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談到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之時,是在談整個基督教信仰的核心。
路加福音 1 26 到了第六個月,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城去,這城名叫拿撒勒, 27 到一個童女那裡,是已經許配大衛家的一個人,名叫約瑟。童女的名字叫馬利亞; 28 天使進去,對他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 29 馬利亞因這話就很驚慌,又反復思想這樣問安是甚麼意思。 30 天使對他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 31 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 32 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 33 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 34 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 35 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或作:所要生的,必稱為聖,稱為神的兒子)。
以馬內利 = 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 稱為至高者的兒子 = 神的兒子
『耶穌到了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就問門徒說:人說我(有古卷沒有我字)人子是誰?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裡的一位。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馬太福音 16:13-16)』
該撒利亞腓立比那裡是有許多人正在拜偶像假神的,而耶穌卻偏選那地方問祂的門徒,祂是誰。這樣的環境仍然作出有這樣的宣告,所以是非常重要的。(他們並不是在安逸的環境中宣認基督,與我們現在的狀況並不相同)
『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權柄:原文是門),不能勝過他。(馬太福音 16:18)』
『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加拉太書 1:15-16)』
被神所召 神的兒子啟示在人的心中 然後傳講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而不是宣講神蹟)
保羅為福音下定義:
撒旦認識上帝的兒子:
當基督來到世上時,祂主要是作贖罪的功夫,而那時全世界的人都伏在撒旦的權勢以下。所以,基督要把人從撒旦的權柄下拯救出來,這也表明了基督是有這個權柄的。基督藉着治病等等的方式,顯明祂有能力拯救人,也是比撒旦的權柄更大。不但如此,這也是在表達神的國已經來到他們的當中。
『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原文是角)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示錄 20:7-10)』
『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彼得後書 2:4)』
『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人怎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纔可以搶奪他的家財。(馬太福音 12:28-29)』
馬太福音 4 1 當時,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 2 他禁食四十晝夜,後來就餓了。 3 那試探人的進前來,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 4 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5 魔鬼就帶他進了聖城,叫他站在殿頂(頂:原文是翅)上, 6 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 7 耶穌對他說: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 8 魔鬼又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 9 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 10 耶穌說:撒但(撒但就是抵擋的意思,乃魔鬼的別名),退去罷!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 11 於是,魔鬼離了耶穌,有天使來伺候他。
路加福音更清晰的在最後加了一些字
路加福音 4 1 耶穌被聖靈充滿,從約但河回來,聖靈將他引到曠野,四十天受魔鬼的試探。 2 那些日子沒有吃甚麼;日子滿了,他就餓了。 3 魔鬼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塊石頭變成食物。 4 耶穌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5 魔鬼又領他上了高山,霎時間把天下的萬國都指給他看, 6 對他說:這一切權柄、榮華,我都要給你,因為這原是交付我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 7 你若在我面前下拜,這都要歸你。 8 耶穌說: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 9 魔鬼又領他到耶路撒冷去,叫他站在殿頂(頂:原文是翅)上,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從這裡跳下去; 10 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保護你; 11 他們要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 12 耶穌對他說:經上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 13 魔鬼用完了各樣的試探,就暫時離開耶穌。
這裡的三個試探,其實就是基督所有受的試探的縮影。
約翰福音 6 1 這事以後,耶穌渡過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 2 有許多人因為看見他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蹟,就跟隨他。 3 耶穌上了山,和門徒一同坐在那裡。 4 那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 5 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就對腓力說:我們從那裡買餅叫這些人吃呢? 6 他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 7 腓力回答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吃一點也是不夠的。 8 有一個門徒,就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對耶穌說: 9 在這裡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甚麼呢? 10 耶穌說:你們叫眾人坐下。原來那地方的草多,眾人就坐下,數目約有五千。 11 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分給那坐著的人;分魚也是這樣,都隨著他們所要的。 12 他們吃飽了,耶穌對門徒說: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蹧蹋的。 13 他們便將那五個大麥餅的零碎,就是眾人吃了剩下的,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 14 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 15 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約翰福音 6:15)』
基督卻以幾句話來回應他們:
『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約翰福音 6:27)』
『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如經上寫著說:他從天上賜下糧來給他們吃。(約翰福音 6:31)』
『他們說:主阿,常將這糧賜給我們!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翰福音 6:34-35)』
『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翰福音 6:52-56)』
這是暗指、預表設立聖餐之事 聖餐是指什麼?就是指向基督的死
『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分給那坐著的人;分魚也是這樣,都隨著他們所要的。(約翰福音 6:11)』
這樣來的人,只有五餅二魚也吃不完,表示基督的豐盛是足夠的。也就是基督的死、祂的拯救是無限的,可以拯救一切祂所揀選的人。
『從此,耶穌纔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阿,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馬太福音 16:21-23)』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罷!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馬太福音 27:38-42)』
所以,整個信仰的核心是宣認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保羅也如此宣認
『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麼?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唯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希伯來書 12:9-10)』
『我親愛的弟兄們,不要看錯了。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各書 1:16-17)』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馬書 8:14-16)』
當我們說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是要從「彌賽亞兒子觀」及「本體性兒子觀」來理解的
彌賽亞兒子觀
本體性兒子觀
當我們說某某人是某某人的兒子,我們很容易會進入「人的角度」來了解。人的父與子關係,必定是「延伸」的角度,即是「這個人生了另一個人」,那一定是被生的比較小,也就是說父一定比子大(不論是在年齡上還是在位份上)。但是,從三位一體的角度來說,並不如此。祂們是同榮、同等、同權、同永恆。子並不是比父來得更遲,所以不能以人的角度來說(或思考)。
但是,即或從人的角度去想,也不一定要有男女結合才能「生」。
基督與父神之間的關係是在永恆中的存有(Existence in the Eternity),是超乎時空的存有,因此,我們在思想這課題時,不能以「人」的思考模式去思考這課題,以致把神局限並囚囿於「時空」的兩度思維程式中。
當我們思想「神無處不在」時,會想祂在香港、在美國、在台灣等等,然後祂也在馬桶中、洗手盆中。。。等等,這樣想法是錯誤的,因為我們只以物質、空間的限制中來思想這個「無處不在」。 永恆是過去與未來兩極的無限延伸嗎?(Is eternity the everlasting extending at the two polarities of time?)不是的。 同樣,我們說神在永恆中時,我們若以時間的觀念來給永恆下定義時,我們便只把神限制在時間的裡面,但神比時間更大,祂是超越時間的,我們不可作這樣的推測。 我們只能說,我們實在有限,所以神的事情實在是極大的奧秘!
我們相信三位一體的神,既是三位一體,有三個位格,其個性之中必有不同(各自位格有各自的特質 property or quality),而這些特質又是獨特不可交換的(incommunicable)。
既然神的位格中有三個之區分,故這神格中的位格分化是:必需的(necessary),是內在本質性的(intrinsic),是永恆的(eternal)。
既然第一個位格在永恆中為父,有父就必定有子。所以,子必然也是與父同樣的永恆。(基本邏輯)
聖父與聖子必定是同永恆的,為什麼?
父是永恆的嗎?是的,祂是永恆的。而既被稱為父,必然是因為有「子」的存在。所以,這個父才能被稱為父。若是如此,那麼,子必然與父是同樣的永恆。 |
由以上論述中,我們可以如此歸納說:聖父與聖子的父子關係並不是:
創造性(Creation) 救贖性(Redemptive) 道成肉身性(Incarnational) 彌賽亞性(Messianic Sonship)
這父子的關係,乃是「永恆性」的父子關係,子的觀念表達了基督耶穌和神是完全同質的,如兒子和父親完全同質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