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自我完美將會使靈魂受到損傷。然而,通常我們並不會這樣想;我們知道生命中的罪會變成嚴苛的工頭,以誘惑與脅迫來綑綁我們,但是我們通常不會認為單靠自己的力量來竭力追求聖潔,而不靠著與基督的聯合,也同樣地會綑綁與奴役我們。
如果我們沒有確實明白這一點-我們之所以能與神有一個正確的關係(被神稱義),完全是靠著神的恩典-那麼我們基督徒的生活就必然會變成一個充滿驕傲之屬靈恩賜與成就的展示會,而其中還夾雜著對別人成就的嫉妒心。這種驕傲與嫉妒將會使我們永無止盡地追求屬靈經歷,好證明我們己經符合或是可以得著神的肯定。
(馬可福音10:17-22)我們一般會認為這位富有的少年人是拒絕悔改的,所以我們怎麼能從這段經文中學習到悔改的本質呢?耶穌用這個例子對我們說:「你們看到了嗎?這位少年人如何竭力地想要使自己與神有一個正確的關係;你們看他如何用話語和行動使自己相信,他配得神賜的永生。但是你們千萬不要這樣!你們必須悔改與回轉,脫離對自己成就的信靠,也脫離對自己過錯的罪咎,才能真正認識神的恩典。」
依照我們本能的思考方式,我們並不容易相信悔改乃是單單倚靠恩典。
這個功課對於那些在信仰操練上極為勤奮自律的基督徒特別合適。由於教會中的教導經常強調順服神的重要性,所以我們很容就會以自己行為的嚴謹、努力、認真,與犠牲的程度,來肯定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然而這其實是錯誤的。雖然神要求我們要順服,祂也會祝福我們對祂的順服,但我們卻不是靠自己所做的來維繫與神的永恆關係。如果說出悔改的話語變成了只是一種重複性的宗教程序,為的是要使自己與神有一個正確的闗係(被神稱義),那麼這種悔改的話語就得不到修復關係的功效。為什麼呢?為什麼一個心存好意的信仰行為,卻不能算是合乎聖經的悔改呢?這個答案就在於,當這位虔誠的少年人跪在耶穌面前稱祂為『良善的夫子』時,他心中所缺少的那一件要素。
這位少年人跑到耶穌跟前稱祂為『良善的夫子』(可10:17),然而耶穌對這個歉恭的致意卻回以令人困惑卻又帶著教導的責備:『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在沒有良善的。』(可10:18)
在神的純潔本質面前,一切屬人的義都將淍萎而歸於塵土。
這樣的體認將使我們在神面前謙卑俯伏,正如當詩篇的作者以及使徒保羅領會到神獨特的良善時,心中不禁對人的光景發出這樣的描述:「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2 ;詩14:3)惟有神是良善的。
這位少年人問道:「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這個問題本身帶著某些程度的驕傲。我們無法以作工來承受(或繼承)產業;我們之所以能承受產業,乃是由於我們的出生,而且產業是來自於別人的成就。這是一個極重要的屬靈真理,說明我們乃是因著重生和基督所成就的作為而得以承受天國,但此時耶穌仍然順著他狂傲的問題而提出一個荒謬的答案。
耶穌說:「如果你想要靠你自己所做的而從聖潔的神那裏承受永生,那麼你就要遵守祂一切的誡命。」這也就是說,「如果你真的覺得承受永生的事全在乎你自己,那麼很明顯地,你得著永生的方法就是:要做到完全的地步!」
但這位少年人接下來所說的話卻是更加荒謬。耶穌要他遵守一切的誡命,而他居然回答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就遵守了。」(可10:20)在這裏我們必須以前面幾節經文來思考他的回答;耶穌才剛剛說過「唯有神是良善的」,但沒有多久位少年人就回答說:「我也是!」
這位少年人宣稱自己遵守了一切的誡命,也就是把自己高抬到神的境地。他這種行為其實是犯了猶太人最嚴重的罪,就是犯了第一條「不可以有別的神」的誡命。
這位富有少年人的所言所行提醒我們,若是我們不能認知神的聖潔,就不能看到自己罪的真實。
當我們無法理解我們過犯的真正本質時,我們就不會打從心底地恨惡這些過犯,以至於想要完全根除它們。
明白神的聖潔將使我們加倍地恨惡罪,否則我們不僅不會悔改,甚至可能根本看不到自己的罪。
如果我們將自己與別人明顯的失敗作比較,並以此來評估自己的光景,那麼就沒有人會認為自己亟需悔改;然而在與神的聖潔相比之下,那些原本在世人眼中無所謂的罪,都將使我們基督徒的心深感悲痛。
我們對神認識愈成熟時,我們就愈能看出自己需要悔改。
我個人也必須明白,除非我能深深感到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否則我就不會有真正的悔改。然而,這並不是說我犯了最邪惡的罪行,而是說我必須承認,從神賜給我的屬靈特權、地位、背景和知識來看,我所犯的罪比起那些不認識神和沒有得著救恩之人所犯的罪,對救主而言乃是更大的悖逆。
耶穌知道這位少年人不會去面對自己的罪,而祂為了要暴露出他的罪其實極為深重,便向他顯明「我們義的邪惡」(the evil of our righteousness)。這是美國早期佈道家喬治.懷特腓(George Whitefield)首先使用的詞語,他的目的是要讓那些自以為義的人明白,他們自己的良善並不足以使他們夠資格進天國。
即使是完美的順服也不夠好到可以贏得神對我們的接納。當我們了解這一點時,我們的悔改就更加成熟,因為我們知道,若是連我們最好的行為表現都達不到神對聖潔的要求,那麼我們的過失豈不是更加可憎嗎?
我的父親把一些技藝傳授給了每一個兒子,在一個涼爽的秋天早晨,我們開始鋸一大塊樹幹,但我們並不知道樹幹的中間己經腐爛了,因此當我們鋸到一半時,樹幹便裂開,從鋸木架上掉落下來,並摔成數塊。其中一塊很像一個馬的頭。
當我父親的生日快到的時候,我在這塊「馬頭」後面釘上了一條長木板作「馬身」,還用縄子作成尾巴,另外又加上幾根小木棍當成馬腿,然後再用「馬身」上釘了十幾根釘子作為掛鉤。我用牛皮紙將「馬」包起來,打上了緞帶結,送給我父親當生日禮物。當父親拆開包裝紙時,滿臉笑意的說:「謝謝你,這個禮物真是太棒了……但這是什麼呢?」
我說:「爸爸,這是一個領帶架;你可以把領帶掛在馬身上的釘子上。」我的父親再次微笑著向我道謝,然後將這匹馬斜靠在他衣櫥壁旁邊(因為棍子作的馬腿根本無法站穩);他用了這個領帶架好幾年。
當時我把這個朽木馬頭的領帶架送給父親時,我真的認為這個禮物很棒;在我童稚的心中,這個藝術作品簡直可以在大都會博物館展出。然而當我漸漸長大後,才明白我的作品根本不如我當時認為那麼好。事實上,我後來終於了解,父親接受、使用我的禮物,並不是因為這個禮物的好,而是因為父親的好;同樣地,天父接納我們的禮物,並不是因為這些禮物配得祂的愛,而是因為祂本身就是愛。
我們的善行不僅無法使我們的罪得到赦免,事實上它們還摻雜著我們的罪,所以若不是神以愛來對待我們,這些行為表現反倒應受神的審判。
若是連我們的善行都當受到責備,那麼什麼才是我們罪的真正特質呢?答案就是:它是神所極度憎惡的,因此我們也應當要憎惡它。若是我們無法領悟到這一點,就無法有真正的悔改。
我們必須對自己過犯中的罪惡有一種深惡痛絕的感受,如此才會產生真正能使我們漸漸成聖的悔改。這種對罪的痛惡之情,乃是經由我們常常默想神的聖潔,並默想我們罪的真實,甚至默想我們義的邪惡,而成為我們心中真正的態度;而這些領悟都是神的恩典,藉著祂的話語所賜下的,好幫助我們斷開心中所喜愛的那些容易纏擾我們的罪(來12:1)
真正悔改之心的標記:它很清楚罪(甚至是隱而未顯的罪)的可怕性,並且願意留意聖靈的提醒和別人的建議,好查驗「在我裏面有什麼惡行沒有」。(詩139:23-24說:「神啊,求祢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裏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未悔改的人無法面對罪,因此他們會想辨法歸罪於別人、淡化罪的嚴重性,或是否認罪的存在;而悔改的人能看清罪的真正面貌-罪侵襲著心靈的平安與純潔,因此,他們對於罪的指正會心存感謝- Bryan Chapell《成聖靠恩典:發出歌頌的悔改 p.109-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