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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題: | R.E.M.神學課程【基督論:信仰與生活的落實】 |
講師: | 曾劭愷 博士 |
日期: | 2015年9月2日至4日晚上7:00-9:30 9月5日下午2:00-5:00及晚上6:00-8:00 |
地點: | 基督教中國佈道會聖道堂(九龍尖沙咀金巴利道25號長利商業大廈5樓) |
語言: | 國語主講 ・ 粵語傳譯 |
費用: | 港幣300元正,請電話預約登記。(名額80個) |
報名: | 2357 0472 |
什麼是基督論,基督論就是探討基督是誰。
神與人本性上的無限差異:
神不是人,人不是神,這是造物主與受造物之間的差異(Creator-Creature Distinction)
大哉敬虔的奧秘:基督既是神也是人。
『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 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作: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 (提摩太前書 3:16)』
非此即彼:耶穌是誰?
非矛盾律的必然性?
「一貫道」:
融合五大宗教(儒、釋、道、基、回),認為五大宗教的經書都是從天上來的,諸宗教的神明都信。
他們無法正確回答「耶穌是誰」
他們甚麼都信,信聖經、可蘭經是上帝的話語,但這兩經是互相矛盾的:可蘭經說耶穌是先知而不是神的兒子,聖經卻說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可蘭經說耶穌沒有死也沒有復活,聖經說耶穌死而復活。一貫道回答說:這矛盾是佛教所說的「文字障」。
阿彌陀佛:又譯「無量壽佛」,「無量光佛」,佛教徒不理會這個佛是從那裏來,只理會阿彌陀佛的傳說背後的精神。
文以載道在佛教都很適用。
互相矛盾的兩者不可能同時都是正確的。若可蘭經與聖經都是神的話語,不會出錯,那麼是不是說神是自相矛盾的呢?
到底甚麼是文字障?是否西方邏輯就是文字障?
「與一貫道的大師討論信仰」 我與一位被稱為大師的人說話(一貫道信仰),他是位長輩,因此我用恭敬的態度對他說:「您研究基督教幾十年,而我研究一貫道只有昨天一個晚上,所以想請您不吝賜教。」
大師:「你們在國外長大的小孩,想事情是用西方的邏輯。西方人的邏輯是『非此即彼』,兩件事情一矛盾,你們就把它們對立起來,不是這個就是那個,非此即彼。我們中國人的邏輯是把矛跟盾融合在一起,把日月陰陽結合起來,而不是對立。你們那個叫做『對立』邏輯,我們這個叫做『融合』邏輯。把『矛』跟『盾』對立起來,就落入『文字障』了。」 |
有些東西不是對立的,我們不應把其對立起來。但是真理本來就是「非此即彼」的。
信與不信耶穌
在挪亞方舟內與外
光明與黑暗
中國文化的例子:
韓非子挑戰儒家,也是運用非此即彼的原則。「不相容之事,不兩立也」
儒家的孝與忠矛盾:「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難道「自相矛盾」是一個稱讚別人兼融,從來不搞對立的話嗎?
這不但是西方人的邏輯,也是東方人的邏輯。
基督教神學亦是建立在一個非常重要的非此即彼的觀念上。就是神與人、造物主與受造物之間不可磨滅的區別。Creator - creature distinction.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是這裡。
不論探討基督是誰,我們就是預設了一個神與人之間非此即彼的關係,所以令世人沒有辦法接受我們所傳的基督。
猶太人沒有辦法接受是耶穌是永生上帝的兒子,如果接受了這個,他們就沒有辦法接受耶穌基督會死。
希臘人也不可接受這個人從死裡復活。
十字架作為愚拙作為絆腳石。對他們來說這些背後都是預設了非此即彼的關係。
『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以賽亞書 53:1)』
十字架在人看來是不可接受的,因為神與人是有非此即彼的關係的,兩者有無限的差別。
『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作: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提摩太前書 3:16)』
造物主與受造物有無限本質的區別。
神不是人,人不是神。
神是自由永有,人是受造。
神是無始無終,人卻是有其始點。
造物主與受造物的區別
by Vern Poythress (陸尊恩傳道整理;潘凌峰弟兄、Rachel Yeung 姊妹翻譯) |
基本原則:迦克墩信經
基督論的基本原則:“God became human without ceasing to be God”
約翰福音第一章已讓我們看見上帝與我們有無限的本質差異。
正確的基督論,一定要從基督的神性來說。
福音書裡是先跟門徒確認了神性的特質,才會跟他們講論祂會上耶路撒冷,上十字架受死。
祂要確立了祂的神性,才講出祂的人性。
這叫做從上而來的基督論「Christology from above」。
先有道,然後才道成肉身。
「Christology from below」 是從基督這個人推測他跟上帝有甚麼關係
這是錯的,是19世紀的浪漫派神學,新派神學:史萊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田立克(Paul Johannes Tillich)、莫特曼(Jürgen Moltmann)、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等人錯誤的進路。
無限本質的不同:
上帝與人之間的差異,不只是量的差異。
有量的差異,但不只是量的差異。
是本質上的差異。
人生雙胞胎與豬生八胞胎是本質上的不同。
人與豬仍有共同點,兩者都是受造物,但神就不是受造之物。所以人與神之間的差異更大。
人和神是無限大的差異,所以基督神人二性是極大的奧秘。
聖子無始無終、耶穌是從無變有,不能將基督人性神格化。
這個拿掉,基督教就不是基督教,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
參考:
麥格夫(Alister Mcgrath)的辯論,看出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範疇上的謬誤。
http://www.bethinking.org/does-god-exist/richard-dawkins-debates-alister-mcgrath
辯論中 Mcgrath 問到:
眼睛這麼複雜奇妙構造的器官,如果是自然演化而成,其機率會是多少?
Dawkins回答:
Practically zero. 構造太複雜了,不可能是進化而來。但是眼睛更不可能是神造,為什麼?因為如果有一位上帝造了眼睛,還造了萬物,這位上帝一定比眼睛還要複雜無限倍。假如這麼複雜的眼睛從自然變出來的可能是零,那麼上帝又是怎麼來的。
How did God come into being?God as an infinite complex being, could not have come into being. 換言之,上帝的出現更加接近零,所以上帝不可能存在,上帝的存在無限接近零。
這裡我們發現,Dawkins採用的這套論證已經不是科學的論證,而是神學的論證。無神論不是科學,無神論討論的話題不是科學範疇裡討論的問題,而是神學範疇的問題。就連Dawkins這位生物學家也沒有辦法用科學的方法來論證神到底存在與否,他是用神學的論證。
他說上帝變出來的機率接近無限零,問題是「上帝」這概念在定義上就不是變出來的。這個概念的定義就是祂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聖經沒有說祂是變出來的,聖經說祂是永恆存在,自有永有的。Dawkins 以為上帝跟其他事物一樣是從沒有變到存有,那麼上帝就跟萬物一樣。所以他就以同樣的思維去講論上帝,好像過去羅素Bertrand Russell一樣。
“If everything has a cause, then God must have a cause. If there can be anything without a cause, it may just be the world as God...” 萬物都有因,故此神都有因,若有一事物是沒有因的,那這世界便如同神― Bertrand Russell, Why I Am Not a Christian(羅素:我為甚麼不信上帝)
他忽略了什麼,就是上帝跟everything在本質上的差異。
忽略了上帝的超越性,God is not part of so-called 'everything'.
上帝跟萬物有無限本質上的差異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翰福音 1:3) 」
也就是說耶穌基督不是萬物的一部分,是創造宇宙的那一位。
十九世紀丹麥的哲學家祈克果Søren Kierkegaard:
上帝與萬物之間的差異就是「無限本質的差異」(這個字就是從他來)
Richard Dawkins 把上帝當作萬物的一部份來分析,這個在哲學上稱為:
範疇上的謬誤 (category error)
把兩個範疇的東西當成同一類的東西來看。
就像剛才說人的雙胞胎跟動物的八胞胎等量齊觀的分析。
上帝就不可能被當成受造物來分析。
這就是我們著重的「非此即彼」的關係。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翰福音 1:3) 」
在古羅馬說耶穌是神沒有關係,但他們看宙斯也是神。
Zeus also named as Jupiter
凱撒也是稱為神
過去他沒有把自己看為神,是Augustus把自己給神格化
你如果把耶穌放在萬物之上,你說跟這些神都不一樣,那麼猶太人跟外邦人都會起來殺你。
今天在多元社會中,追求者/支持者覺得基督教很霸道。
慈濟功德會的證嚴法師:耶穌不過是西方的其中一個佛
太上老君:道教對老子的尊稱
馬克思臨終時對基督的"認信"的一段話
從表象看耶穌與世人的差異
耶穌說過的話沒有一個偉人敢說
門徒指他是永生神的兒子,祂說:我就是
彼拉多問他:「人們說您是猶太人的王」祂說:「我就是。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哪一個人敢說自己就是真理?孔子沒有,蘇格拉底沒有,釋迦牟尼沒有,穆罕默德也沒有。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耶穌基督能叫死人復活,使人得永生,但是釋迦牟尼沒有。佛普度眾生,但眾生只能靠自己頓悟或漸悟,總之是要自己去覺悟。
有關耶穌是誰,CS Lewis 提出三個可能:
Mere Christianity
瘋子?騙子?真神?
現在我們一起用這種邏輯來思想一個問題:耶穌是誰? |
聖子的超越性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翰福音 1:3)』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 1:14)』
我們信的是一位基督,而不是兩位基督。
神人二性(基督論)
這一位基督,是「完全是人」,也是「完全是神」(Fully God, Fully Human.)
祂「真是上帝」,也「真是人」(Truly God, Truly Human.)
迦克墩會議所訂下的,給予基督論最權威的定義。Definition of Chalcedon
頭四個世紀不停辯論,先是三位一體的教義,在其中辯論聖父與聖子之間的關係。
確定了祂們中間並不是從屬關係,而是同尊同榮,同一位永恆者。
接著問那拿撒勒人耶穌,與永恆聖子中間是什麼關係。
迦克墩所訂下的原則具有大公教會的權柄。
違反了這套標準=大公教會中把自己排除出去。
非常非常重要的界線。
神學家們千錘百鍊辯論出來,加上整個教會2000年來不斷去考驗它,審視它而確立下來的。
歷史上時不時有人對此挑戰此權柄。
因為這個信經是對聖經的總原則的詮釋。
它本身不是上帝啟示,但是是對上帝啟示(啟示)的領受。
但是:
「這家就是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
教會一定要在這些議題上做得非常清楚,近乎完美。雖然在表達上可能會誤導的地方,也有講得不夠完全的地方。也有該講沒有講的地方。
但這些界線是非常重要。
如果有人嘗試去違反,這些人通常最後會發現自己落入異端;或者教會發現他們落入異端。
他們最後通常一定會妥協整個基督教的救贖論。
陳佐人牧師:基督教信仰的兩條高壓電線「基督論」和「三一論」。
問題討論
1)耶穌有沒有不知道的事?
按他的神性來說,沒有。
按他的人性來說,基督卻有他所不知道的事情。
人性和神性是祂的Natures,而不是兩個 Persons。
本性不會知道、作事、經歷事情的,是位格才會。
Nature比較抽象,是從屬與位格 Persons 的。
例子:所以我們不可說人性起床刷牙,人性不會做這些事情的。
『耶穌說:摸我的是誰?眾人都不承認。彼得和同行的人都說:夫子,眾人擁擁擠擠緊靠著你。(有古卷在此有:你還問摸我的是誰嗎?) (路加福音 8:45)』
『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 (馬太福音 24:36)』
如果聖子是跟聖父同尊同榮,祂為何有所不知?唯一的解釋就是按照祂的人性講。
2)耶穌是否生下來就熟知摩西律法?耶穌在馬糟裡,已經知道摩西律法,並會說萬國語言?是祂佯裝自己不會說話?
律法都是聖子所賜下的嘛。。。
難道祂會在馬槽裡把GRE考卷考滿分嘛?
按照神性來說,祂無所不知。
但是他是會漸漸長大的。
『耶穌的智慧和身量(或作:年紀),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加福音 2:52)』
3)基督在神人二性中擁有兩個意志,還是只有聖子的意志?
所謂意志,我們可以理解為「有理性的靈魂/意識」,就是mind,不是位格。
意志(Mind, Consciousness)不是位格,一個位格不代表一定只有一個意志。
意識的概念在初代教會裡面,不是完全沒有,可是定義非常模糊、薄弱。
Consciousness這概念要到19世紀才有詳細論述。
19世紀的意識神學雖然有很多錯誤的地方,可是這一點上對我們給予很重要的理解。
Consciousness也可以說成理性、情感、意志的決定。
這也是很多基督徒會回答錯的問題,以為基督只有一個mind帶來很多問題。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立比書2:5)」
如果這個心Mind是上帝的心,那麼就會造成很多問題。因為:
「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55:9)」
上帝的 mind 與人的 mind 是有本質上的差異。
人不可以像神一樣全知,也不會完美。人這個主體不可能擁有上帝的意識。
所以我們在意識上與基督聯合,必須是在人的意識上聯合。
主耶穌向父神禱告中,而且我們發現其中有人類意識上的軟弱,但沒有罪。
「因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在各方面受過試探,像我們一樣(希伯來書4:15)」
但是作為人,祂對於與神的分離的懼怕,以至於對死的痛(祂比誰都更了解死亡),在十架上知道自己要被完全孤立起來。
祂完全呈現出來這種懼怕,而不是藉著聖子有這種懼怕,因聖子按著神性而言,是不可與父神分開的,就連十字架上三位一體都有完美的相通。
初期教父就用上 Perichoresis 這個觀念:
意思是:聖父、聖子、聖靈彼此內住,不能分開。
聖父、聖子、聖靈並非上帝的三個「部份」,而是以「彼此內住」的方式相互「聯合」(希臘文:perichoresis)
同時三位的區別(distinction)又永不混淆。
『
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約翰福音14:8)』
照奧古斯丁的說法,上帝三個位格皆擁有上帝完整的存有(the fulness of God’s Being),見到子,就是見到三位一體的上帝,因此耶穌說:
『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約翰福音14:9)』
這「相通」的概念,與「一部份」的概念截然不同:
若神的三個位格是祂存有的三個「部份」,那麼看見子就只是看見神的「一部份」,而父既是神的另一「部份」,那麼看見子就不等於看見父。但父、子、聖靈是「相互聯合」的關係,因此看見子就是看見父。
上帝每一個位格都擁有上帝完整的存有。
聖子卻在十字架上經歷了人的死亡。
「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加福音 22:44)」
這些是祂作為人,祂的意識才會經歷到的。
Apollinarism 亞玻里拿留主義先是被判為異端,因為他說人的理性是罪的溫床,既然耶穌沒有罪,他就把基督作為人理性的靈魂給排除掉。
迦克墩信經就宣告,基督作為完全的人,祂就有人的身體、人的理性的靈魂
The Ghost of Apollinarism in Chinese Churches Today
接下來便有另外一個異端 Monothelitism 基督一志論
This kind of heresy is known as “monothelitism” (from the Greek prefix for ‘one’ and word for ‘will’: Christ has only one will—the divine will).
一志論:基督只有神聖的意志,沒有人理性的靈魂,因為人性的意志是罪的座位。
4)神會不會死?耶穌是不是神?耶穌有沒有死?
神不會死,但是因為基督有肉身,所以祂便可以死。
我們不可以說人性死。應該說祂經歷了人的死,按人性說,有。
那聖子有沒有死?
這是神道成肉身、死在十字架上的極大奧秘。
5)耶穌是否需要憑信心生活?耶穌是否需要禱告?他是否只是做給我們作榜樣?然後祂每次禱告不是出於祂的需要,全是做給我們看的?。
神需要禱告嘛?
位格之間的對話不需要禱告,那叫相通。
作為人,我們依靠祈求。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羅馬書 11:36)」
我們要靠神才能存活,所以才要以禱告來面見神,我們才得著力量,這是基督徒需要禱告的原因。
這個需要,是怎樣的需要?
約翰福音記載了耶穌被抓之前,一篇非常感人的禱告,有很豐富的內容。
耶穌有禱告,但他是因為需要才禱告嗎?
耶穌的事工是要以禱告來作開始的,來托才住的,祂經常退到礦野跟父來禱告。
按照改革宗的神學,禱告是能夠搖動神的手
神會垂聽人的禱告,這個在加爾文來說這是神的護理與人的責任: “No disregard for secondary causes”
從第二因來講,我求,所以我得救。我求上帝什麼,祂聽了,祂給我。
我可以說這個是因為我禱告所以得著嗎?
這還需要加強的解釋。因為這個搖動並非是第一因。
從第一因來說是上帝預定萬事,就連我們作此禱告也是神先感動我們;我們搖動祂的手,乃是祂自己的預定、計劃。
我會禱告是因為聖靈在我裡面教導我們禱告,否則我們自己本來不知道怎樣禱告。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馬書 8:26)」
加爾文和改革宗的神學也非常強調,基督徒在今世生活所關注的不應該是第一因。第一因只是給我們一個確據,讓我們知道誰掌管明天。
顯明的旨意
人按著神的應許禱告,蒙神應允,所以看上去好像是人在搖動神的
隱藏的旨意
神在永恆中預定了人禱告,祂也計劃了祂要聽人的禱告。所以祂聽人的禱告。人搖動祂的手也是在祂的預定之中。
所以耶穌講話不是騙人的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馬太福音 7:7)」
不過你要先明白你可以搖動祂的手,是祂在萬事之前已預定今天你會遙祂的手。
耶穌有沒有用祂的禱告來搖動父神的手?
行神蹟時,他不需要禱告的,因為祂是身為聖子在世上作聖父的工作。
使死人復活,祂直接說
『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約翰福音11:43)』
祂跟以利亞他們不同。
但他作為人,也需要父神的托住。
祂也有人的軟弱。祂完全是人,完全跟我們一樣。祂也需要憑信心來生活,也是需要聖靈充滿,所以祂出來事奉之前,先去受洗,聖靈如鴿子降在祂身上。
不過祂有犯罪嗎?
6)基督的人性有沒有犯罪?有沒有原罪?如果沒有,那基督人性的軟弱從何而來?
基督的不可能犯罪性「Impeccability of Christ」
基督沒有原罪。
有一種說法是祂有原罪,卻沒有犯罪,以至於祂勝過了原罪,作為全人類的代表,勝過了原罪。這是 T.F. Torrance(托倫斯)講的。他這個人對香港神學界影響很大。Vicarious humanity of Christ 是有很多很多問題的。
7)基督的位格是人的位格,抑或聖子的位格?或者基督有兩個位格?
什麼是「位格」?
按定義來說,動物是沒有位格性的。
人有,天使有,上帝有;你卻不會稱狗為一位狗。
中國人也有這個概念,所以翻譯為「位格」。
動物是有自我意識的,但有意識不代表有位格。
狗會有感情,跟他說話牠會聽得懂。那我們要怎麼排除動物的位格性?
我們看到動物也可以作決定,所以意志也不可以用來定義位格性。
動物有逃命的本能,有逃命的本能。
人有勇氣。
希臘人認為人與動物不同在於此。
人雖然害怕一件事情,可是為了更高的價值,你必須克服你的恐懼。
可是鯨魚也有啊,這怎麼辦?
Hypostasis:subsistence
就是存在的主體,不只是existence存在 而已。
existence是個抽象的東西,而存在的主體就是我在這裡,是個很具體的我這個位格,所以有時候翻譯成mode of existence(存在的一個具體的形式)。
但這樣可能會導致一個誤解,就是上帝三個位格,是以三個存在的模式,好像水有氣體,液體,有固體的模式,這樣是形態論 modalism 的異端。
應該說是存在的主體 Subject of Existence。
中文比較難理解,如果我們換到英文的語境會比較容易:
Subject (主詞)與 Object(受詞)
例子:I do something. / I came here tonight.
I 作為 Subject,做了一件事情,是個 active agent(行動的媒介)。
Nature 是不會有這些東西。這個 subjectivity 就是我的位格。
但這也不是定義「位格」的充分條件。
教父時期:Ousia(本質)與 Hypostasis(位格)
上帝是三個位格 subjects / persons,卻是一個本質,一個存有。
什麼是本質?例子:三角形何謂三角形?貓何謂貓?狗何謂狗?
位格就不同。上帝是按著祂的位格去知道萬事而不是本質。
It is not the divine nature that knows all things, it is God in His divine nature knows all things. So God is the person, He is the agent of knowing. He is the subject of the knowning, but not His nature. The nature is not the subject of the knowing.
所以要搞出一個漢語神學還是有點距離。
One Godhead, three persons.
中世紀:擁有理性的存在(Boethius)。
動物有沒有理性?我們先不去講,但如果沒有理性,就不是一個位格。
但同一個位格不止只有一個理性意識。所以基督有神的理性,也有人的理性。
位格性:理性與道德
「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馬書2:15)」
小狗本能上懼怕,或著知道這是牠的家。而不是知道這樣作對不起天、地、父母。
但是道德意識是位格的必要條件。
十九世紀神哲學的貢獻:包括史萊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 黑格爾(Hegel)
他們特別一個概念:意識 consciousness
上帝的意識以致人的意識
上帝作為我們意識的對象的客體。
他們有很複雜和不同的論述概念,但有一樣是相同的:
位格 = 意識的主體(subject of consciousness)
自我意識
對上帝、絕對性、永恆性的意識
他們有一個概念,超然性、崇高性 (The Sublime)
這與美不一樣。線條、樣式屬乎形式。你發覺這個是美就產生一種愉悅感 Pleasure 。這個屬乎藝術的層面。
The Sublime是屬乎大自然。
康德(Immanuel Kant):
「有兩種東西,我對它們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他們在我心靈中喚起的讚嘆和敬畏就會越來越歷久彌新,一是我們頭頂浩瀚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心中崇高的的道德法則。他們向我印證,上帝在我頭頂,亦在我心中。」(出處:《實踐理性批判》)
近乎保羅所講的普遍啟示,當然康德的理解和聖經有很大差距。
康德多在描繪外在的星空、大自然,還有地震、自然現象。
還有一個概念:道德超然性(Moral sublime),我們會敬畏卻不恐懼。讓我們知道自己的有限,並是我們知道我們無法全然明白這個無限者。
史萊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 黑格爾(Hegel):
講得更清晰,人會意識到這位無限者、絕對者,是動物不能的。
這個意識的主體就是位格性。
從上帝造的天地意識到上帝的存在,從我們內心意識到上帝的存在。
對普遍啟示回應的能力,或者是感知的能力。
作為這個感知的主體,就是人的位格性。
The subject of the consciousness of God.
我們當然不能採取這些人的整套神學,但他們在這方面的洞見是很好的。
三位一體彼此之間有意識,並且彼此能夠溝通。
我們跟上帝的話也會產生回應,有互動。Subject of communication.
Subject to object, object to subject, subject to subject 的 communication.
聖父、聖子、聖靈:位格(意識主體)之間的對話,不是舞台的獨白
「我與我所揀選的人立了約,向我的僕人大衛起了誓: 我要建立你的後裔,直到永遠;要建立你的寶座,直到萬代。」(詩八十九3-4)
聖父向聖子說話,要建立祂的寶座,那寶座是基督的寶座。
「選民乃父賜給子的:「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約十七9-12)
父的就是子的,子的就是父的。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五19)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 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他來。」(約十四-十六)但聖靈並非被動受差:「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11)
獨立的 agent of subject及subject of action (行動的主體)卻不是分離的。
更不是被動的被差來
有獨立的意識。
改革宗裡特有的概念,稱為「盟約神學」
盟約神學 = 聖約神學
永恆間的「救贖之約」 pactum salutis
神與人立約之先,聖父聖子聖靈在永恆之中已彼此立約,平安之約/救贖之約。
聖父預定救贖,聖子完成救贖,聖靈實施救贖的約定。
“I will chuse him to Life, saith the Father, but he will fall, and so fall short of what my Love designed to him: but I will redeem him, says the Son, out of that lost Estate: but yet being fallen he will refuse that grace, and the offers of it, and despise it, therefore I will Sanctify him, said the Holy Ghost, and overcome his unrighteousness, and cause him to accept it.” (Thomas Goodwin, quoted in Mark Jones, Why Heaven Kissed Earth)
「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 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
「他從父神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榮光之中有聲音出來,向他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彼後一17;參太十七5)
「耶和華卻定意(或譯: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賽五十三10)「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廿七26)
被打還抱着打人者的腳,只有兒子才會這樣,不然就會指打人的是瘋子,然後逃跑。
這是顯明聖子與聖父的關係何等密切
上帝俯就我們,祂使用了「父子」表達這關係,讓我們能明白這親密的關係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八26-27)
聖靈本身不需要禱告,但祂在我們裏面為我們代求。(In us and for us)
聖子也是為我們祈求聖父。
「替」
「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4)
** 基督只有一個位格(意識主體):基督從未以自身為位格際對話的對象 **
** 然而基督有兩個意志,即人的意志與神的意志 **
Q & A:
問:Nature 怎樣翻譯? 答:本性,天性都挺誤導的。硬要說的話,還是採用本性。 |
問:為什麼說到耶穌有兩個意志/意識。 答:參考The Ghost of Apollinarism in Chinese Churches Today http://www.covenantalthoughts.com/the-ghost-of-apollinarism-in-chinese-churches-today/ 人與動物做同樣的事,人有罪,動物沒有罪:人偷吃別人的食物是罪,動物偷吃人的食物不是罪。 神與人做同樣的事,人有罪,神沒有罪:人放火燒死人是罪,但神從天降火消滅祂所造的人不是罪(所多瑪蛾摩拉的所受的審判)。 基督為了要擔當我們的罪,祂必須成為人。 |
問:不相信耶穌的人,他們會覺得完全的神性與人性是很矛盾,不能接受。 答:所以我們講耶穌有神的理性意識,也有人的理性意識。
http://www.covenantalthoughts.com/the-ghost-of-nestorianism-in-chinese-reformed-communities/ “According to Lutheranism, the communicatio occurs in three genera: (1) that of the attributes (genus idiomatic), as occurs within the person of Christ, such that whatever may be said about Christ in the one nature, by virtue of the union, can also be said about him in the other (e.g. we can say that ‘the Nazarene is omnipotent’ even though strictly speaking Christ has never been and will never be omnipotent according to his human nature); (2) that of the acts and works of Christ (genus apotelesmaticum), such that all Christ’s actions and experiences in one nature are performed and undergone by his entire person (e.g. we can say that the Son of God died on the cross, even though God the Son in his transcendent nature cannot die and has never died); and (3) that of divine majesty (genus maiesticum), such that after the ascension into heaven, some of Christ’s divine attributes such as omniscience and omnipresence are really transferred to his human nature (e.g. Christ in his humanity really became omnipresent so that the substance of his flesh and blood can be really present at the right hand of the Father and on the Eucharist table simultaneously). Reformed Christology can agree with Lutheranism about the genus apotelesmaticum (i.e., Christ’s actions and experiences are performed and undergone by his person, rather than by individual natures detached or insulated from the person), and even concur that in some sense there is communicatio in the genus idiomatic (e.g. the Reformed see no problem in stating that the Son of God assumed human weaknesses, or that Jesus of Nazareth is almighty, as long as these statements are not taken to imply that the attributes of the one nature are really transferred to the other). However, as Calvin and Reformed orthodoxy see it, in teaching the genus maiesticum, Lutheran Christology has over-emphasised the Chalcedonian principle of the inseparable union and violated the principle of the abiding distinction. By the latter principle, Chalcedon clearly states that Christ’s two natures are united in one person “without change” (Christ’s divine nature does not become anything other than divine, and his human nature does not become anything other than human) and “without confusion” (the two natures do not get mixed together, but each remains intact and distinct from the other).” |
問:舊約中,耶和華很少說「我們」,多數說「我」,這個說「我」的是聖父、聖子還是聖靈?抑或根本沒有分別?神會不會既是一個位格,同時也是三個位格? 答: 耶和華有時說我,有時說我們,邵晨光牧師有處理這個問題。 有一個講法是:這可能是君王的複數(Majestic Plural),君王以複數尊稱自己。 這些在學術也很難有定論,所以我們不要那這個解決高層結構的問題。 耶和華tetragrammaton過去以為是指Adonai,但最近傾向認為這是指I am that I am。 大部份福音派學者認為耶和華指 I am。TNIV 故此也有翻譯為I am,不是 Yaweh。 三與一都是終極的,范泰爾護教學有提及。Vern Poythress的也要參考。 |
耶穌基督
全然與真實的 Fully and Truely God and human
祂的神人二性,是完全的,也是真實的。
神性
不改變的。
人性
照自己的意旨而外加的。
Assumption 取得人性
道成肉身榮耀一點都沒有減少。
虛己(Kenosis)
祂的人性乃是「聯於」祂完整的位格,不是祂位格的「一部份」。
不同於三位一體的是,基督的人性乃祂在道成肉身時所「取」(assume)的,並「聯於」祂的位格(union by assumption),但並非祂位格的「一部份」;
因此祂的「虛己」(腓二7)並非祂把自己神性倒空,或減少自己的神性(not kenosis by subtraction)
而是「增添」了人性、「增添」了奴僕的樣式(kenosis by addition)。
「迦克頓信經」
...acknowledged in Two Natures unconfusedly, unchangeably, indivisibly, inseparably; the difference of the Natures being in no way removed because of the Union, but rather the properties of each Nature being preserved, and (both) concurring into One Person and One Hypostasis; not as though He were parted or divided into Two Persons, but One and the Self-same Son and Only-begotten God, Word, Lord, Jesus Christ...
基督是一個位格,不是兩個位格,
位格是經歷事情,作事情的主體
屬性(nature)是指著這個主體的屬性
作事的是位格,而不是屬性。
Person就不是nature。
位格才是那個subject
英文的語法:
主詞Subject
謂詞Predicate (用來形容那個主體)
動詞Verb
例子:I am Chinese我是中國人
主體:我
屬性:中國人
I came to church tonight.
主體:是我,而不是我的中國人屬性
錯誤的想法:基督有兩個位格?
如果說「基督的人性死。」這是毫無意義的。
我們也要避免說「在十字架上死的是拿撒勒人耶穌,而不是聖子」
湼斯多留 Nestorius:抗拒稱呼瑪利亞為Theotokos - God bearer
澄清:他本人並非Nestorian湼斯多留主義。
這就會說基督是兩個主,說基督是兩個位格,這樣就偏向了異端。
正確的說法是:聖子在十字架上經歷了祂作為人的死亡。
不可分割indivisible
例:pizza可以被分割divide,基督的神性卻不能被切割出來,祂的公義、慈愛、智慧切割成不同的一塊塊;
祂不會因為神性和人性聯合就把無所不知切割出來,變得有侷限。
聖子道成肉身之後祂仍然是無所不在的,同時又是只能一次出現在一個地方中,正如祂不會死,祂卻真的經歷人性的死亡。正如祂是無所不知,但同時又是有所不知。
同樣的,祂的人性也不能被切割。他不會有人的身體、情感,卻沒有人的理性。
我們不可把人的理性從基督分割出來。
所以不可分離,不可切割都強調基督的完整性,不可分離強調位格的完整性,不可分割強調二性個別的完整性。所以位格的完整,二性的完整證明了祂是 Fully human and fully God.
迦克頓信經用語仔細地討論到其完整性是怎麼一回事。
神人二性的完整性:完全是神,完全是人,完全的神,完全的人。
基督論第一大原則就是 Inseparable union,第二就是不可磨滅的區別 Abiding distinction
但其神人二性仍然是「非此即彼」的。
就是祂的神性不會人性化,祂的人性不會神性化,兩性是不會改變,更不會聯合,而變成非神非人。這是不可改變性(Unchangeability)。
初代教會有個異端稱為「人性變質論者」(Actistetae)。
教義史課本比較少提到,因為這個教導太可笑,很快就被遺忘。
猶提干主義(Eutychianism)分許多支派
主張人性本為受造,但當聖子取了人性時,祂的人性就從受造者變成永恆非受造者,原因是基督位格內不能有任何受造的成份。
Herman Bavinck 在《改革宗教理學》第三卷中對此說嗤之以鼻(英譯頁426)。
迦克敦信經用了「不變地」(unchangeably)這助詞,強調基督人性自始至終都是受造物,並不會因著與神性聯合就變成非受造物。人性按定義而言其本質就是受造,只有造物主與受造者,沒有其他的。人性不會聯於神性就變成不是受造,因為是沒有改變的。
當然神性的其中一個屬性就包括不可改變性(Unchangeability)。人性按其本質會改變,人就是會生老病死,從不存在變成存在,這就是一個改變。人本來不會死亡,活在神面前,墮落後被罪綑綁,會朽壞。但是在基督裡有一天必朽壞的變成不朽壞,必死的變成不死,我們得到永生。但這不會改變一個事實:我們是被造出來的。只有上帝from everlastings to everlastings,人是從歷史到永恆。
但人之為人的本質,是有一些不會改變的屬性。會死不是,會朽壞,會犯罪都不是人的本質。那人之為人的本質包括什麼?最重要是他是受造物,還有神的形象,他是「本於神、倚靠神、也歸與神」而不是自存的。
同時也強調人性本非基督位格的一部份,是道成肉身時所添取的(拉丁文:assumptio)。
比利時信條與迦克敦信經完全一致,主張基督人性自始至終都是受造者。
不可相混
神人二性會同合一個位格,但是這二性卻不可能被混亂。不會人性裡面有神性,不會神性裡面有人性。因為人性神性會保持他們的完整。
我們已討論了兩個重要的元素:
不可磨滅的分別和不可分離的聯合(Abiding distinction and inseparable Union)
柏拉圖崇尚「Form」
可見的存有是會改變的、虛幻的、都是過眼雲煙的
Being 跟 Becoming一直有很多的辯論,
巴門尼德(Parmenides)強調世界一些本質的永恆性,
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有一句名言「濯足流水,已非前水」(Ever-newer waters flow on those who step into the same rivers.),河水不斷的流動,一直都在改變;他也說「每天的太陽都是新的」(The sun is new each day.)意思是這個世界上唯一不改變的是改變,並沒有永恆。
共相(Universal) vs 殊相(Particular)
柏拉圖試圖要肯定:
我們明明知道這個世界不斷在改變,但背後或上面卻有一個永恆的東西。
可見是虛幻、偶然,都是殊相(Particular),每一個人長的都不一樣,貓也是,但這些貓都有共相(Universal),不同的貓同樣是貓,這就是共同的form。
這個form不是在任何一隻貓裡面,沒有一隻貓是那隻ideal的貓,但是你看到貓就知道那是貓,因為有一個形式在裡面。
這個形式是永恆不變的,存在於另一個世界當中。
這個在語言學上當然有很多錯誤,但我們暫不處理。
總之特別重視這個看不見的永恆的世界並輕看改變的事物,包括人的身體。
例子:柏拉圖式戀愛 Platonic relationships
情侶之間純粹在精神上相愛,不需要肉體上的關係,牽手都不須要。
認為這些都是底下的。
初代教會受這個影響很深,以致以為雅歌講的不是夫妻關係,而是教會跟基督的關係,甚至初代教會會認為夫妻之間的關係都是可恥的。他們沒有看見神真的在歌頌夫妻的關係。
柏拉圖的二元論,追求它世的東西,輕看今世一切的事物。
中國也有很深的二元論:
易經: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
看重形而上的道,而忽略形而下的器。
很多文人,他們當然跟士大夫很多重疊關係,但卻很不一樣,但舉個例子:
王安石(典型的士大夫)與蘇東坡(典型的文人)
王安石:有學識的人報效國家(儒家思想)
宋代還有儒者,士大夫,包括北宋的司馬光、程頤、程顥,南宋有朱熹等。
儒家有儒家的世界觀,但文人也會取道家的世界觀,例如蘇東坡:前赤壁賦與後赤壁賦(道家思想)
背景:受盡折磨,差點被處死,後來朝廷有識之士幫他,說先王不讓他死。受盡凌辱,被貶到黃州。之後兩次旅遊,寫了前《赤壁賦》和 後《赤壁賦》。
後《赤壁賦》主要重視美景,山水畫一樣。
前《赤壁賦》一開始講山水之美,然後之間跟他一起在船上的人開始唱歌吟詩。「客有吹洞簫者」談到曹操這些大人物都是如此下場,生命何等短暫,何況小人物是何等渺小、微不足道。
『蘇子愀然,正襟危坐,而問客曰:「何為其然也?」』
他就回答:「逝者如斯,而未嘗往也;盈虛者如彼,而卒莫消長也.........惟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耳得之而為聲,目遇之而成色,取之無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無盡藏也,而吾與子之所共適。」 連結
看著江水奔流,如西方的Heraclitus一樣,感嘆生命一直在流逝,但卻提到造物者。
無神論的中國教育下解釋他是指著天地自然,但他有可能指向天、造物主嗎?還是怎麼樣?玄學裡是個很模糊的概念。
總之是宇宙說生生不息,四季不斷迴轉。人生雖短暫卻在迴轉中達到了意義,蘇東坡便開始歡樂起來。
我們看到蘇東坡有一個很深的道家思想。無法言喻的造物主,還是一個超越的形而上的道。
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就是這個道。
人世間是虛幻,你要思考這個超然的道,道在人間,人才有意義。
中國文化喜歡排除形式,特別是文人的中國山水畫或其他的畫,所追求的不是要畫得像,而是畫那個意境(背後那個超然的),可見其嚴重的二元論。基督論的異端也是因二元論造成的。他們特別追求永恆(形而上),然後特別忽略現在的(形而下)。
聖經告訴我們的確神人之間有不可磨滅的區別,但道成肉身,賦予了肉身的意義。我們絕對不能否認基督肉身的人性,並且祂卑微的死在十字架上,是真實的受了屈辱。
古時的異端不能接受這一點,很多古時的基督徒,以至於基督教藝術在第二世紀前,從來沒有出現十架的記號。人們不可以把十字架畫出來。在文字上面會有講十架,畫卻不敢畫,因為畫出來太直接了,視覺的impact比文字更加的深刻、直接。他們認為把其畫出來,是把造天地的創造主,跟這個羅馬帝國每一個人見過最血腥、暴力底下的十字架連在一起,他們不敢。就如在中國歷史裡,我們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人敢畫死亡,有一些宗教藝術會畫地獄,但他們對死是非常忌諱。(這裡所指的「不會畫」,是指偉大畫作之中沒有「死亡」這個主題)中國的四大名著都有講到一大堆人死,但就不會用畫來描繪。基督教也是,因為他們不肯把永生的記號跟死亡連起來。
受柏拉圖主義影響
俄利根(否認基督人性受造)、亞波里拿流主義及後期基督一志論(否認基督有人的理性與意
志)、幻影說(否認基督有真實的人性與身體)、猶提干主義及基督一性論(否認基督擁有真
實完整的人性)
有關神人二性論的異端:
俄利根(Origen)否定基督人性的受造,認為基督的人性應該是自有永有的,結果第五次大公教會他被定為異端。
亞坡里拿流主義(Apollinarism)
原基督一志論(Pro-monothelitism)
幻影說(Docetism)
猶提干主義(Eutychianism)/基督一性論
麥基洗德主義(Melchisedechian)
太過強調基督的神性,而妥協了祂的人性。
華人牧師對基督論的混亂
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50234&Pid=2&Version=1108&Cid=641#
永恆受生
不等於從無到有。
「我今日生你」
是Begotten
Q&A:
問:基督人性若是受造,那豈不是有罪嗎? 答:受造就一定是犯罪嗎?不是。亞當最初就是受造,那受造不一定是犯罪。上帝沒有一個罪人,人是憑自己的意志來墮落。 創造與墮落,中間是有很明顯的區別。我們人是受造的人,我們現在也是有罪,但不是因為我們是受造,所以我們有罪,而是因為我們墮落了。 |
迦克墩信經(主後451年)
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導人認信同一位聖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有完整的神性也有完整的人性;是真神也是真人,有理性的靈魂 (=人的靈魂),也具有身體;按神性說,祂與父本質相同;按人性說,與我們本質相同,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按神性說,祂在萬世以前為父所生;按人性說,在這末世,為了我們與我們的救恩,由上帝之生孕者(Theotokos),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獨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亂、不可改變、不可分割、不能相離,二性的區別不因互相聯合而消失,反而每一性的本質都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位格、一個存在主體(subsistence)之內,而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卻是同一位子,獨生的,上帝的道,主耶穌基督。以上所說的,正如先知從起初向我們宣告的有關基督的事,也如主耶穌所教導我們的,及聖教父的信經所一脈相傳下來給我們的。
例子:贋品與真品
贋品可以是完整的,可以具有真品的一切屬性,但它仍然是贋品。
神性與人性既是完整的,也是真實的,而不是完整的贋品。
有理性的靈魂
反對亞坡里拿流主義(Apollinarism)
受造的靈魂(和身體)
反對二元論,並強調物質的身體的尊貴
我們不是只是靈魂上天堂,因為聖經沒有講過上天堂這個概念。基督徒的靈魂死了後是去樂園,不是天堂。不信的人則下到陰間(居間之境:intermediate state)。
按神性說,祂與父本質相同;按人性說,與我們本質相同,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
我們人所有的本質,基督都有,如:有限、受造
唯一不一樣的,是祂沒有罪
按神性說,祂在萬世以前為父所生
begotten的觀念
為了我們與我們的救恩,由上帝之生孕者(Theotokos),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區利羅(Cyril of Alexandria )vs 聶斯多流(Nestorius)
背後是說基督是一個位格
馬利亞腹中的位格:聖子的位格
「上帝的生母」(Theotokos)vs. 「基督的生母」(Christotokos)
「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駁「嗣子論」(Adoptionism)
我們看,這個信經彙整了經文,概念,神性,總原則的結晶
比利時信條(第十九條)
“Christ’s human nature has notJ lost its properties but continues to have those of a creature—it has a beginning of days; it is of a finite nature and retains all that belongs to a real body.”
「基督的人性並未失去其屬性,而是持續擁有受造物的屬性--它[存在]的年日有個開端;它屬乎一種有限的本質,並繼續保有屬乎真實身體的一切。 」
Subject is defined by predicate(主語由謂語定義).
主體與屬性是不能分開的
延伸閱讀: Christological Confusion & China's Reforming Churches
「按神性說,在創世以先為父所生」
Opera ad intra:內在於三位一體的行動(Opera:行動)
God is love, not lovely(上帝就是「愛」,而不是「可愛的」)
愛是一種行動,愛是有對象的
上帝是行動中的上帝
*註:在神學史上,安瑟倫、加爾文、范泰爾、巴特等強調,在上帝論的範疇內,上帝的存有定義祂的屬性,譬如『神是愛』這命題中,是主詞定義形容類詞:神是愛,但『愛』不是神。
聖子:受生,非受造(否定神學)
太初有道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希伯來書 1:1-2)』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約翰福音 1:1-2)』
Opera ad extra
太初 vs 末世
基督論上的辯論:『假如人沒有犯罪,聖子還會道成肉身嗎?」
墮落後基督論(infralapsarian,支持人物:John Owen)
上帝要基督道成肉身的旨意,是預設了人的墮落
馬槽及十字架上的榮耀,才是上帝最大榮耀的彰顯
墮落前基督論(supralapsarian,支持人物:Thomas Goodwin)
上帝不論人有否墮落,也會使基督道成肉身。
最高的目的不是要拯救人,而是要彰顯上帝的榮耀
「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駁「嗣子論」
基督的位格:聖子的位格
童女生子與「無原罪懷胎」無關,後者乃十五世紀之杜撰(意思:虛構)
總結:「四面圍牆」與「兩大原則」
基督神人二性的區別又怎樣處理?
屬性相通怎樣解釋?
拿撒勒人耶穌死了就等於聖子死了。
但是耶穌基督究竟是不是全知的呢?
路德宗的問題
馬槽的嬰孩已是成人的腦袋?
聖餐觀背後的基督論問題。
參、「道成肉身」:造物主成為受造的人
神學的基本態度
華人教會的辯論,基督的人性是否受造?
例:「我與父原為一」 (約十30)
型態論(modalism)?
有位老牧師,是台灣兩位老牧最出名的之一,他很有影響力,但沒有讀過神學,有一次他去講約翰福音,「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 10:30),他就說:「原本是同一的,所以是後來分裂成為三個」。
「我不在乎大公會議怎麼說,我只在乎聖經怎麼說!」:信徒皆祭司 & 大公教會正統的錯誤對立
「我與父原為一」 ἐγὼ καὶ ὁ πατὴρ ἕν ἐσμεν(現在主動直說語氣第一人稱複數):學術與信仰的錯誤對立
我與父「就是一」:這不是過去式 ,而是恆常的時態,父與子永遠是一。
大公教會正統: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
毫不理會教會的教導,以驕傲的態度讀聖經,最終必會成為異端。
(If I have been able to see further, it was only because I stood on the shoulders of giants.)若我們能看得更遠,那是因為我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指二千年歷代信徒所建立信經、信條,在他們的亮光中一同領受聖經)
解經是要學習的,不是在真空裡解經。
自己讀經的時候不要忘記,我們所讀的乃是眾聖徒所讀的同一本聖經。
當你的解經偏離教會正統時,有沒有可能你是對的,而大公教會是錯的?
有可能?
這可能就與眼睛自然進化來的可能一樣大(可能性近乎零)
你的解經偏離教會正統時,怎麼辦?
如果是如此,首先我應該問自己,我有沒有正確理解人家其實在說什麼?他們的根據在哪裡?
如果明也不明白,就認定別人是錯的話,那這人很可能不只是在神學上錯誤,可能他們的為人也是這樣。這樣的人不是好的牧師,一個好的聖經神學家(解經),需要先成為一個好的系統神學家(教義),之前也必先需要成為一個好的歷史神學家(歷史上的教義發展)。
『 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 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 神的義。 (雅各書 1:19-20)』
我在歷代聖徒當中,明白了他們對聖經的了解後,我們才能成為聖經的神學家。
要先覺得是自己錯了,而不是別人先錯。
我們需有謙虛受教的心。
華人教會流行誤區:「耶穌問:『你們說我是誰?』學者只會說『這個神學家說你是誰、那個神學家說你是誰』,耶穌不要聽這些。耶穌問:『你們說我是誰?』」(參太十六)
斷章取義的解經,忽略17-19:耶穌不在乎「你說祂是誰」,耶穌在乎的是「你們說祂是誰」:你說的,是否符合教會的認信?
『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權柄:原文是門),不能勝過他。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馬太福音 16:17-19)』
彼得(當時)的認信 = 1/2教會正統
耶穌先論道(祂是神),才來論肉身(祂要受死)。
教會的認信 = 彼得的認信+ 21-23 節
『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 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 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馬太福音 16:21-23)』
彼得那個「勸」耶穌,其實是「責備」祂,因為他的觀念是「神不能死的」,但耶穌是神,又說自己要死,所以彼得等同在罵祂是異端
正確的認識基督論是有多麼的重要
基督不在乎你說祂是誰,而是在乎你說的是否正確的教會認信。
反學術的誤區:
學者必須避免的陷阱:「學而不思則罔」(罔:沒有用)
我們若只是把別人的思想學習、記憶,那只是吸收而不思想,那我們所學的都是沒有用。
眾人必須避免的致命陷阱:「思而不學則殆」(殆:危險、致命,害人害己)
反學術者
有一些人,自己腦袋想一堆,但他們不喜歡去學習,這樣的人就危險了,因為這樣的人在信仰上是致命的,是會害人害己的。
把自己變異端,把教會變異端。
醫生尚且不可(否則就是庸醫或騙子),但我們說的不單只是身體的害!
金庸:「韋小寶不學有術…」
不學無術 = 沒用
學而無術 = 浪費
不學有術 = 孔子謂之「殆」
「學術」應當是要「學而有術」
為信仰服務的學術神學:大公教會怎麼說(歷史神學)?聖經怎麼說(聖經神學)?我的信心如何達到理解(系統神學)?
學術應為信仰服務
學術神學
既不可將學術成就或學術偶像化,亦不可輕看學術
大公教會的基本立場
迦克敦信經:神人二性的聯合「不可分離,不可分割,不可相混,不可改變」
「不可改變」:神性不會變人性、人性不會變神性,因此駁斥人性變質論(Actistetae)(一種 Eutychianism:基督人性被神性吞噬,或基督人性與我們的人性不同)聲稱「基督人性非受造」的異端
第五次大公會議:俄利根「基督靈魂先存論」被定為異端
“If anyone says or thinks that the soul of the Lord pre-existed and was united with God the Word before the Incarnation and Conception of the Virgin, let him be anathema.”
「若任何人聲稱或認為主的靈魂是先存的,並在道成肉身、童女懷孕前就已與神的道聯合,他就該受咒詛。」
門諾·西門(Menno Simons)「基督屬天的身體」一說,被定為異端
基督的身體是從天而來的,而不是被造的。
門諾會否認這種講法,不致成為異端,很好的見證。
沒有絕對化人倫關係,沒有因他是領袖就當他是對的。
基督受造與否,在大公教會中很明顯有了立場。
比利時信條 19條
“Christ’s human nature has not lost its properties but continues to have those of a creature—it has a beginning of days; it is of a finite nature and retains all that belongs to a real body. And even though he, by his resurrection, gave it immortality, that nonetheless did not change the reality of his human nature; for our salvation and resurrection depend also on the reality of his body.”(Belgic Confession, 19)
我們相信聖子的位格與他的人性絕對地連結;所以並非是兩個神的兒子,也不是兩個位格,乃是二性合于單一的位格;然而二性分清。因此神性總是非被造,無生之始,無命之終,充滿天地;所以也有他的人性並未失去其屬性,既為有限,就具有真實肉體的一切屬性。雖然由於復活,有了不朽之性,然而他仍未改變他人性的實際性;為了我們的救恩與復活也要靠他的肉身。但此二性是如此密切地連系於一個位格,所以是不會分開的,就是死也不能使之分開。因此當他死的時候,他將真正屬人的靈魂,離開了肉體交在父神的手中。同時他的神性總是與人性同在,縱然當他躺臥在墳墓中的時候,神性仍與他同在,正如他在嬰兒時期,雖然一時不能顯明,但他是神。因此我們基督是真神與真人,就是藉著他的大能勝過死亡的神:也是真人,他按著我們肉體的軟弱為我們死的真人。
後面的一段是針對路德宗的。
In turn, Lutheran theologians charged the Reformed with Nestorianism, the heresy that teaches the full separation of Christ’s two natures between which there is no communication whatsoever, and labeled the Reformed rejection of the genus maiesticum as the “Calvinistic extra” (extra Calvinisticum).
Q&A :
問:比利時信條指出,基督復活之後,人性沒有改變,那人性存在有什意義? 答:是人的本質沒有改變,不過他作為人,已從能朽壞變為不朽壞了。我們的救恩以及復活,都取於他身體的個實質性。 |
問:『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 (約翰福音 1:1)』『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約翰福音 1:14)』是否證明人性是有開始 答:這句話是指「基督的人性是從沒有變成有」的。 |
問:基督的人性是按照自己的旨意外加的是什麼意思? 答:聖子不需成為人,不需要有人性,在永恆中間 (聖子披載着肉身) |
基督的人性:是受造還是非受造?
按人性說,他是受造者
我們要問的是,他是否受造,對我們的實際之中有什麼影響?
聖子成為受造者:上帝論與救贖論上的必要性
對於上帝論上的重要性,如溥偉恩(Vern Poythress) 所言:
“God always exists. He exists always as the trinitarian God, in three persons, the Father, the Son, and the Holy Spirit.”
神永遠存在,永遠是三位一體的聖父、聖子、聖靈。
“Everything in the universe came into being. It did not come into being by itself, but God made it. He made the universe as a whole in an initial act of creation (Gen. 1:1).”
宇宙中的一切都因上帝創造而存在
“So God is the Creator, and everything he made is a creature. That is why we speak of the Creator-creature distinction.”
神是創造者,所造的都是受造物
“God is eternal, while each creature is not eternal, but came into being when God created it.”
神永恆,受造物非永恆
“There is no third “kind” of thing: that is, something that is not God and is not created (because something not created would be self-existent [depending only on itself and not on God] and would thus be a kind of god in addition to the true God).”
非創造者也非受造物的東西並不存在。
論及基督受造之人性對於救贖論的必要性,約翰歐文(John Owen)提出(Carl Trueman傳述):
“Christ’s human nature, as a creature, will be obliged to God as creator even in the eschaton, a point he [Owen] supports with reference to the communication of properties which will never involve the direct communication of self-existent deity to Christ’s humanity… Indeed, as Owen elaborates upon the saving efficacy of Christ’s mediation, he is very clear that the terms of Christ’s penal work on the cross are set by the Creator-creature framework as covenantally established in Genesis 1-3.” (Carl Trueman, John Owen, Reformed Catholic, Renaissance Man, 112).
耶穌基督在新天新地,站在造物主前,都是一個受造的人。
背後的架構是造物主與受造者的區別。
「行為之約」
積極的活出仁義聖潔,不是消極的不犯罪而已。
假如亞當活出神所要求的義(不犯罪、順服神、愛人如己),他就可以有永生;若不能,就要滅亡。
羅馬書5章
『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 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馬書 5:12-19)』
基督人性受造與否
「基督人性永恆先存」之說在華人教會非常普遍,且歷史悠久(例:賈玉銘)
辯:「聖經從未說基督人性是受造的,所以我們不應該說基督人性是受造的」
有人會用希伯來書講到:『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希伯來書 10:5)』,但這裡的釋經有相榷。
答1:聖經從未說creatio ex nihilo(從無創造天地萬有)
答2:聖經從未以「三位一體」的術語形容上帝
聖經沒有這詞語,不代表我們不能使用這詞,只要我們的概念與聖經所要表達的相同
答3:聖經從未明文支持或反對嬰兒洗
辯:「我們不能接受說基督的位格有任何受造的部份」
答:迦克敦正統:
「聯合」(Henosis)vs. 「一部份」:基督的神人二性不是祂位格當中的兩個部份──不是「部份-部份」(pars-pars)──而是「完全-完全」(totus-totus)
一部份的這觀點,是嚴重的違反聖經的教導
一位的基督「完全是神」,「完全是人」,不是一部份是人,一部份是神,這個「一部份」的說法是異端,不是正統教導
「相通」(communicatio)
基督的人性連於祂的位格,與一部份的所謂聯合是不一樣的
兩性的關係,是相通、相連的關係
我們可以從聖父、聖子、聖靈的來理解
不是上帝的三個部份,而是三個位格
另一方面,見到聖子就等於見到聖父
『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 (約翰福音 14:9)』
不可磨滅的區別(abiding distinction)
虛己(Kenosis)
祂的人性乃是「聯於」祂完整的位格,不是祂位格的「一部份」。
不同於三位一體的是,基督的人性乃祂在道成肉身時所「取」(assume)的,並「聯於」祂的位格(union by assumption),但並非祂位格的「一部份」;
因此祂的「虛己」(腓二7)並非祂把自己神性倒空,或減少自己的神性(not kenosis by subtraction)。
而是「增添」了人性、「增添」了奴僕的樣式(kenosis by addition)。
「虛己」的問題。
區利羅(Cyril of Alexandria):
Kenosis by addition: “We must not think that he who descended into the limitation of manhood for our sake lost his inherent radiance and that transcendence that comes from his nature. No, he had this divine fullness even in the emptiness of our condition, and he enjoyed the highest eminence in humility, and held what belongs to him by nature (that is, to be worshipped by all) as a gift because of his humanity. In this way we will not introduce any new or recent god among angels and men, one that holds the glory of the Godhead not essentially within his own being, but as something added on from outside, and as if only by the will of God the Father” (On the Unity of Christ, 122-23)
我們不能以為耶穌降卑來到世上,祂就失去了原本的光輝及祂的超越性。就連祂降卑與我們一樣,如此被倒空的處境,祂仍擁有完整的上帝屬性。祂完完整整的是聖子,就連降卑之時,也擁有最高的榮耀。
當我們這樣理解基督的降卑、虛己時,我們就了解基督同時是擁有神人二性,祂不會因為有了人性,就變了第二個神(次等神、小神念)那樣。
基督的人性後來增添的。
我們若說基督的人性是永存的、是聖子位格的一部份,那麼我們就會是在說聖子位格是會改變的。因為這意味著:基督的虛己使祂的人性起了變化。
若我們是說基督的人性是一部份,那麼豈也不是說祂的人性不過是肉體?
幻影說(Docetism),基督的肉體只是一個幻影。
基督的人性不是減少了神性,而是增添了人性的軟弱
這樣就不會造成基督的位格是會改變的異端當中
否認人性受造的人,他們不懂得自己這樣會落入很嚴重的異端當中。
「道成了肉身」:正統的解釋
這是整本聖經當中最為重要的核心教義之一 (Incarnation christianity)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 1:14)』
Καὶ ὁ λόγος σὰρξ ἐγένετο (約翰福音 1:14)
sarx(Strong Number G4561) vs. soma(Strong Number G4983) :亞他拿修(Athanasius)謂「道成肉身」= 「道成為人」(許多華人信徒認為,『道成肉身』是指基督非受造的人性取了物質身體,進入這世界)
「道」,原文是「Logos」,這不是是希臘哲學用語如此簡單,主要的含意是出自當時的猶太新教
道「Logos」本來沒有人的屬性,但後來變成了人。
亞歷山大派的克萊門特(Clement of Alexandria) 和 俄利根(Origen)
他們提出Logos 與聖父同為永恆者
clement有 嗣子論Adoptionism 的傾向
聖子是次等的神,聖父才是最高的神。
egeneto:本來沒有,後來變成有;但道如何「變成」人呢?亞他拿修:「Logos乃是成為人,而非進入人。」(迦克敦正統的enhypostasia) 「聖子造了基督的人性」。道成肉身之後,道的人性是在道的「位格」之內。
enhypostasia:聖子的人性在聖子的位格之內,因此聖子的人性沒有獨立的位格。
anhypostasia
我們不可以用現代心理學personhood去理解位格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希伯來書 10:5)』
『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希伯來書 11:3)』
希伯來書 10:5 中的「預備」,與希伯來書 11:3 中的「造成」在原文中是同義詞。
都是從「不是」變成「是」
區利羅:Logos asarkos 變成 Logos ensarkos(在肉身裏的道)
祂的人性在祂的位格之內,而不是道(神性)住進了人裡面
亞他拿修:道並未「變成」人,而是「取了」人性
道成肉身,並沒有對聖子造成任何的變化。
道本身並沒有改變:
榮耀的上帝一點都沒有改變。
祂是榮耀再加上卑微,而不是榮耀的變成了卑微的,然後失去了榮耀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立比書 2:5-11)』
如果身虛己代表把神性都倒空,那聖子還是聖子嗎?
馬丁路德論兩種義(Two kind of righteousness)
基督的義歸算給我們。
以基督的心為心,行出基督的義(腓立比書2)
是指著人性說的。
奧古斯丁:用「屬性相通」 解釋「虛己」
利奧一世(Leo I)整合正統教父,建立「道成肉身」的教義系統
「基督位格乃聖子永恆自存的位格;基督人性納入聖子位格;基督人性受造而非永恆,但聖子乃是造物主;基督神性不消除祂的人性,祂人性也不能消除祂的神性;基督神人二性有不可磨滅的區別,但二者的聯合是不可分離或切割的;基督只有一個位格,而祂的人性又不可分離地聯於祂的位格,因此祂在人性中所經歷的一切,在『屬性相通』的意義上也是祂整個位格所經歷的。」(摘自《大公教會正統論基督人性受造》曾劭愷,頁6,引自J.N.D. Kelly, Early Christian Doctrines (Lodon: Continuum, 1977), 335-338)
Homoousios(同質說)與救贖的功效
基督若非受造者,就不能擔當受造者的罪,在祭祀及盟約上也不能代表受造的人
基督的死是祂作為與我們相同的人替我們死。
主張基督人性永恆的人對我們質疑
因為我們不能崇拜受造者?所以基督一定不是受造者?
辯:根據聖經教導,我們不能敬拜受造物,而耶穌基督是當受敬拜的,因此祂的人性就不是受造的。
答1:異端亞波里拿留(Apollinaris):基督的人性,只有物質的身體,沒有理性的靈魂;基督的位格,只有神的意志,沒有人的意志。原因之一:如果基督有受造的靈魂,那麼我們在敬拜基督的時候,就是在敬拜受造物。
答2:尼撒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問,耶穌是以受造者還是造物主的身份獻祭?誠然,受造物不可以受敬拜,但難道造物主就可成為敬拜者?如果基督是以造物主的身份敬拜父,豈不等於祂是一位次等的神?
亞流派的嗣子論
答3:區利羅、亞他拿修:「神在基督裡的雙向行動」 、「在敬拜中與基督聯合」、「以基督的心為心」=「與基督受造的意念聯合」
The mind of Christ in us.
敬拜者的心,就是受造者的心,才能敬拜造物主
The Ghost of Apollinarism in Chinese Churches Today
Our “union with Christ in worship” of which Cyril speaks includes a “mental union.” One scholar comments: “Christian worship is offered in and through the [human] Mind of Christ.” He identifies this as “the essence of our worship of the Father through the Son,” for “it is only on the ground of this mental union between us and Christ that He can be said to carry up the mind of believers into God.” The ground of this “mental union” with Christ is the indwelling of the Holy Spirit—an important notion in Reformed theology—hence the phrase “in the Holy Spirit” in the Athanasian formula: Christ sends his Spirit to indwell us as the “bond of unity” between Christ and us, such that Christ is in us and we in Christ through the Holy Spirit. It is in this way that our theology, that is, our knowledge of God in, through, and with Christ by the Holy Spirit, may lead to true worship of the Triune God. Apollinarianism, as we have seen, cannot achieve this because of its practical denial of Christ’s true and full humanity.
http://www.covenantalthoughts.com/the-ghost-of-apollinarism-in-chinese-churches-today/
Q&A:
問: 答:將來的新天新地,和在父上帝的右邊的主耶穌已經不一樣,不會再有那卑微的樣式。即管祂人性得到榮耀,也不再有隱藏。 馬丁路德也喜歡講上帝的後背。 但是不會把基督的人性變成神性。 基督作為中保是永遠的中保。沒有基督,我們在上帝面前就馬上會死掉。 |
問:聖經永遠是聖子,他因為已有了人性,那祂永遠也就是會擁有人性? 答:是的。我們新天新地所敬拜的聖子,是有人性的聖子,因為聖經說那是「被殺的羔羊」,是配受敬拜的(worthy is the lamb that was slain)。我們那時敬拜,不是敬拜受造物。 『大聲說: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 (啟示錄 5:12)』 |
問:神是不能犯罪的,因為耶穌基督在世上的確不能犯罪,那怎麼解釋祂凡事與我們一樣? 答:祂擁有一切我們墮落以後的軟弱,加爾文這樣說:「(corrupted humanity)祂有不會犯罪的人性,而是會朽壞的人性。」犯罪或會犯罪不是人性的特質,所以希伯來書作者如此說:『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希伯來書 4:15)』他會有軟弱,但是沒有罪。 |
肆、亞坡里拿流主義的遺毒
亞坡里拿流主義
原基督一志論(proto-monothelitism)
聲稱基督的人性沒有理性的靈魂(rational soul),即意念(mind)
「理性是罪的溫床」→基督無罪基督人性只有靈魂低等的部份(情感、本能)
主後381年第一次君士坦丁堡會議上被定為異端
主後451年迦克墩會議:基督的人性擁有「理性的靈魂」
意味著(Implications):(羊:這四點與分題:「區利羅的思維被JND Kelly整理為四點」下的點類同,看看會否放在一起)
剝奪基督完整的人性與作為人的經歷,使得基督無法完全參與在人類的處境當中
剝奪了人類「與基督聯合」的可能性,因為基督若非在本質上與我們相同、凡事與我們一樣,那麼在祂裏面就不可能有上帝與真實完整人性的聯合
基督若無受造的意念,祂就無法擔當人的罪,因為人的罪都源於意念
剝奪了基督祭司的職份,使我們無法與基督一同向神獻上敬拜
亞坡里拿流主義思維模式很深深影響信徒的信仰生活。
有一本書,我們要小心奧爾森(Roger E. Olson)他說到教父的二分法(區利羅與亞坡里拿流的二分),這是錯誤的,這書名是「神學的故事」(The story of Christian Theology)(參閱:https://www.facebook.com/notes/alex-shaokai-tseng/書評奧爾森roger-e-olson著神學的故事/923744577683663?pnref=lhc)
區利羅
認為「反對亞坡里拿流主義是理所當然的」(J. N. D. Kelly,contra Roger E. Olson)
與基督「意念上的聯合」(mental union)=「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亞玻里拿留主義是被判為異端,因為他說人的理性是罪的溫床,既然耶穌沒有罪,他就把基督作為人理性的靈魂給排除掉。
迦克墩信經就宣告,基督作為完全的人,祂就有人的身體、人的理性的靈魂
區利羅的思維被J.N.D. Kelly整理為四點
基督在凡事上受試探,與我們一樣。我們不可以說:我們在意念上經歷的試探他不會經歷。
否定基督的人性就等於否定祂救贖的工作。假如基督沒有受造人的意念,那引致我們犯罪的意念,怎能歸算給祂,祂如何替我們受刑呢?
聖經教導我們,基督是替我們受了刑罰。
我們就會問一個問題,他若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那祂就更不能以無罪為有罪。馬丁路德便引用保羅的方式說:這稱為「歸算」。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羅馬書 4:9)』
但是,如何能夠歸算?明明是我犯的罪嘛,不是嗎?
加爾文如此解釋:奧秘的聯合,不光是名義地位上的聯合,而是實際上的聯合,就如同葡萄樹與枝子的聯合,他們本質上必需相同。所以基督的人性與我們的人性必需是相同的,不然祂無法擔當我們的罪。只有理性意念上與我們相同,但祂沒有犯罪,祂才能替我們接受刑罰,並祂的義歸算我們的義。
Andreas Osiander
「上帝把祂自己的義放在我們裡面」,這是錯誤的解釋。猶如摩尼教,因為這是指「我們裡面都有上帝的本質」,那是代表說「我們成為了神,因為我們有神的本質(或稱為一部份的神)」,這是錯誤的教導。
我們的義不是神的義,而是基督身為人活出來的義。人稱義不是由人變成為小神。
如果基督只要造物主的心,沒有受造者的心,那我們豈不是每一個人都會成為了「小神」?我們就變成了新紀元的「萬有神論」每一個人都變成神明的一部分。
耶穌若沒有受造者的意念,那麼出於我們一切意念的罪,怎麼歸給祂呢?
我們在敬拜上帝的時候,會變成了只能用情感來敬拜祂,不能用心靈拜祂,因為我們還沒處理心靈問題
基督的人性若非受造,基督如何敬拜父神?
『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希伯來書 2:17)』
神學的目的就是敬拜,假若一套神學會阻止礙人敬拜,那這神學一定就有問題。
區利羅跟著尼西亞的傳統。
亞他拿修公式:「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藉由祂(through Him)、與祂一同(with Him)在聖靈裡(in the Holy Spirit)來到父神(to the Father)與聖子自己(with the Son Himself)那裡。」
聖靈:「合一的愛索」(bond of unity)
在靈與真理中敬拜(『心靈和誠實』)
透過基督(Through Him)
在聖靈裏(In the Holy Spirit)
聖靈內住充滿(Indwelling of Spirit)
向著父神(To the Father)
與基督一同(with the Son)
「在這三一神論的基礎上,區利羅堅持,基督是以受造之人的身份,用受造之人的心思來敬拜神:倘若基督是在神性中以神兒子的身份敬拜神,那就代表祂的位格低於父的位格,這是嚴重的謬誤。信徒在聖靈中與基督聯合,就與祂一同向神獻些敬拜。區利羅強調,這必須是「意念上的聯合(mental union)」:基督徒的敬拜,是在基督受造人性的意念中,藉由基督受造人性的意念所獻上的。唯有以「意念上的聯合」為基礎,我們才能說基督將信徒在心靈與真理中的敬拜帶到神面前。而這「意念的聯合」本身的前提是聖靈住進信徒裡,使信徒的心與基督的心聯合,因區利羅特別強調亞他拿修的公式── 「在聖靈中」:聖靈在永恆中由父與子發出,在現今又由父與子差遣,住進信徒裡,成為基督與信徒中間「合一的愛索」(bond of unity),因此信徒藉著聖靈在基督裡,基督也藉著聖靈在信徒裡。如此,信徒靠著聖靈在基督裡、藉著基督、與基督一同在理性意志上認識神,而唯當信徒如以基督的心為心時,才可能在心靈與真理中敬拜神。」(摘自《大公教會正統論基督人性受造》曾劭愷,頁10,引用Cyril of Alexandria, “The Epistle of Cyril to Nestorius with the XII Anathematisms,” in Philip Schaff and Henry Wace, eds., A Select Library of Nicene and Post-Nicene Father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Second Series 14 (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56) 及 T.F. Torrance, “The Mind of Christ in Worship” in Theology in Reconciliation ( Eugene:Wipf and Stock, 1996)
Theosis
加爾文、路德宗、巴特也不能接受這概念。
Right idea, wrong texts, by JI Packer
亞坡里拿流式思維
「馬利亞敬禮」(Veneration of Mary)及「中保馬利亞」(Mediatrix)的謬誤
為華人帶來誤解。
明朝耶穌會來華後出現的繪畫:聖母是一位抱著嬰孩的崇拜。
觀音崇拜(在佛教不分男女,可能來自妙善公主的傳說)
送子觀音的形象跟抱嬰孩的聖母相似
Veneration not Worship(向馬利亞敬禮不是崇拜)
不是向馬利亞禱告,而是求馬利亞向耶穌轉達禱告
中保馬利亞背後是陰魂不散的亞坡里拿流式思維搞鬼
過度強調基督的神性,忽略其人性
彼得也曾是如次。
慢慢地,馬利亞也被神格化。
馬利亞後來變成無原罪。
再而轉向聖徒禱告,例:聖彼得
基督是教會唯一的頭。所以就有了人間權柄的分立與制衡,教會有牧師、長老等不同的職份。
天主教的解經方法:字意解經及靈意解經
神秘主義,把基督推到很遠,默觀變成流行。
反覆的排除理性,然後不停的思考那段經文,以靈意來解釋那段經文(單單按感覺來理解經文)
超越性,沒有臨在性。
怎麼辦?發展為教宗無誤論。
當代對聖餐的忽視(以為讚美可以直接上達天庭,不需中保基督)
當代「話語與聖禮」、「講道與崇拜」 的本末倒置:忘記「rational union with Christ」是導向「whole-personal union with Christ in worship and sacrament」
當代「敬拜讚美」漸趨非理性化,違反「靈與真理」的真敬拜:“the noetic character of the liturgy as ‘rational service’ progressively faded into the background,” and a “detachment of worship from theology” occurs.
神學與敬拜
“The purpose of theology is doxology” (J. I. Packer)
頌讚乃是神學的目的(或:神學的目的乃是學習歸榮耀給神)
有些人有相反的心態:敬拜的目的是神學。
很多人以為崇拜只有「講道」才是重點的,唯有這才是核心。
聆聽上帝的話語是為了崇拜,而不是崇拜是為了上帝的話語
當然,整個崇拜只有詩歌,或太看重唱詩而把講道邊緣化,也是有問題的。
崇拜的前題是認識神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翰福音 4:23-24)』
新釋本:以聖靈按真理來敬拜祂。
我們的理性連於基督的理性
浪漫主義的音樂,是以為音樂不需要用頭腦。
如果詩歌只有直接觸動我們的情感,卻不使我們能夠深入思想,這不能說是一首很好的詩歌
好的音樂,是會啟發人的理性,會使人用更多的頭腦
巴哈的受難曲使人思想經文。
有些敬拜讚美音樂把向上帝唱的歌變成跟向情人唱的歌相似。
大而可畏的上帝,變成了我們的情人一樣,這正確嗎?
你對女朋友的情感,與對我們父親的情感是不一樣的
如你對父親的情感,當成如同女朋友那樣,那叫亂倫
今日很多人對上帝的情感,是亂倫。
天主教的崇拜學
總結:
『亞坡里拿流式』這種思維,不單出現在講道與崇拜中,也出現在教會的治理當中。建立對基督正確的認識,在這基礎上糾正我們的世界觀。
道成肉身
基督與末世的關係
伍、「那不認識罪的」:初探基督救贖之工
「凡事與我們一樣,但沒有罪」(迦克墩)
「神使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21)
認識(ginosko)(yada)
不光是知道,是親密的關係。
基督比任何一個人都更深刻知道罪的刑罰,但祂卻不認識罪,即是說祂跟罪沒有任何瓜葛。
oi-da
ginos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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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無原罪論」vs. 天主教「馬利亞無原罪論」
華人教會界否認基督的無罪性
受大衛‧鮑森(David Pawson)影響。
他聲稱「基督無原罪論」乃由天主教「馬利亞無原罪論」所導致。
他對歷史認識亂七八糟。
事實:
迦克墩:主後451年宣告基督無罪,教父強調基督無原罪。
「中保馬利亞」(Mediatrix)及「馬利亞無原罪論」(Immaculate Conception):中期中世紀教義,可見於:
敘利亞的以弗蘭(Ephraim the Syrian)
大馬士革的約翰(John Damascene)
克勒窩的伯納多(Bernard of Clairvaux)
宗教改革之後最關切的是救贖論的影響,而不單像之前的教父較注重形而上學、本體論。
最近東正教指控改革宗偏離了迦克墩信經。加爾文的基督論努力地回到迦克墩信經,並以這個基礎建立救贖論。
Joke of the day: "Muller's Christ and the Decree is sufficiently clear and has been around for at least twenty years. The Reformed dissent from Chalcedon. He says it, explicitly."
但Richard A. Muller 沒有這樣講過。
伯拉糾(拉丁語:Pelagius,約360年-約420年),亦稱為白拉奇,英國人,基督教神學家,也是個有道德、有學問的平信徒修道士。最聞名的是他與奧古斯丁的辯論,亦因此被基督教定為異端。他的神學觀與奧古斯丁的恩典論幾乎完成相反。奧古斯丁強調原罪、人類完全墮落,得救完全是恩典。而伯拉糾否認原罪,但承認人類本性是惡的,強調人的自由意志的教義。他的名言是「如果我應該做,我就能做(If I ought, I can.)」認為上帝恩典非是人所不配得的,也非得救之所須。
385年,他從英國到羅馬,見當地道德敗落,於是立志以傳道和寫作對付道德和罪的問題。他是基督教道德主義者,是強烈道德態度與行為的提倡者。他的動機不是要傳假福音,也從未真正否定在恩典論外的教義或教條,但卻被兩個非洲議會定為異端,並在417年,被教宗依諾森一世放逐。在以弗所召開的第三次大公會議(AD431)中被定罪。
在《基督教發展史》中,歸納出他被控罪的主要論述為:
1. 即使亞當沒有犯罪,也會死亡。
2. 亞當的罪只損害自己,並不會損害一切人類。
3. 嬰兒與亞當犯罪前的景況相同。
4. 人類不會因亞當的罪及死而死,也不會因基督的復活而復活。
5. 律法、福音皆能引人進天堂。
6. 基督第一次來臨前,已有未曾犯過罪的聖人。
他強調人的意志是自由的,與斯多亞學派類似,承認人類的本性是惡的,但可以藉著受洗,因信稱義。他的神學日後稱為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在人性論與拯救論上,與奧古斯丁是對立的。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專任教授,將此二者作出以下比較:
與某位華人教會前輩討論大衛.鮑森的解經 (一)羅八3:此處「罪身的形狀」原文為 “homoiōmati sarkòs harmatías”。「形狀」(homoíōma)意思是「相似、仿效、形狀」。這個字本身的含意並不能確切地說明基督所取的人性是無罪的,儘管我們會想說「『相似』就意味『不是』」。腓二7說基督「成為人的樣式」,也是用這個字,而我們不能從這個字推斷說基督並沒有真的成為人。但同時,羅八3所用「形狀」一詞也絕對不是「等同」的意思。總之,「形狀」一詞模稜兩可,因此這節經文有兩個解經選項(exegetical options),而從「基督無罪」的清晰聖經總原則出發,我們可以確定地排除其中一個選項,即「基督有罪」的選項。 現代中文譯本對這節經文的翻譯並非原文的直譯,加進了譯者自己的解釋,而這樣的解釋非常誤導人。此外,就算「罪身的形狀」這一段可以翻譯成「使祂有了跟我們一樣的罪性」,這在神學上仍可以用「歸算」來解釋,亦即基督本身是無罪的,但「耶和華卻將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十三6)。因此,這節經文完全不能用來證明鮑森的論點。 (二)林後五21:此處「無罪」原文不但是「不知道罪」,更是「不認識罪」。希臘文有幾個動詞可翻譯成「知道」,但此處所用的ginōskō非常特別,意思是「認識」,而此「認識」意味親密的關係。當新約時代猶太人使用這個希臘文的動詞時,他們還對其賦予了獨特的含意,與希伯來文yada同義。希伯來文當中,yada(認識)可用為含蓄的表達,以指男女之間的魚水之歡,例如創四一開始亞當夏娃「同房」,就是使用這個字。新約時代猶太人也會這樣使用ginōskō來表達男女之間肉體上的親密關係。如是,這個字意味著非常親密的關係,而「不認識」則是表達「毫無關係」,例如耶穌對作惡之人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太七23)。這並不代表耶穌不了解這些人、不知道這些人是怎樣的人或作過怎樣的事。同理,林後五21說基督「不認識罪」,意思並非祂不知道罪是什麼--祂比任何人都知道罪的真相。所謂「不認識罪」,意思就是基督與罪沒有任何關係、任何瓜葛。祂沒犯過罪、祂裡頭沒有任何罪的意念、祂沒有任何罪性、祂沒有原罪。 林後五21是馬丁路德及加爾文最喜愛的經文之一,因為這段經文啟示了「奇妙的交易」這真理:那與罪毫無關係的基督居然擔當了我們的罪,並將祂的義歸算給我們。這正是「因信稱義」這聖經真理的核心。 (三)腓二7:這段經文所提及的「樣式」一詞,稍早已處理過。我認為和合本的翻譯相當貼切。鮑森不能因為這個字在這節經文的用法,就推論羅八3是在講基督取了有罪的身體,因為這是個模稜兩可的字,所提供的兩個解經選項(基督的人性是否有罪)必須由聖經總原則來決定。 (四)約壹三5:此處宣告「在祂並沒有罪」,原文有個介係詞沒翻譯出來。更確切的翻譯是「在祂裡面沒有罪」,英文直譯出來是 “in Him is no sin”。用哲學術語來表達,這句話的意思是,罪在基督裡面毫無存有(being)。這節經文是尼西亞--迦克敦教父以降的正統基督論用以證明基督人性無罪的關鍵經文之一。此外還有太多經文證明基督人性無罪,隨便找一本系統神學課本都會列舉出一堆,在此就不一一提出了。 總而言之,鮑森說「耶穌的肉體是有罪的肉體,這是聖經的說法」,顯示他對原文、對聖經總原則一知半解,非常不專業。此外,他的用詞也非常不精確。所謂「肉體」是指什麼?是指基督物質的身體?還是保羅用之暗喻的「私慾」?還是約翰筆下「道成肉身」所指的「人性」?鮑森對各處經文以及各聖經作者所使用的詞彙顯然未加仔細分辨,籠統地說「耶穌的肉體是有罪的肉體」,然後引伸出「基督不只受到外在世界及魔鬼的試探,更受到自己肉體內在的試探」這樣的含意。 鮑森的論點其實並不新奇,乃是典型的「基督人性墮落說」(fallenness view of Christ's humanity)。這種說法在歷代教會正統都會被定為異端,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教皆然(東正教論及基督有『原罪』,並非指基督墮落、會犯罪)。然而,此理論在廿世紀興起一陣熱潮,主要倡導者是卡爾巴特的蘇格蘭學生托倫斯(T. F. Torrance)。巴特自己其實非常強調基督人性的無罪,但他離棄了迦克敦正統,又否定了聖經有清晰無誤的神學總原則,因此自己發明了一套「基督中心本體論」,而托倫斯則在此本體論的基礎上發揮創意,提倡「基督人性墮落說」。托倫斯說,基督取了墮落的人性,並藉由祂的聖潔克服了祂人性的墮落,因此就替我們勝過了罪的權勢。這套理論其實赤裸裸地拒絕了迦克敦信經以及聖經的明確教導,而托倫斯自己也知道自己在這點上偏離了正統以及聖經,但他之為「新正統」,本來就在於他不受「舊正統」的規範,也不承認聖經的絕對權威。我不確定鮑森是否受托倫斯影響;似乎鮑森讀的書並不多,因此可能他並非受托倫斯影響,而是自己不受教會正統規範、無視歷代教會聖徒共同領受的亮光,憑著一己的私意胡亂解經,以致得出「基督人性墮落說」的結論。托倫斯知道自己這套神學並不全然受聖經規範,但鮑森卻以為自己的觀點都是出自聖經。或許我們可以用托倫斯來提醒他:他這種論點已經超出聖經所規範的界線,採納了異端的理論。 |
盟約神學(Covenant theology)
恩典之約裡的重要人物(挪亞、亞伯拉罕等)都預表基督。
行為之約的代表是亞當,恩典之約的代表是基督。
代表性不能以現代個人主義去理解。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羅五11-21)」
這就是聖經所說的盟約神學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約翰一書 3:5)』
有人可能說基督有原罪,但沒有犯罪,似乎就是大衛‧鮑森(David Pawson)的意思,但我們要先定義什麼是原罪。
諾斯底主義(Gnostism)
二元論:善 vs 惡
愛任紐(Irenaeus)駁斥
有些人(甚至是奧古斯丁)說惡是善的缺乏
暗是光的缺乏
光是實體有光譜,但暗不是實體,所以沒有「暗譜」(但現代的物理學有暗物質(Dark Matter)的說法,暫不討論)。
惡只不過是善的缺乏,只是不完美。
這是受到柏拉圖的影響。
Form / idea 不在 Matter 裡面。
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卡爾.巴特(Karl Barth)也受他們影響,說惡是 Nothingness。
加爾文和改革宗不接受以上的理論
惡是一種行動,而不只是一個被動的缺乏而已。
惡是全人背叛上帝的一個行動。
我們作什麼,我們就變成什麼。我們犯罪,就成為了罪人(We are what we do 我們所作的決定了我們是誰)。
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認為亞當一人犯罪成人全人類的罪(集體罪責),罪包括罪性與罪質。
伯拉糾(Pelagius )則有個人主義傾向,認為人只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人的自由意志可以決定不去犯罪。
迦克墩也建立在 原罪遺傳(Hereditary sin)的觀念上。
伯拉糾(Pelagius )已有自由主義,個人主義
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
我們其實有集體罪責(collective guilt)+ 全然敗壞(罪的本性)
我們不會說每個日本人都是戰爭罪人,但是日本要為侵華戰爭的罪負責。
同樣在德國
戰爭罪咎感。
德國人在球場賽外盡量不唱國歌,為甚麼?
集體罪咎的意識。
排斥這個意識才是奇怪。
卡西安(Cassian)
半伯拉糾主義
上帝先行的恩典,淡化了全然敗壞的教義。
神預備人的心,讓人能自己決定是否要相信耶穌。
原罪不只是罪性,也包括罪責。這樣,人要在上帝面前受刑罰。
東正教不承認人有原罪
初期教會,偏西方的是拉丁教父傳統(例如:奧古斯丁),偏東方的是希臘教父傳統(後來發展成東正教)。
東方反對諾斯底主義(二元論)。
但把所有都反對,不管他們說什麼。
為反對而反對。
加爾文從來不會因人廢言
例:奧西安德(Osiander, Andreas) 被路德定異端,加爾文從頭審視他所說。
人稱義的義是來自神,但稱義的人並不是擁有神的義,否則會變成摩尼教的信仰。
病態的政治生態,基督徒不應該這樣
東正教的問題
崇拜聖母、聖徒為反對某一個宗派所生發的錯誤,就否定他們的一切,連同正確的也反對了
Theosis 教義(神化)現代有些新改革宗會為反對靈恩派、福音派,就直接指除了改革宗,一切都是錯的
哲學上,解經上,奧古斯丁(Augustine)都是強而有力,但東方教會就讀不懂,因為著書用上拉丁文。
東方:定義原罪為先祖的罪
東正教說基督在原罪底下生的意思是「祂與我們一樣,有軟弱、會生病、會死亡」,而不是指祂是有罪的。我們要搞清楚他們在說什麼。
基督教的三大教(都是承認基督是無罪的)
東正教
天主教
基督教
我們已大概知道天主教的問題,那東正教最大的問題是什麼?
崇拜聖徒、聖母
theosis,deification(神化)
基督的人性與祂的神性是被混合了的。
神成為人,以致人可以成為神。(God become human, so that man could become God.)
可理解為擁有了神的本性。
他們不傳福音,所以也不大影響到我們華人教會。
李常受的跟隨者卻有這個偏向,想引進東正教這個思想,加上他們財力雄厚,影響太大,他們在經濟上的影響是世界級的。
聯合,解決了「算為罪」這個問題。
司布真(Spurgeon):嬰孩過世,會不會上天堂呢?會
1)我們的靈魂是從父母遺傳下來,所以表面上這個原罪是遺傳下來的。
這個理論,有以下的難題
這解決了原罪遺傳的問題,那新生命卻沒有遺傳,為什麼?
2)我們的身體是從父母同房時因卵子受精而有的,那我們的靈魂就在母親懷孕時而得的。
這個理論,有以下的難題
那是否指上帝造的靈魂是有罪,祂在造有罪的靈魂?
(*)盟約神學就解決了這兩個問題
「沒有罪」是指「沒有原罪」。
莫特曼(Moltmann) 根本不想管迦克墩。
托倫斯(Torrance)很想回歸正統,也很想管信經怎麼寫。
The unassumed is the unhealed(基督所沒有取得的,就是沒有被醫治的。)
背後有一套他自己的救贖論觀點。
憑藉「行動」(非常Barthian)。
凱旋基督論(Christus Victor):憑祂自己一生行出來的聖潔,祂就勝過原罪,我們跟隨祂就一同勝過原罪。這套救贖論是少了「基督替我們受刑罰」。這樣,上帝的公義並沒有獲得滿足。這理論也忽略了上帝公義的憤怒,把「挽回祭」(因為上帝的憤怒,所以需要「挽回」的祭)說成是「除罪祭」(認為上帝沒有發怒,所以不用「挽回」的祭)。
基督既然有原罪,那就不是替代性的。
我們不否認基督是勝過罪,但並不是如此。
凱旋基督論沒有解釋怎麼勝過罪,那個才真正勝過罪?替代才是!
基督必需是要無原罪,才能(有資格)除去罪人的罪。
Impeccability of Christ(基督的不可能犯罪性)
奧古斯丁在第三階段解釋得不清楚,應該是:simul iustus et peccator (意思是同時是罪人和義人)
同時是罪人,卻能行出義來。
真自由是什麼?
不會自相矛盾
不是「全能者能創造出一塊祂不能舉起的石頭」。
不能犯罪不是不自由,反而是最大的自由。
耶穌的身體是會朽壞的,但是在道德理性上,祂卻是完全自由的。因為祂是完全自由的,所以登山變象時,祂就已經可以顯出祂的榮耀,因為祂已經是完全的自由。祂不馬上得着這榮耀,不用這自由,是為了我們,而不是因為祂未死在十字架上,而不能得榮耀。祂已經是榮耀的,沒有失去過祂的榮耀。
基督的人性:
1. 其自由意志屬於non posse peccare (unable to sin;不可能犯罪)的階段。
2. 基督沒有原罪,基督若有原罪,祂就配受上帝的刑罰,而不能代替我們受刑罰。
3. 承受了亞當「必朽壞」(林前十五)的身體,因此有我們一切「軟弱」(來四15)。
『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靈:或作血氣)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纔有屬靈的。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變成:原文是穿;下同)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哥林多前書 15:42-54)』
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希伯來書4:15 )
祂若是要作我們的挽回祭,就必需要是無原罪的。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 53:5)』
挽回祭的原文是:propitiation 平息忿怒的意思
神是愛,沒錯。但上帝的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所以祂的愛是不能與公義分割的,祂也是會忿怒的神。
忿怒本來不是犯罪。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以弗所書 4:26)』
有罪是需要受刑罰的
愛必需要有公義才是真正的愛
上帝沒有輕易赦免了我們的罪,祂的赦免一點也不輕易,祂乃是為此付上了極大的代價。
陸、與主聯合:替刑性的救贖
迦克墩關注不單是本體論而是:
For us and for our salvation(神成為人是為了我們的救恩)
歷史發展
→ 初代教會「贖價論」(ransom theory)
俄利根:付贖金給魔鬼?就是基督的寶血?又因為寶血的代價太大,所以魔鬼承受不起就被滅了。
聖經從來沒有這樣的教導,魔鬼沒有資格得到這寶血的重價。
聽起來不像基督教(也根本不是)。
廿世紀:奧蘭(Gustaf Aulén)凱旋神學 (Christus Victor)著作;巴特(Karl Barth)(不肯定這學者的救贖論是否有凱旋神學的論述)。
→ 十一世紀:安瑟倫(Anselm,中世紀)「滿足論」
Cur Deus Homo(《神為何成為人》)【必讀】
這位無限者成為了人。
作為了人上了十字架,有了無限的功勞,就滿足了上帝。
我們虧欠了上帝「榮譽」。
封建制度背景:上帝的榮譽(honour)
當時的家族背景,他們很重視榮譽(Honour culture)和尊嚴(Dignity)。
參:唐頓莊園(Downton Abbey)、教父(Godfather) 、狂野時速(Fast and Furious)、家門的榮光 (韓劇Family's Honor)。
他問:「罪的重量有多重?」
為什麼要如此問?
中世紀問價格時,是用重量來問的。
這是指「這個罪的工價有多大」。
我們欠了上帝多少?
上帝是無限大,我們欠他也是無限大。
所以我們要一個無限大的來替我們還贖,才能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
上帝不能白白的免了我們的債。
不過這裡有問題
我們欠上帝的價是必需償還的,祂的公義是必須要得到滿足。
→ 天主教天特會議:「功勞論」
基督來到世上作的事,是滿足了許多功勞,他是有權向上帝邀功的,所以主就因此回應神:「請為他們做一個義的本性,放進他們裏面。」上帝就創造了義,還有程度的增減。人可以選擇順從這個義,也可以選擇順從舊人犯罪的律,若選擇順從這個義就得永生,若選擇順從犯罪的義就會滅亡。人稱義的程度視乎他順服義的程度有多少。故此,人稱義是靠自己。
※ 基督不是成就功勞
→ 替刑性的救贖(penal substitution)
替代性的救贖(substitutionary atonement):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亞他拿修(Athanasius)
宗教改革:替罪(替代受刑)性的救贖(penal substitution)
加爾文(John Calvin)的公理“axiom”:“the wrath of God rests upon all so long as they continue to be sinners” (III.11.21)( 只要我們還是罪人,上帝的憤怒還在我們身上。)
不要把罪跟罪人分割,祂要審判是犯罪的人(位格),不只是抽象的罪。
罪是不能被刑罰的,被刑罰的必然是罪人。
罪行
「耶和華…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記 34:7)』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他乘旋風和暴風而來,雲彩為他腳下的塵土。(那鴻書 1:3)』
歐文《Dissertation on Divine Justice》:神恨惡罪,是出於本性抑或選擇?上帝刑罰性的公義(vindicatory justice)
是出於祂的本性。
祂的旨意是什麼,祂就必然要行出來。
祂的本性恨惡罪,祂就必需要在行動上行動出來,故此基督替我們受刑是絕對必要的。
有人說是 Hypothetical necessary (假設的必要),其實不是。
「......我們的罪使得光明變為黑暗、樂園變為地獄、萬王之王變為眾人的奴僕......」。
這叫我們更明白到救恩是何等的可貴
救恩不是廉價恩典
是白白的恩典(free grace)
因為我們付不起代價,所以只能是白白的。
不是廉價恩典(cheap grace)
恩典教我們敬畏:奇異恩典(Amazing Grace)歌詞「twas grace that taught my heart to fear」。
經文
→ 基督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受刑罰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 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以賽亞書 53:4-6)』
→「奇妙的交易」
『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 5:21)』
→「掛在木頭上」的「咒詛」
『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拉太書 3:13)』
『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得前書 2:22-24)』
挽回祭(Propitiation)
→ 巴刻(J. I. Packer): “Heart of the gospel(福音的核心)”(摘自「認識神」一書),這是福音的核心
上帝稱罪人為義的道理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 3:21-26)』
祂這個義顯明了上帝的義。
上帝的義是斷不以有罪為無罪、至高聖潔的公義。
上帝暫時忍耐,不代表公義不需要得到滿足,而是祂要在基督身上傾倒祂的憤怒。
聖子成為人的目的
『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希伯來書 2:17)』
如果祂跟我們不同,怎樣成為我們的挽回祭?
基督升天後的救贖之工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翰一書 2:1-2)』
澄清:「小子們哪」這字看起來其實是寫給猶太人,「普天下人的罪」是指外邦人,不是指全世界的每一個人。
這樣非普世救贖論。
經文的意思是:基督的救贖不單賜給猶太人,也賜給天下列國的人。
我們犯罪之時,他的挽回祭功效就再次生效。
我們要恨惡罪,但時亦是有盼望的。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 1:9)』
極端路德宗不要人求上帝赦免,因為上帝已經做了,這明顯是錯的。
加爾文(John Calvin):「每天治死老我」
上帝之愛的定義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翰一書 4:7-10)』
神的愛絕對不是溺愛的愛,祂為了這樣的愛,竟願意犠牲自己的獨生愛子。
我們不要因此而隨意犯罪,而是要激勵我們,彼此相愛、扶持成聖。
→ 「挽回」vs.「除罪」
Propitiation vs. Expiation
「上帝恨惡罪,但愛罪人」?
「原來,神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馬書 1:18)
上帝公義的審判:
『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羅馬書 3:6-8)』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羅馬書 3:10-19)』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羅馬書 9:20)』
保羅用挽回祭,沒有用除罪祭這個詞,我們不要自己去改變這個稱呼。
→ 難題:刑罰無罪者?
羅馬法律關於「歸算」的條例,是民事的。
債務可以歸算,但刑責不可歸算 。
羅馬對刑罰是非常嚴謹的,沒有頂替的。這豈不是不公義嗎?
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又豈可以無罪的為有罪?
公義的上帝豈可刑罰無罪的基督?
答案(Solution):「與基督聯合」(union with Christ)的真理
加爾文形容這是
Mystical union with Christ(與基督奧秘的聯合),屬靈的實質(reality)。
真的成為我們的義。
很多學者認為這是加爾文最核心的思想。
推薦書:Mark Jones, Knowing Christ (Banner of Truth, 2015) 連結
捌、效法基督:聖靈救恩之工
天主教說這是 legal fiction(法律擬制),騙人的。
還有奧西安德(Osiander)的問題,比天主教還嚴重。異教了,不單是異端。
成義才能被稱義?
「名」跟「實」的張力
例:《羅密歐與茱麗葉》(Romeo and Julia)故事中的張力
A rose by any other name would smell as sweet" is a frequently referenced part of William Shakespeare's play Romeo and Juliet, in which Juliet seems to argue that it does not matter that Romeo is from her rival's house of Montague, that is, that he is named "Montague." The reference is often used to imply that the names of things do not affect what they really are.(即使把玫瑰叫作其他名字,它仍然是那麼芳香的。事物的名字並不會改變它們的實質。)
加爾文(John Calvin)駁斥奧西安德(Andreas Osiander)並強調名實相乎。
稱義,成聖
從神而來的義。
藉主耶穌基督的死稱我們為義。
雙重恩典,活出其義就是其成聖(santification)。
詩歌「Were you there when they crucified my lord」(當他們把基督釘十字架時,你是否在那裏?)
Imitatio Christi(拉丁文;英語:imitation of Christ;效法基督):『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2:20)』
信心與悔改
→ 慕理 (John Murray):信心與悔改 = 一體的兩面;信心+悔改→ 稱義
→ 司布真 (Charles Spurgeon):信心與悔改不可混淆
華腓德(B.B. Warfield)
“It is not, strictly speaking, even faith in Christ that saves, but Christ that saves through faith.”
基督裡的雙重恩典
→ 稱義:「奇妙的交易」、罪與義的雙向歸算。
→ 重生(成聖):悔改帶來更新 (renewal by repentance)、治死舊人 (mortification of the old man)、自我否定 (self-denial)。
稱義與成聖比喻:
太陽的光與熱是有分別的,但同樣來自太陽。
同樣,稱義與成聖是有分別的,但同樣來自基督。
更新
因著悔改而更新(Renewal by repentence)。
治死舊人(Mortification of the old man)。
「雙重稱義」的誤解
→ 加爾文(John Calvin)論 “Double Acceptance of Man Before God” (3.17.4)(上帝對人的雙重接受)
→ Justification of Works(罪人行為的稱義)
→ 不是「因行為稱義」(Justification by Work ),而是「行為被稱義」(Justification of Work)
神因著基督,稱我的行為為義
『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加拉太書 6:4)』
華人有錯誤的觀念:常用「否定論說」,以為只要否認別人認同、稱讚,就是謙卑。
察驗自己的行為:我們自己行出來的一定是有問題的,但是我們更要看「基督在我們裡面所作的是什麼,祂使我們生發出什麼來」。
凡是基督徒的,一生都會有與罪爭戰的內裡爭扎。
Self-denial (自我否定、捨己)
是問:我為誰而活?我為誰作事?是為基督,還是為我自己?
加爾文論「重生」與「成聖」時,是用同一個詞。
《再思救贖奇恩》中所論述有關「信心」與「悔改」還可更全面。
司布真(Spurgeon )在《信心》(Faith) 的小書裡把信心跟悔改分得清楚。
加爾文論信心
→ 信心的定義:“Now we shall possess a right definition of faith if we call it a firm and certain knowledge of God’s benevolence toward us, founded upon the truth of the freely given promise of Christ, both revealed to our minds and sealed upon our hearts by the Holy Spirit”
→ 信心的功能:與基督聯合;「管道」 (vessel)的比喻
一個水源,一個出水處,我們家裡有水龍頭,也有水庫是沒用的,必需要中間有管道,不然水來不到我家。信心就像是這管道。
上帝的護理與掌權
悔改的定義
→ 非「悔而改」。
→ 不是一種感覺,不單是哭,司布真(Spurgeon )也有針對此解釋。
人可以哭泣而不悔改
→ 知罪、認罪、立志行善
保羅:「效法基督」、「效法基督」
→ 非 WWJD(What would Jesus do:耶穌做什麼),因為一個非基督徒也可以問這問題。
→ 非「道德感化說」。
→ 乃「與基督聯合」的結果
非僅律法、道德上的效法,而是「當以基督的心為心」。
「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2:5-8)
路德:活出基督的義最高境界是什麼?
當然他不否定社會的公義,也不是爛好人。
為鄰舍的罪走上各各他。
面對罪惡的世代,看世人的罪就如同是自己的罪。
21世紀現況:敍利亞戰爭、中日關係緊張、同性婚姻及破壞一男一女婚姻觀、世界的罪、教會的罪、自己的罪。
我們要思想的是:我們如今要如何面對教會裡面的罪,以及自己內心的罪。
玖、聖子的威榮:基督再臨的盼望
Beatific Vision 榮福直觀
能與神面對面是最大的榮耀。
也是成聖的目的,就是面對神。
基督徒在天路歷程中最大的是「與上帝面對面」,這是最大的應許。
我們成聖的目的就是面見神。
至高的目的,就是面見神(Beatific Vision,榮福直觀)。
彼得後書研經
尼祿(Nero)皇帝大規模逼迫之時。
基督徒並沒有造反。
盼望的教牧書信。
有人說彼得論述盼望、保羅論述信心、約翰論述愛,但這劃分並不合宜,因為三位使徒都講論信望愛。
聖子降臨的威榮(彼得後書1:12-21)
→ 諄諄教誨,不厭其煩
「你們雖然曉得這些事,並且在你們已有的真道上堅固,我卻要將這些事常常提醒你們。」 (彼得後書1:12)
「我以為應當趁我還在這帳棚的時候提醒你們,激發你們。因為知道我脫離這帳棚的時候快到了,正如我們主耶穌基督所指示我的。並且我要盡心竭力,使你們在我去世以後時常記念這些事。」 (彼得後書:13-15)
「這些事」:基督再臨的盼望
→ 彼得遺書:基督徒面對死亡
「不要盼望自己能夠長壽;要活得像那些垂死之人一樣,時時意識到自己明天可能就會被主接去了。」 (巴克斯特 Richard Baxter)
Richard Baxter, The Saint’s Everlasting Rest
「堅定先生(Mr. Standfast):『這條河對許多人來說是恐怖的;的確,想到它的時候,我也經常會害怕…。這裡的河水對於舌頭是如此苦澀,對於肚腹如此冰冷;但當我想到我所要去的地方,以及彼岸等候我的眾聖徒,這念頭就像炙熱的火碳放在我的心中。』」 (摘自《天路歷程》)
→ 聖子的威榮
『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他的威榮。他從父神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榮光之中有聲音出來,向他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我們同他在聖山的時候,親自聽見這聲音從天上出來。(彼得後書1:16-18) 』
彼得什麼時候見過基督的尊榮?是基督登山變像之時。「耶穌在他們面前改變了形象,臉好像太陽一樣照耀,衣服潔白如光。忽然,摩西和以利亞向他們顯現,跟耶穌談話。彼得對耶穌說:『主啊,我們在這裡真好…。』彼得還說話的時候,有一朵明亮的雲彩籠罩他們,雲中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馬太福音3:17)
耶穌以卑微的型態遮蓋祂的榮光,完全是祂的主權。
Mark Jones
變像山與西乃山的對比。
變像山上有摩西,摩西曾在西乃山求見耶和華的面。
信徒在地上最該求的,就是「得見神」。
上帝喜悅摩西的禱告,沒有責備他。但卻沒有立即給他。
不可承受的榮耀。
神只讓他見到祂後背的榮光。
摩西安息主懷,但在基督登山變像之時,神又把他帶到變像山,讓他親眼看見神的榮耀,就是基督的榮耀。
摩西 對耶和華說:「你吩咐我說:『將這百姓領上去』,卻沒有叫我知道你要打發誰與我同去,只說:『我按你的名認識你,你在我眼前也蒙了恩。』 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你,好在你眼前蒙恩。求你想到這民是你的民。」 耶和華說:「我必親自 和你同 去,使你得安息。」 摩西 說:「你若不親自 和我同 去,就不要把我們從這裏領上去。 人在何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前蒙恩呢?豈不是因你與我們同去、使我和你的百姓與地上的萬民有分別嗎?」 耶和華對 摩西 說:「你這所求的我也要行;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 摩西 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 耶和華說:「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又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 耶和華說:「看哪,在我這裏有地方,你要站在磐石上。 我的榮耀經過的時候,我必將你放在磐石穴中,用我的手遮掩你,等我過去, 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見我的背,卻不得見我的面。」(出埃及記 33:12-23 )
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 忽然,有 摩西 、 以利亞 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 彼得 對耶穌說:「主啊,我們在這裏真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裏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 摩西 ,一座為 以利亞 。」 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門徒聽見,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 耶穌進前來,摸他們,說:「起來,不要害怕!」 他們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那裏。(馬太福音17:2-8)
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約翰暗暗地上了高山,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衣服放光,極其潔白,地上漂布的,沒有一個能漂得那樣白。忽然,有以利亞同摩西向他們顯現,並且和耶穌說話。彼得對耶穌說:「拉比(就是夫子),我們在這裏真好!可以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彼得不知道說甚麼才好,因為他們甚是懼怕。有一朵雲彩來遮蓋他們;也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他。」門徒忽然周圍一看,不再見一人,只見耶穌同他們在那裏。(馬可福音9:2-8)
正禱告的時候,他的面貌就改變了,衣服潔白放光。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兩個人同耶穌說話;他們在榮光裏顯現,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就是他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彼得和他的同伴都打盹,既清醒了,就看見耶穌的榮光,並同他站著的那兩個人。二人正要和耶穌分離的時候,彼得對耶穌說:「夫子,我們在這裏真好!可以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他卻不知道所說的是甚麼。說這話的時候,有一朵雲彩來遮蓋他們;他們進入雲彩裏就懼怕。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兒子,我所揀選的(有古卷: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他。」聲音住了,只見耶穌一人在那裏。當那些日子,門徒不提所看見的事,一樣也不告訴人。(路加福音9:29-36)
→ 基督晨星
『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 (彼得後書1:19)
參新譯本
『我們還有先知的話,是更確實的。你們要特別注意它,好像注意照在暗處的明燈,直到天將破曉,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 (彼得後書 1:19)』
『......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必打破摩押的四角,毀壞擾亂之子。 (民數記24:17)』
似乎是在講基督第一次的來臨。
『那時,保佑你本國之民的天使長(原文是大君)米迦勒必站起來,並且有大艱難,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沒有這樣的。你本國的民中,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但以理書 12:1-3)』
末世的艱難。
新天新第的盼望(三1-18)
→ 「第一要緊的」
「親愛的弟兄啊,我現在寫給你們的是第二封信。這兩封都是提醒你們,激發你們誠實的心,叫你們記念聖先知預先所說的話和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徒所傳給你們的。第一要緊的,該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慾出來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哪裡呢?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彼得後書3:1-4)
歷史不是原地打轉的,歷史是有目的,是在向著目標前進的。
結局 = 目標,目標已經近了。
中國人的傳統思想是盼望回到三皇五帝、堯舜禹湯的黃金時代。
基督徒的目光不應當是「回到過去的輝煌時代」,而應當是看見歷史正在往「神所預定、指向的目的前進」,因此我們亦要如此進步。
世界正走向滅亡,同時世界也正走向榮耀。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 」(彼得後書1:1)
→ 彼得後書交叉結構
盼望第一要緊的神的話語
杜絕異端
神的話語第一要緊的盼望
結構:a b c X c b a
目的:
1. 強調「杜絕異端」
2. 三明治原則
3. 以盼望為開始、以盼望為結束
→ 基督教末世論與西方史觀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慾出來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哪裡呢?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 (彼得後書3:3-4)
「日光底下無新事」的史觀 vs.「萬物的結局近了」的史觀。
→ 故意不認識神、故意忘記神的人
能量守恆:宇宙是永恆的。
大爆炸:宇宙是自己從無變有的。
甚至相信像「外星人」這一類的「偽科學」(Pseudoscience)。
人類對上帝的創造有奇妙的記憶,卻故意地去忘記。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羅馬書1:20, 21, 28)
「他們故意忘記,從太古,憑神的命有了天,並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故此,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 (彼得後書3:5-6)
→ 神拯救選民
「親愛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彼得後書3:8-9)
→ 主的日子
「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 」(彼得後書3:10)
「廢去」= parerchomai =「過去、過渡」
「被烈火銷化」= kausóomai = 「放在火裡燒」
「燒盡」= heuriskō =「經過試驗觀察而被發現、被揭開」
「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 (彼得後書3:11)
「銷化」= lúō = 「解開、釋放、鬆綁、溶解、暴力地摧殘」
「......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鎔化。」 (彼得後書3:12)
「火燒」= puróō =「用極熱烈火熱透某物」
「銷化」 、「鎔化」= 「tēkō 」= 「用烈火將固體融為液體」
耶和華說,祂要熬煉祂的選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神。」 (撒迦利亞書13:9)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 神。(申命記 4:24)』
『這再一次的話,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希伯來書 12:27-29)』
上帝的烈火比核子戰爭的火不能等量齊觀。
基督再臨的威榮大到一個地步,以致除非有祂恩典的遮蓋,否則沒有人能存活。
→ 新天新地 & 今世生活
「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 (彼得後書3:13)
kainos vs. neos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願榮耀歸給他,從今直到永遠。阿們! 」(彼得後書3:14-18)
是的,這對我們來說的確是寄居的,但這也是我們天父的世界。
『為何容外邦人說他們的 神在哪裡呢?願你使外邦人知道你在我們眼前伸你僕人流血的冤。 (詩篇 79:10)』
以色列人經歷亡國,明白無論在耶路撒冷還是巴比倫,他們都是寄居,但也是在天父的世界裏。
我們不會為了永生,就輕看了今生。
我們不會為了天父的家,而經常不在地上的家。
『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摩太後書 4:6-8)』
渴慕基督的榮耀的人,公義的冠冕存留給他。
拾、榮福直觀:基督的榮面
榮福直觀(Beatific Vision)
→ 今生:憑信,不憑眼見(參:哥林多後5:7)
→ 「......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糢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哥林多前13:8-12)
→ 啟示錄大結局:「天使又指示我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結十二樣(或作:回)果子,每月都結果子;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以後再沒有咒詛;在城裡有神和羔羊的寶座;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也要見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示錄22:1-5)
罪人不能見主面
→ 「......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12:14)
→ 亞當「......躲避耶和華神的面」(創世紀3:8)
→ 「諸山見耶和華的面,就是全地之主的面,便消化如蠟。」(詩篇97:5)
→ 摩西求見主面
→ 約翰異象中見主榮面
見主榮面的條件
→ 信心:「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希伯來書11:6)
→ 成聖:「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約翰壹書 3:2-3)
捨己
→ 擁有基督就是擁有萬物:「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羅馬書8:32)
→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福音9:23)
Q&A:
問:摩尼教錯誤:神的義放在人裏面,請問這與基督教聖靈內住有何分別? 答:聖靈會內住,但我們仍然是受造者,沒有變成造物主。 但摩尼教說每個人裏面都有神聖的亮光(Divine sparkle),有「萬有神論」的色彩。 http://spiritual-minds.com/religion/philosophy/Schleiermacher%20-%20Speeches%20On%20Religion.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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