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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帶來悲劇,唯有愛使人得益處

我看見有人為佔中運動(無論是否只佔領中環,對這運動以下簡稱佔中或佔中運動)的學生伸出援手,使佔中的學生心中有着暖意,讓他們感受到被關懷的愛。我又看見為那些為在事發現場當值的警員作出安慰,伸出援手的人,使作為警務人員的,把流不出的淚流下,因他們感受到被愛。

在這件事情中,實在有許多值得我們欣賞、學習、反省之處。

學生能如此抱有崇高的理想,又願意關心政治、民生之事,實在美好,多年來,只見許多年青人沉迷娛樂(特別是動漫、劇集、網上遊戲),並不注意社會所發生的事情,如今卻願意犠牲性命,不惜一切代價來為一個理念付諸行動,這是非常積和值得贊許的。

學生都是年青人,對許多事情的觀點與角度都不成熟(縱使他們自稱已經非常成熟,能够無誤判斷是非),以致多年作事,都是沒有計劃、沒有組織、沒有行動力。但是,如今卻如此有行動力,有組織、有計劃,單為這一點,我為您們感恩。

我亦相信,在這次佔中運動中,確實有一些真正持有崇高理念,期盼能為香港帶來美好的民主、和平、理性、理想的學生,為您們,我再次要感謝我的上帝,因為您們有這種崇高的理想。

對於一些支持警察的人仕,我亦為您們的愛感謝神,在支持者當中,曾聽見有人說:「警員也是有母親疼愛的,他們只是在工作,有一些警員非常盡忠,他們身體受了許多的傷害,卻沒有高舉自己所受的苦,把傷痕的照片放上網,使網民更為激動。」願意為別人付上多一份了解與關懷,這是我們該學習的事,正如有一些支持佔中的人仕,也是為着學生的安危、理念,而付出,提供食物與水。

看見大家能互相守望,這實在是好,也很值得我們學習。只是,事件之中,亦看見一些讓撒旦留地步之事。

「仇恨可引發戰爭,帶來許多的悲劇,卻從沒有為人帶來過幸福。」

我相信,那群真正愛國、愛港、愛人的,他們願意參與佔中運動,是為了香港人日後的民生,為了使香港能有法治、安穩,他們確是有崇高的理念,他們動力的來源也是「愛」。可是,在其中卻夾雜了「恨」,也夾雜了一些為使自己的政治立場穩固,和個人的利益而在其中大呼小喝,假借和平之言詞來激動民眾的情緒,使事情進展為不和平、沒有愛。

支持警員的,「不贊成」佔中(不贊成,不一定要以行為作反對)的,本來亦有着他們的善意,有着他們所能行出的美好的事。但亦有惡者從中引發雙方的衝突,為要使這本來立場不一,但在行動上尚算和平的局面,發展成一發不可收拾之勢。

當看見這樣的事,我馬上想到這段話: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詩篇 1:1)』

假若有惡者來,在我們理地討論時發表言論,智慧的人會禁止對方的發言,並趕他們出去。因為知道不論這人支持那一方,所行的都不是為整全的局面,惡者要作的只是破壞,不是建立。若惡者所行的與我們所行的相似,我們會發表聲明,同時以行動證明我們與他們是不相同的,絕不會為了人數添多而同流合污。這樣,人才能看見真假之分,不會混為一談。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 (哥林多前書 10:23-29)』

我們可行的事,不一定要行,因為不都有益處。我們有句話:「三思而後行。」
先想清楚,再行動,因為不是都有益處的。

假若一件事情,對自己無益、對別人無益,這樣的事,無論我們情感上多麼的想去作,也不該行,因為這不是一個值得我們作的事。沒有益處,卻強要行的,這不是智慧。

我們可以行的事,不一定都造就人
一個好的理念,是因為這理念能夠造就人,但實行後若發現不能造就人,就當中止。

一個好的理想,是因為這事不在求自己的益處,乃是求別人的益處
我們若是要求自己的益處,就別說自己是在行義
真正求別人的益處,便不該忽略最微小之人所需要的
即使我們大義澟然之時,更應多角度了解整全的局面,特別是有反對的聲音時。因為要執行理念而化成運勳,若想成功,必要獲得更多人的支持,而不應惹來更多的仇怨之聲。

連吃、喝,我們都不是為自己,乃是為別人的「良心」
假若會使人被絆倒的,我們就不作,因為我們有自由
這自由是可叫我們不作「我們心中所不願的事」

我們有自由,因為別人縱使逼迫我們,叫我們行惡事,我們仍可選擇不作惡。

一個運動若要成功,我們亦可以參考一個發明家成功的原因
當然,他需要一個正確的理念、方向,然後付上行動
他亦有着堅持,不放棄的精神
只是,他不放棄,不是在「某一個行為上」,而是那精神
發明家最成功的地方是,他是一個「懂得不斷悔改的人」
沒有一個發明家,不用改,就成功了
相反,我們看到,他們是常常承認自己所犯的錯誤,然後謙卑的從歷史中學習別人的成功,別人的失敗,去理解自己錯在那裡,並善用這些數據來修正自己所犯的錯誤。

支持警員的是非常好,但我們要謹慎,不要讓惡者在其中破壞這美事
我們亦不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因為這不是正確的行為。
我們更要小心,不要因對方有相關的行動,我們就仿效,然後告訴對方我們的勢力比您更大,聲音比您更響。
「政府人多?我們弄黃絲帶,給您們知道我們人數有多少。」
「黃絲帶?我們弄藍絲帶,給您們知道我們的人比您們更多。」
我相信不是每一個人配帶這些美麗的絲帶都是帶着這樣的想法,但我們要「因別人良心的緣故」而謹慎行事。不要讓惡者有機可乘,破壞及利用愛、和平來作惡,避免使別人被絆倒,以為佔中或反佔中或支持警員的都是敵人,把全香港的人分成不同的派別,像是「凡與自己立場不同的,就變成了敵人」。若是如此,我們最終都變成輸家,贏的是想侵略、攻擊香港的那惡者。

最近電郵接獲最多的問題是:
爭取民主好不好?
我們是否要爭取?
基督徒可否參與政治運動?
您支持那一邊的?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關心政治是非常好的,但是「萬不可比關心福音更重」,凡把任何人或事看過於基督的,都是違反了聖經的教導。而對於以上的問題,我只有一個回應,也就是哥林多前書十章尾段的一段話: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哥林多前書 10:31-33)』

人活着,是為了榮耀上帝!阿們!

我對自己及各位弟兄姊妹的提問是:我們現在所行的,是否榮耀上帝?

若我們知道這事不能榮耀上帝,還應該堅持嗎?
若我們知道這事不單不能榮耀上帝,更使人輕看基督信仰,我們還能作嗎?
若我們知道這事最終是上帝所不喜悅的,我們還能參與嗎?

耶穌基督吩咐我們什麼?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馬太福音 10:37-38)』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路加福音 9:23)』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約翰福音 13:34-35)』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就賜給你們。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 (約翰福音 15:12-17)』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馬太福音 28:19-20)』

仇恨所孕育出的只有悲傷,唯有愛才能造就人,使人得益處。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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