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喇合與耶利哥:被神震撼(十一30-31)
『以色列人因著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希伯來書 11:30-31)』
在聖經當中上帝的恩期與公義永是同行的,因為審判與救總是同時進行。絕不會有其一,然後忽略另一。
本段上下文
『他們因著信,過紅海如行乾地;埃及人試著要過去,就被吞滅了。以色列人因著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希伯來書 11:29-30)』
這有個神學難題,為什麼 29 節講以色列人講他們有信心?若這樣,為何他們之後進不了迦南之地?不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嗎?當我們看 30 節會更明顯。
當看第 30 節時,會發現這是在指向群體的、教會性的信心 信心不是抺殺理性,而是在理性之上看見一個肉眼所看不見的事。 31 節:神的恩典、國度不以種族為限,而是以信心界定 真信心不在乎程度,不在乎我們有多信。因為迦南人也信耶和華的大能,但他們仍然要與耶和華為敵,因為他們沒有看見耶和華的恩慈。 信心就是看見全能者的恩慈,因為祂是「守約施慈愛的神」。 神的幫助不是「我們要作什麼,然後神來幫我」,而是「神要我們按祂的計劃,站祂的那邊,然後我們就得到祂的幫助」。或我們可以這樣說:「神感動、幫助我們,使我們可以在祂所定的美善旨意及計劃當中有份,並享受祂。」
問:約書亞何在?
過約旦河(書三-四)
過約旦河(約書亞記三至四章) 耶和華的名字出現次數多過約書亞(比較約書亞記二章) 母題(motif):約櫃 段落(pericope):以「心」被「消化」(四24、五1)為enclosure 應許&實現:A-B-C-C’-B’-A’ 結構
應許 A (3:7)—約書亞得榮耀 應許 B (3:10)—得約櫃的引導 應許 C (3:13)—切斷水流 實現 C’ (3:16)—切斷水流 實現 B’ (4:11)—得約櫃的引導 實現 A’ (4:14)—約書亞得榮耀 |
雙重劇情張力結構
喇合的信心
『對他們說:我知道耶和華已經把這地賜給你們,並且因你們的緣故我們都驚慌了。這地的一切居民在你們面前心都消化了;(約書亞記 2:9)』
兵丁要抓探子時,喇合騙兵丁,那說謊是不是合宜的?
耶利哥人只看見耶和華的權力與忿怒,但喇合不但只看見這些,更看見唯有耶和華可以拯救人,所以她乃是以信求告耶和華拯救她。
半句話都沒有,全然沉默,只是遵行。在神面前不要多嘴,約書亞又再給我們看見這樣的事。 有些我們可以問為什麼,但是有些事根本就不應該問為什麼。 有些數算式我們可以問為什麼,但論及公理,我們是不可以問為什麼,因為他是最高的權柄,我們根本不可以問為什麼。上帝的話語就是最高的權柄,所以約書亞知道他根本就不應問為什麼,而是要按着做。
喇合明白上帝公義的忿怒,也知道自己是個罪人,所以她求告耶和華。若人沒有明白上帝的忿怒,也看不見自己是個大罪人,那在這人心中,上帝的恩典不過是個廉價的恩典。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 1:20)』
馬丁路德對神學的兩種定義 榮耀神學:單從自然中看上帝的榮耀,直接用人的理性去思想神的榮耀,找到的都是偶像。(That person does not deserve to be called a theologian who looks upon the invisible things of God as though they were clearly perceptible in those things which have actually happened.) 十架神學:只有藉由十字架與苦難來看見上帝向我們啟示顯明出來的人,才配被稱為神學家。(十字架本身是苦難與羞辱的記號)(He deserves to be called a theologian, however, who comprehends the visible and manifest things of God seen through suffering and the cross.)
許多時候,我們怕的根本不是神,不過是因我們犯罪所帶來的結果(刑罰)。真正的基督徒,應當懼怕上帝的公義忿怒,然後又看見上帝那裡有拯救,凡求告祂名的必然得救,這時人才會真正的接受主的拯救,甘願捨棄以往所作的一切惡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