我們追求聖潔是需要信心的。我們靠著信心,即使經歷到神最嚴厲的管教和訓練,也能相信天父對我們的愛並沒有減少。我們藉著相信神的動機是愛而忍受管教,又藉著相信祂的美意而拒絕苦毒,並且藉著相信祂會再度接納我們而為著那些帶來管教的已知原因而悔改(羅2:4)。

神不只說祂愛我們,祂也把祂為我們所忍受的痛苦顯給我們看,好讓我們能夠相信祂的管教是一個愛的行動(來12:2)。雖然神說祂帶來痛苦是為了我們的益處,但是祂也溫柔地向我們表示,祂因祂兒子所受的苦難和祂所施行的痛苦-向我們肯定了祂的愛,並且使得祂的管教更加顯明出祂的恩典。

我們的主為了永遠地拯救我們,把刑罰的痛苦都承擔在自己身上。神管教我們和神容讓自己兒子為我們受苦,都是出自同一顆心;當我們認識到這一點時,便能肯定神對我們的持續的愛(創3:15;賽53:10;徒2:23)。出於這樣的心的管教,只會證明神對我們的關愛-祂不讓我們沉溺或追求一些會對我們造成更大傷害的事。

神的管教不僅顯示出祂的心,同時也證明我們的生命中有祂全權的手在引導(管教是最清楚的證據之一)。當我們能看見這一點的時候,就能更了解並感謝神的管教。希伯來書中有一個清楚又重複出現的主題,那就是神掌管整個受造界;因此,對於這位偉大的神竟然會來關心和處理我們個人的事(祂應該有很多其他的事要關心),我們應該會產生敬畏之心。希伯來書的作者用現在式的語法來強調說:「神……待你們如同待兒子」(來12:7),這句話顯示出宇宙的創造者和維繫者對我們的持續關愛。

當我們相信自己是因為某項特別的罪受到管教時,最能體會到管教的這個特質-管教是來自全權之神的手(當然,訓練就不一定是因為罪才有的)。在牽涉到罪的管教中,我們要認清一點,神大可以在沮喪、失望、甚至漠不關心中遠離我們,然而祂卻願意藉著管教來顯明祂的同在。

罪和撒但用謊言來欺騙我們的心說,神離我們很遠;然而祂管教的手卻宣告說,祂從來沒有如此接近過我們。祂把星星安置在宇宙中,讓我們一看就知道祂與我們同在,並且祂愛我們到一個地步,以至於願意責罰我們。雖然這樣的責罰不是沒有痛苦,但因為我們逐漸知道祂了解我們的狀況,又來拯救我們脫離自己,因此我們便在其中感到安慰,受到鼓勵,甚至會覺得驚奇。

當我們看到神的心和神的手衝破時空,以大過我們自己能力的權能來拯救我們時,神的管教(含有訓練的意義)就能在信徒的生命中帶出恩典。這一點必須要有信心的眼睛才能看得見,而當信心的眼睛真的看見時,即使管教在當時並不讓人覺得快樂,也一定不會讓人灰心,因為我們若能透過信心而看到管教只是神恩典的一面,並且它能夠更多地彰顯神的愛和祂自己,那麼管教就會在我們心裡結出公義和平安的果子。-Bryan Chapell《成聖靠恩典:管教的作用 p.30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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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方面知道敬拜神是何等地重要,但另一方面卻又痛苦地感到它是何等的枯燥;我們一方面不斷的學習認識神,但另一方面卻又愈來愈不在乎祂。我們想要事奉神,和撒但爭戰,但當我們進入戰事時,卻愈來愈是縮著脖子,我們的決心愈來愈軟弱無力。我們知道自己應該為神的國度做更多的事,但這個責任卻變成了一個苦差事,神變得遙遠,而我們的愛也變得冰冷。

我們要如何尋得這樣的動機呢?使徒保羅鼓勵的話語回答了這個問題;神的憐憫能重新燃起我們事奉的渴望和力量。

(羅馬書12:12)神期望我們要做的事很多,所以我們可能會因此灰心喪志。保羅一定知道我們會有這類失望的感受,所以他在說到一切的要求之前,就先勉勵地說:「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壯(憐憫)勸你們」,要事奉神。保羅要確定我們把心放在事奉中,所以他鼓勵我們的時候,就以神愛的慈悲(憐憫)作為最高的動機。我們從自己生活的經驗中也能體會出這個動機的重要。

當我們沒有把心放在職責上的時候,就一定不會把工作做好。這個道理同樣適用在我們屬靈的責任上,英國牧師撒母耳˙伯頓(Samuel Bolton)曾說:「如果我們只把律法當成是神給我們的命令,就不會樂意地去行神的旨意。雖然我們可能會認為,為了神的榮耀和天國,行出我們的責任是必須的,但是我們卻不會在其中感到歡喜。」這樣,只有順服而沒有喜樂的必然結果,就是逐漸失去聖潔。

如果我們工作的老闆是一個怎麼都不會滿意的人,不論我們如何努力似乎永遠都不夠好,那麼結果就會是我們在接每一項新的計劃時,都會感到恐懼、害怕,有很多問題,也懷疑自己是否能勝任。這樣的老闆會使我們保持一段時間的警覺,但最終我們就會倦怠、心硬,或盡量避免見他。而且我們也不會把工作做好,因為我們對工作或對分派工作的老闆都沒有心。神不要我們這樣的事奉祂或為祂作工,祂說:「你們要事奉我,但不要因為我的忿怒或你的羞恥,而是要因為我的憐憫。」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約一3:1)這個憐憫應該要充滿我們的視線,擋住所有其他的事奉動機,以至於我們的心充滿我們的視線,擋住所有其他的事奉動機,以至於我們的心充滿感恩,渴望去照著祂的旨意行。如果我們不是因著感恩而去事奉或為神作工,那麼我們就沒有真的認識祂,也沒有真的明白祂為我們所做的一切。這樣,因為沒有存著一顆感謝基督犠牲之愛的心,我們的責任就會變成只是一種苦工,而我們的神也會變成一個永不滿意的老闆。因此保羅在一開始就說:「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

為了我們屬靈的健康,我們必須認罪,承認自己很難完全看見神的憐憫。大家都在教會很久了,都知道基督徒的行為應該如何,都遵守同一套行為準則,例如大部份的人都對配偶很忠實,不會過度吸菸、喝酒,在一起的時候也都很有禮貌,不會說褻瀆或不敬的話。從外表上看,所有一切都蠻不錯的。

他們的問題不是不遵守自己行為準則,或不知道聖經的內容;幾乎所有的人都會帶自己的聖經上教會,有些人的聖經知識甚至會讓我感到羞愧。但讓我不理解的是,為什麼這些有宗教習慣又認識神的人,竟會如此的苦毒、受罪咎所縛、沮喪、冷漠、無法忍受新基督徒的過犯。

我花了幾年的時間才終於發現其中的問題(我們當牧師的人有時也會這麼要命地愚鈍)。以前我告訴大家,要除去在神面前的罪咎和確保神的祝福,方法是要改變行為-但這代表什麼意義?如果改變行為就能除去罪咎,那麼他們所要信靠的對象是誰?誰能除去他們的罪咎?是他們自己!

我所做的事,是強迫他們問自己:「我要做什麼才能讓這位易怒、總不滿意、會報復的神,和我有個好關係呢?」難怪他們的信心不會長大成熟,因為他們的信心是放在自己所做的那些修補與神關係的努力上。

是我造成他們看不見神的憐憫。我鼓勵他們去尋找塗抹罪咎的地方,是在自己身上,而不是在十字架上,然而只有基督才能除去我們的罪咎。因為我讓人以為他們能做什麼好事來使自己與神有正確的關係。雖然那些聽從我話的人,在生活上做了一些改變,為的是要得到我的讚許和確保神對他們的愛,但其實他們在屬靈上是離神更遠了,比在我還沒有「牧養」他們以前,離神更遠。

當我們不再看見神的憐憫時,神的恩典就遠離了,而是一種要靠著人的工作來得到公義的思想,就立刻取而代之,甚至連我們自己都沒有意識到。我過去所說的話,是叫人要靠著把自己變得夠好來得到神的接納,然而沒有一個人能夠好得達到這位完全聖潔之神的標準,而每個人心裡都知道這一點,所以他們才會如此心硬、苦毒、冷漠。我的教導是多麼愚昧啊!我竟然會教導他們說,只要他們做的對,與神的關係就會對。

我向他們所描繪出來的神,是一位古怪又殘酷的神!這樣的教導-神的愛取決於他們的好不好-否認了神的恩典,也使得人變成不成熟,不能寛容別人的基督徒。他們用自己所做的來衡量自己的聖潔,如此一來,還有什麼方法會比指出別人的過犯更能顯出自己的公義呢?如果我教會的會友態度很差,對於與信仰有關的事物失去興趣,我不能怪別人,只能怪自己,因為是我遮蔽了神的憐憫。

如果一個小孩子順服父母是因為害怕他們拒絕他,不再愛他,那麼他將來會怎麼樣?他可能在小的時候會順服父母,但是他的傷疤會存留一生之久。

有一個少女的媽媽買了一個新的頭髮吹風機給她,但是在她給女兒這個禮物的時候說:「我和你爸爸放棄了很多東西才能讓你享受這個新玩意。」這位少女後來說,當時她只想把那個新的吹風機丟在窗戶外面,因為她知道,以後每次使用它的時候,都必須面對父母犠牲的罪咎。當然,她沒有把吹風機丟到窗戶外面,否則就會讓母親很傷心,帶來另一回合的罪咎感;結果她不是丟掉吹風機,而是把長頭髮剪掉!他為了除去罪咎感,就做了她覺得必須做的事:懲罰自己。

很多基督徒也在做同樣的事:他們用懲罰自己來除去罪咎。他們認為,牧師的工作就是用聖經的責備和定罪來打擊他們,而他們的工作就是接受;他們認為神要求他們有罪咎感,作為悔過的方式,這樣神才會重新愛他們。因此,他們不想否認自己的罪咎,而想用沮喪和自恨作為禮物獻給神,好使神能平息怒氣。

這種想要有罪咎感的根源來自一種信念,就是認為只要我們覺得自己很糟,背負懊悔很久,就能贏得神的恩典。聖經上並沒有說我們的罪咎感或想要補償的自責,會讓我們與神有一個正確的關係;祂不希望我們陷入絕望,祂乃是那位叫我們抬起頭來的神(詩3:3)

儘管我們的動機是好的,想要用我們的消沈或操練得到神的眷顧,但我們卻會發現,雖然我們愈來愈想盡辨法得到神的喜悅,我們卻愈來愈不愛這位很不容易滿意的神,最終我們會感到一切都沒有意義,於是就變得心硬、苦毒、充滿懷疑、喜歡論斷、或喪失信心和希望。

如果我們想要做一些彌補的事來消除我們的罪咎-這是惟有基督才能做的事-那麼我們就會失去正確地愛祂和事奉祂的能力。神不要我們用懲罰自己的方法來消除罪咎,祂消除我們罪咎的方法,是把懲罰加在祂兒子的身上。神不是把祂的國度建立在我們的痛苦上面,而是把它建立在祂的憐憫上。-Bryan Chapell《成聖靠恩典:神的憐憫與事奉 p.3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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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神的恩慈所激勵的悔改,才能夠真正地改變生命(羅2:4);有神的愛激勵我們,我們才會照著祂的旨意行(林後5:14;多2:11-12)。如果我們沒有看到神已在十字架上給了我們自由,免除我們所有的罪咎,我們就不會感受到喜樂是我們服事祂的力量。因此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說:帶領我們靠近十字架的懊悔是出於神的,但是在十字架下悔改之後還有自責,則是出於撒但的。

如果我們因害怕而癱瘓不動,被強烈的懊悔所打倒,被不斷的罪咎、痛苦和悲痛所重壓,那麼我們就不能運用這個力量;因此神要我們把所有的罪和罪咎都帶到十字架那裏放下來,然後,神要我們站起來,抬起頭來,歡喜快樂地活在祂的赦免中,並且有力地事奉祂和為我們在事奉神的時候,背負著強烈的罪咎。

當我們事奉神的時候,如果我們是因為「回應」祂對我們的接納,而不是因為要「得到」祂的接納,那麼我們的事奉就能持久,我們就能在祂的憐憫中歡然事奉。

神學家巴刻(J.I.Packer)曾解釋說:「把一匹馬拉進屋子並無法讓它變成人,同樣的,把一個尋求個人利益的人帶進教會,也不會因此就把他變成一名基督徒,而出於這種動機來從事基督教日常活動的人,也不能被冠以聖潔之名。我從救恩的計劃中學習到,在真正的基督徒生活中,激勵基督徒作工的真正動力,不是想要獲得個人的利益,而是(而且必須是)一顆感恩的心。」

因此基督徒們要問問自己,我們的動機是對神的愛與憐憫的感恩,還是只是想要藉著努力來贏得這些。神無條件的赦免並沒有改變基督徒事奉的規矩,但它改變了我們的動機;規矩沒有改變,但動機有改變。我們如此肯定神的大憐憫,是否反而可能使人犯罪,因為這樣會讓他們更加濫用神的憐憫?是有此可能,但至少有兩個屬靈原則是在警告基督徒不要濫用神的憐憫;一個是神會管教,另一個是濫用神的憐憫的人對神的恩典會沒有確據。

神不會為了要祂兒女補償所犯的罪,而用苦難來懲罰他們,因為耶穌已經在十字架上為祂兒女所有的罪受了刑罰-包括過去、現在、將來的罪。雖然神仍然會對不信者傾倒祂對罪的忿怒,但祂卻不會這樣對祂的兒女;然而祂會管教他們,但這愛的管教在屬靈上絕對不會帶來傷害,反而會因著使他們不舒服、失利和有真實的痛苦,來幫助他們悔罪、遠離危害、加強未來抵擋罪的力量。

祂對我們過犯所表達的忿怒,是關心我們所造成的自我傷害,而不是因為我們讓祂生氣。即使祂讓我們在最嚴厲的管教中掙扎,祂還是愛我們的,祂的愛沒有減少一點點;祂還是歡喜地稱我們是祂的兒女,為我們被罪所蹂躝的生命而悲傷。

其次,神的憐憫能夠成為我們犯罪的藉口嗎?神的話警告我們,濫用祂憐憫的人,對祂的恩典沒有確據。雖然神的憐憫不會因人在行為或態度上的因素而改變(雅1:17),但是當我們偏行己路時,我們對於自己是否能仍活在祂的憐憫之中,就會沒有確據;相反地,如果我們的心真正地渴望神,就是單憑這種渴望,我們也能肯定神一定會以憐憫待我們,即使我們有許多失敗(羅8:5-7)。

當我們犯罪的時候,我們與神的關係中有什麼事真的會改變,而有什麼事是不會改變的 - 因我們犯罪而改變的事:『我們與祂的交通;我們經歷祂的祝福;我們對祂愛的確據;祂以我們的行為為樂;祂的管教;我們的罪咎感』。即使我們犯罪也不會改變的事:『神兒子的名分;祂渴望我們的幸福;祂對我們的實際感情;祂對我們的愛;我們永恆的命運;我們永恆的安全』。

從我們會怎樣說完這句話,就能顯示出我們的神學觀:「不要再做那件事了,否則神會……」我們接下來的話會顯示出我們是相信神的愛不會改變,還是相信神的愛是有條件的;而在這一點上的觀念,會決定我們是否活在喜樂中,還是活在恐懼中;我們的事奉是甘心樂意的,還是勉強上陣的。

賀雷修斯·波納(Horatius Bomar)曾寫道:「恐懼不會帶來真正的順服,焦慮不會帶來能夠達成聖潔的果子。我們若不能確定神的接納,就不能除去我們的私慾,或改正我們彎曲悖逆的意志。但十字架上白白的赦罪之恩,能夠根除我們的罪,使他的枝葉枯乾;而惟有這種肯定的愛、赦免的愛,才能做到這一點。」

在神不變的深愛中,我們感謝祂的恩典,而這個感恩的心使得我們的事奉很豐富、很甜美、也很尊榮祂。神對我們的要求有時會讓我們落入類似這樣的思想中:「我想要幫忙,但我不知道自己做不做得到,有沒有能力去做;我不覺得自己夠強或夠好到可以去為神的國度做事。」

因為我們要做好神的工作,不能只有心願而己;我們還要有力量做到底,有資源可以來完成。保羅告訴我們,要如何同時獲得這兩者,那就是專注在神的憐憫上;神的憐憫具有我們所需要的力量,它不但能鼓勵我們事奉所需要的動機,也能賜給我們事奉所需要的能力。

神的憐憫帶出一個好消息,那就是神是幫助我們的(羅8:31);當我們在面對自己的錯誤和軟弱時,神那不斷支持我們的憐憫,就會成為我們力量的源頭。

如果神真的在我們跌倒時離開,讓我們留在孤單和羞恥中,那麼我們就沒有什麼理由還要在站起來了。然而我們的神曾應許永不撇棄我們(來13:5),這樣的鼓勵使我們能夠從罪咎所造成的癱瘓中站起來,成為神國度爭戰中有活力的戰士!

在愛中有一種力量,是罪咎所不能仿造的;在憐憫中有一種能力,是恐嚇所不能動搖的。人對於無條件之支持的體認,能釋放出他的能力。

我們神的憐憫也能夠給我們力量,而且我們的神還不只是為我們加油而己,祂乃是為我們死;祂親自來到我們與失敗軟弱競賽的地方,為得是讓我們能夠脫離屬靈上的綑綁,如今祂坐在父神的右邊為我們祈求,即使我們失敗了祂也不會改變(羅8:34)。「代求」和「加油」不太一樣;「代求」清楚地指出了我們有一位穩健的辯護者。

當基督徒能肯定神的支持時,就會得到屬靈的力量。我們必須因祂的本質而敬畏祂,但不應該懷疑祂對我們的關愛。神不會傷害己經披戴祂兒子之公義的人,而是會因此愛他們,就像愛祂兒子那樣。具有屬靈活力和持續力的事奉,是源自一顆歌唱的心:「我永遠屬祂,祂也永遠屬我。祂愛我,永遠不會讓我離開祂的手掌心。神的憐憫擁抱我,雖然我可能會不再抓緊祂,但我的神絕不會鬆手放我走。」-Bryan Chapell《成聖靠恩典:神的憐憫與事奉p.33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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