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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我不懼怕神,我就喜歡這樣 [打印本頁]

作者: 小農夫    時間: 2016-10-21 15:52     標題: 我不懼怕神,我就喜歡這樣

當人在不怕神的時候(不是因為愛,是因不信而輕看祂),實在是愚昧至極,就像把頭放在那充滿烈怒的行刑者刀下一般,還對外宣布自己是個勇士。若我們真知道祂是神,豈有不愛祂,不願榮耀祂的可能?雖然基督徒仍然會犯罪,正如人喝醉後仍會行各種愚蠢的事,當醒來便會懊悔在酒醉時所行的。只是不信的人,不但行了惡事,還會享受其中,並且更妄想要一生行惡,為保存自己在地上眼所注目、心所思想的「所謂益處」,從不真實認罪,也不會悔改。為這樣的人,地獄就是他們唯一的路。

可恨的是,這樣的人總是喜愛成為別人的教師,為要使人與自己同行在罪中,好叫人在群中認不出自己是個惡人來。這樣行的人,難道真的不怕神,也不知道祂察看人,並不像人那樣嗎?榮耀、智慧的萬主之主,你想祂會像作惡的人那樣無知嗎?倘若我們真認識祂,難道不會思想祂會如何對乎像我們這種敗壞之人嗎?聖潔的主怎可能容得下罪惡呢?當審判的時候,人所行的必要被顯現出來,無一隱藏!

若沒真實承認自己的罪,即或口中呼叫阿爸父亦無用。沒恨惡罪的心,人仍是沒有重生,仍舊活在罪中。基督雖然已用了極沉重的代價作了挽回祭,仍然是與樂中罪中的人毫不相干。

請安靜下來,在暴風雨、響雷的時候好好提問自己:「我真的是信祂嗎?我真的愛祂、視祂為主?還是我不過在今生利用祂的名,也妄想永恆中繼續利用祂,好叫自己永恆按自己心意【活】下去?」

公義的神,必按祂自己的公義審判各人。惟有在基督裡的就不再被定罪,因為基督已為這些人擔當了,叫我們能有新的生命,就是一個只願為榮耀神而活的心。

羅馬書 1:21-32
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24)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25)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26)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29)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30)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31)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32)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一個真正信賴耶穌基督的人,心所願意的是能夠被主所記念,並且願意任何人都能夠榮耀祂、尊祂的名為聖,無論這人之前有過如何的不堪與錯謬。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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