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現在所談的不只是倫理的理論,而是比較針對性的,期望能夠從課程中看見聖經所給與的答案,使我們可以解決現今的問題、矛盾。
處理任何社會問題,都有一個理想的價值觀。這個理想的價值觀,是在聖經裡啟示給我們的。或許有人會指這不過是基督徒的價值觀,對於不信的人是沒有意思的,那他們為什麼要接受和明白這套價值觀呢?這是今日我們所要談論的事。
為什麼我們要從聖經找答案?因為聖經裡都是有種種的答案,是真理的答案,是有方向的行動說明。在當中,我們可以看見上帝的心意,是超越的,並且就是絕對的。祂是一個活生生的上帝,是一個真理的上帝,所以我們每天讀聖經的人是很有信心,因為這作者是永遠活着的永生上帝、自有永有的上帝。
聖經就是真理
我們若自己都不看聖經,又如何叫人去看聖經,叫人遵行真理的道?我們要別人去順服神之時,我們自己有沒有順服呢?有沒有把聖經作為人生最重要的道?
我們常說引導,但這個引導和其他的引導並不一樣,因為我們的這個引導是「神」在引導,不是人在引導。
神的公義、聖經的真理,要談的都是三位一體的神。神有一個本質我們先必需明白的,就是神的主權(The Sovereignty of God)。我們若不明白上帝是有主權的,我們就無法明白自己是否真的重生、得救。神的主權是影響到全個宇宙的萬事萬物。
他不但引導我們怎做,更叫我們去參與祂自己的計劃,這才是上帝的引導。
我們要看上帝自己怎做,我們也要跟從祂,依賴祂。我們要知道怎樣把我們跟上帝的關係,就是按照上帝所喜悅、已啟示的方法來看待、依靠祂。
上帝的主權,是祂不能分割的本質和性情,祂的主權,就成為祂最重要的一個元素。所以,沒有一個沒有主權的上帝,若沒有主權,祂就不可能是上帝。儘管人是跌倒了,從亞當犯罪了,罪進入世界,但是基督卻使一切信祂的人都能夠稱義。人需要是墮落了,但神的主權仍然是一點也不耗損。
當我們看到世界敗壞時,可能會想:「上帝失敗嗎?祂是沒能力挽回嗎?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我們隨便舉個例子:「北韓的事、伊斯蘭的事、印尼選總統之事,還有最近的伊拉克之事。」我們雖然看到這些事,但是我們有否同時想到,背後有掌權的主存在?
我們會禱告,但不是要禱告神來聽「從」我們的話,而是因為我們「明白(知道)」神的心意,然後「從」祂的意思,是按祂的心意來禱告,讓祂既定的旨意中,叫我們能夠參與祂的聖工,使我們在其中有份,這就是禱告。
在最後,我們一定可以看到所有的事,都是神在最高的位置在掌控,是祂以絕對的公義、慈愛來行這些事,叫人看見祂的主權。
事實上,上帝確是可以把任何一個人,就是作惡的、行詭詐的都立即扔進地獄,但祂並沒有這樣做。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羅馬書 8:28)』
神為了我們,為我們作了這麼多事,叫我們看見這世界發生的悲慘、無奈中,掙扎前進的歷史,都有着神同在,並是神的獨生愛子在其中,叫我們因着祂而可以得着這稱義的份,又因着祂而得着後嗣這名份,享受在祂裡面一切的好處。這都是在上帝的主權中,以祂的主權來引導着我們。
我們該如何同時處身在兩個不同的國度中?
神的國度 是現在,也是將來 天國是永恆的,也是現在的 我們好像是在處理世界的事,其實卻是在管治神的國。
神的公義(The Righteousness of God),就是顯在祂的主權當中的一件重要的事。神在自己的主權中,就是在完全的顯示祂自己的公義。
神的國度中,帶來就是恩典和公義的次序(order of grace and justice)。這是要我們想到,我們活着,是上帝主動的要我們活出祂所安排、祂所要求的次序。這次序是充滿祂的恩典和公義。
基督在世時,有沒有對人動用武力?我們知道是沒有的。
『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阿,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麼?耶穌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 (使徒行傳 1:6-7)』
在舊約中我們知道神幫以色列人,以武力來使以色列人得國。但在新約中,基督卻沒有如此。這使我們思考基督在新約中的所作所為,是否可以拿寶劍來拿回以色列國。耶穌有這權柄,我們是知道的,但祂卻故意不用武力來拿回這以色列國。
基督不是不關心政治,而是祂選擇那個時候,不使用暴力。基督在馬太福音5至7章中教導我們,要以愛來面對我們的鄰舍。祂自己也是以十字架的愛來讓人看見神的全能。
哥林多前書1 22 猶太人是要神蹟,希臘人是求智慧, 23 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 24 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 25 因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壯。
基督不是軟弱無能,但是祂卻故意不用武力,故意顯示祂的大愛,並教導門徒及吩咐他們傳揚這大愛。祂是遵行父上帝所托付給祂的任務,而不是以世上的方式來爭戰,去勝過這樣的敵人。
上帝的公義是完美的,若我們按自己的本性,一定是永遠與祂分離的。但因基督的十字架上死與復活,幫助我們可以到上帝的面前。所以,當我們談入旳國度和政治、社會、法律之時,我們可以很清楚我們可以回到神的話語中去找。
當我們談到主權時,重要的是,祂的終極權柄放在那裡。上帝是治理的,按照祂的旨意來治理萬物。上帝是一個律法的掌權者(頒佈者)。人的政治,人的政府,永遠都是有限的,無論是在功能或是權柄。相對神,能力與權力都是無限的,看到這兩者的分別,我們可以有一個答案,看到一個事實,就是按照上帝的真理,老百姓之間,在社會中是不可能容許獨裁存在的。
因任一個「人」,若不加以限制,或稱完全不限制,不自制,他就是越過了自己應有的權柄了,也僭越了上帝的權柄。
分配財富:
我們要小心,別常常把我們的現實與理想放在一起,不作分割。
我們要思想的事: 我們要想,我們爭什麼?我們在爭取什麼? 權力要怎用?有了權力,我們要作什麼?為什麼要權力?
我們一邊要談我們所看見,心中悲傷之事,但我們仍然要一直說,神在我們心中超越的地位,只有祂才是永遠可靠。
人追求的幸福,不只是數字,也有精神上,超越實際(物質)以上的快樂,是更大的快樂。
能不能平等的問題,是在於我們要思考人權的問題。在經濟、財富中的不平恆,所引伸的一個意思,是人權方面的、是必需思考的。人權,不單單是自由的權利,不被監禁的權利,也是經濟上的平等。當我們看到社會中,賺得多,稅交得越多,那是平等還是不平等呢?這都是我們要思考的。
程序的正義
當一個人活在一個不正義的程序時,人是活得很不快樂的。因為當活在不正義的環境中,人若得不到明白、理解、申辯,人是很痛苦的。
香港有一種政治制度:
因為我們有很多不標準,所以我們不需要標準?這是極度錯誤的想法。 我們都不一樣,但其中也需要有一些一樣之處,我們需要一些標準來分辨(differentiate)。
只要有邊界(borderline),就有需要溝通的實體。
政權與治權的問題: 重大的提問-治權是在政府的手上,但是政權卻是在人民手上。所以,香港的問題是,政權是在香港人,還是十三億中國人身上? 治權治我們,所以被治的人就應該有被治的權,就是政權。 我們老百姓,被管理,就是一種理治。我們本可以自己管自己,但為了大家一個共同生活模式,所以要找一個人來管我們。但我們卻不是奴隸,而是公民。公民是有權要求誰人來管自己,這才是公民。
耶穌基督的方法是什麼?
傑佛遜(Jefferson)獨立宣言 (點擊查看詳細內容)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英文版
神用我們,給我們有不同的智慧能力,所以我們不能從這些分高低。我們都是按上帝的形象造的,所以使我們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上帝的形象加上我,再加上他,我們是一樣大。為什麼?因為上帝的形象是無限大,所以無限大的加上我或別人,都是一樣的平等。
人所應當享受的,是上天而來的這種權柄。
自由我們可以理解,但平等是否一樣呢? 資本主義社會中,我們如何達到平等? 我們要考慮立足點平等,或是頂的差異?
當傑佛遜要人達到一個完全自由的時候,他並沒有想到「人是完全的敗壞」,所以他的想法不可行。人不能沒有真理的規範,不可以沒有倫理的道德行動。
去真理化的人,會濫用自由,以為自己可以享受更多,其實卻是失去更多。
傑佛遜所帶來出的問題是: 他的真理觀中,真理是沒有聖潔 只關心自己的利益,卻妄顧別人的利益
人離開神權的統治,建立人的制度,是一條不易走的路。人若離開了正確目標的道路,他到最後絕對是損害的。
聖經要我們全心全意敬拜主和愛人如己 要我們犠牲自己來愛別人 愛別人,自己沒有損失的,那就不是愛 沒有割捨,不會有愛
今日我們知道,社會不是每一個都敬拜神的人 儘管我們只有少人敬拜神,上帝卻從不扔棄我們
民主的制度不是真正給人平等與自由的制度,卻是我們最好的努力與過程。人的自由是要在社群當中受郅限制才可以,所以中期與長期的價值,無法即時實現。所以我們一方面不捨棄民主,一方面又不以自己實現的民主成為自己的萬靈藥(不當為最終手段)。
我們所要思考的是,如何找到更好的配套措施,這是要我們思考的。 如果一個政黨無法負起責任時,我們要如何和他們溝通?這也是我們要思想的事。 |
按照約所答應的,是有責任要活出來(實行)。這就是約的本身最重要的環節。
守法的關係
市民要守法 政府人員也要守法 每一個人也有權利、義務的存在
有關普選
制定普選時間 制定普選當中的方案、原則 制定整個普選制度及普選後的完整體制
梁特首論國際標準(參考)
民主政府被接納,是要出於公眾意願,公眾要有自由表達真正願意的機制。(互相表達,不是單向、單方的表達) 提名委員會必須平等地代表每一個市民的意見; 產生提名委員會成員的過程要有包容性、要公開透明和讓市民參與; 提名程序要合理、公平和透明,可包括經提名委員會確認的公民提名; 公民參選、提名和選舉權都不應受到不合理限制。
一個特首,可以(可能)有不愛國的「行為」嗎?我們想一想,一個作為特首之人,他可以想怎樣就怎樣嗎?上面會不理會他所作所為嗎?他有這樣的能力、權柄嗎?
State interest, public interest, common interest 公共利益
溢出效應(spillover effect) 一個杯滿了,水就溢出。事物一個方面的發展帶動了該事物其它方面的發展。參考:按此觀看,效果可能好可能壞,最重要杯子不要破。 |
我們不要掉落在一個不必要的爭辯當中,我們要作的是「解決問題」,是要作建設(不可只作拆毀無建設之事)。
我們選特首,要有什麼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