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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林慈信:歸正護教學 (純筆記) [打印本頁]

作者: switw    時間: 2015-3-28 21:08     標題: 林慈信:歸正護教學 (純筆記)

護教學與系統神學乃是相輔相乘的


護教學 Aplologetics:回答、分訴、申訴


一般基督教的定義

以聖經信仰事實,來實踐基督教的真理,面對哲學、科學上的問題,為正統信仰作出辯護。


預設派的定義

護教學,同時是對真理的宣講(宣講福音)。

當我們回答問題,為信仰辯護,其實就是在傳福音。我們不只是防備(守),也是在積極性的進攻。


基督教護教學的三個層面

辯護-為我們基督教信仰辯護

論據-提出證據、論證

反攻及攻擊-揭露對方的底牌(錯誤之預設)


護教學實際用途



我們用科學、也用理性,但不按世界自創的規則,而是以真理的本身(聖經)為基礎。



預設派護教學主要觀念


預設的定義:也可以稱為世界觀,或是心中的堅持。


非基督徒的預設:神不是主宰的,而自己才是主宰自己的一切者。


基礎性經文:



基本信念和進路


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本身就是最高及絕對的真理。低於聖經真理的權威,沒有資格來審核。聖經宣告全權上帝,祂創造了宇宙,並啟示了祂自己。護教就是為聖經的世界觀提供足夠的支持理由,護教者也要向非信徒的自主發出挑戰,幫助他對自己的世界觀更高度的自覺。除非對方接受聖經世界觀,否則他不可能獲得知識和建立道德的標準。



造物主是主


宇宙裡任何一個範圍,神也是主,因為沒有一樣不是祂創造的。



世界觀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哲學、預設(縱使他不知道什麼叫做哲學),哲學主要是分形而上學(即本體論,宇宙的真相是什麼)、知識論(我們所知道的是憑甚麼而知道)、倫理學(對錯的標準)三大範圍。也有其他的範圍,如歷史哲學、美學、政治哲學等等。






1:基督教理性主義


2:基督教非理性主義


1、2:同時是我們的信仰內容,並且沒有衝突


3:非基督教理性主義


4:非基督教非理性主義


3、4:因為他們接受自己理性,所以他們不認為自己有限的


:兩者都預設字宙都有絕對的東西。


:都承認人是人,是有限的,但怎樣有限,解釋卻不相同。


:我們不接納,也會反攻非基督徒的非理性主義。他們若不相信有絕對,就等於絕對地相信了「沒有絕對」這件事,是自相矛盾。


人是有限的,但是按照上帝啟示來明白人的有限。不承認非信徒能靠自己確知任何事情。


3、4:他們是自相矛盾的,因為他們沒有根據,卻把自己的空想原則成為絕對的理論根據。


(小結: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相同之處,是基督徒用來作為接觸點的可用性話題,而不是要我們認同對方的立場。對方和我們都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所以人都會思想愛、真理、真正的歡樂,所以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有共同話題的,但我們的前設是不一樣,所以不要跟隨對方的想法,而是要明白對方的思路,然後把真理告訴他。)






形而上學


知識論


倫理學


聖經中每一個教義,都是以所有其他教義作為前題。

我們談論神的愛時,也一定會提及祂的永恆性、聖潔、公義、權能等等。


作者: switw    時間: 2015-3-28 21:09

護教者的證據


就是普遍啟示和特殊啟示(聖經啟示)


普遍啟示是給每一個人,特殊啟示是指救恩的事。


證據:上帝的普遍啟示和聖經的真理提供足夠的證據支持基督徒的信仰(世界觀)。每一個人都知道上帝,可是每一個人都壓抑着這真理。



因為我們今日的人是罪人,不是剛被造的無罪亞當那樣,那時無罪的亞當,可以說什麼都是對的(所以就按照他所說的命名了)。所以我們現在的人需要藉着聖靈的幫助,然後明白這特殊啟示來順服及歸回祂。


所以,我們傳福音乃是傳這一位創造一切,在人生中給我們普遍啟示及聖經的神。



這宇宙中是沒有赤裸(孤存)的事實


宇宙中沒有上帝不知道,然後自我存在的事實,因為所有受造物都是啟示性的。所以事物都是上帝所創造的,因此,一切事實都由上帝事先解釋過。


孤存的事實是指,這東西本來沒有解釋的,直到我(人)出現了,這事實才會存在的。也就是誤把真理放在時間的當中,指真理是某一日才開始有的。(真理本身是沒有時間限制,也不可能受時間的限制)


這也是顯明上帝是全知的



接觸點


為什麼我們基督徒說的話,即講上帝的道時,非基督徒也會明白?因為我們無論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也是按照神的形象樣式所造的,所以有着共通點。


假若我們說人的理性、科學、邏輯是與基督無關,這些學術是中立的,也就是說基督是在這樣中沒有主權,祂不是掌權者。而這樣的說法是毫無根據,是純綷個人的妄想。



自主


非基督徒最高的真理準則,就是自主。他們的世界觀是離開了神,是敵擋神的自有永有的主權。



具體與抽象之別


基督徒世界觀:具體的


非基督徒世界觀:抽象的



「一而眾」的問題



上帝是一位,也是三個位格。三位一體解決了一而眾的問題。

不信三位一體上帝的世界觀:抽象的共相+抽象的殊相。


當我們爭辯時,神所預定的計劃,就是我們最高的、最美的安息之處。



護教學所面對的誘惑:「適切性」與「學術界的尊重」


護教也是講道,所以我們必需講真理,也只講真理。聖經責備那些講錯誤原則的人。


【X】有些人說:我若要說服知識分子信基督教,便必須證明基督教是符合當代思潮,必須讓知識分子看到,基督教在理性上可以被尊重。因為,聖經的教義就被妥協了,以流行的哲學理念取代聖經。用這種方法,雖然動機是想在文化知識界裡顯示基督教有理性價值,但卻是在教義上妥協了。


傳福音一定要「以效忠神」為動機,不然就請勿去傳所謂的(自己想出來的)福音。



證據派護教學


證據派護教學的邏輯,是向非基督徒提出所謂「中立」的證據,用來證明神的存在及聖經的真實性。但他們的證據都是以所謂的中立來建立(而這中立本身根本不存在),因此,不能絕對證實它所要證實的(例如神的存在)。這種論證只可加強基督教信仰的可能性及可信性,背後的真理標準不可能超越或然性。


我們如何能用「有限的」證據來證明一個「無限的」神?這是不可能的。

我們連自己的先祖存在,也沒有方法來證明,我們只能用信。(有照片,也要信照片是真的,有所謂科學證據,也需要相信那些科學證據是可以相信的。)


一個人若不能在信主前,把理性降服在真理之下,這人信主後的心意是很難更新而變化的。


並且,若要用證據來論基督,非基督徒仍可很理性地反駁,也眨低上帝及聖經的地位。



證據派浮現出的問題之深層分析


聖經的完備(足夠)性與聖經權威的範疇(處境)


唯獨聖經


證明聖經?那為何不去證明獅子?獅子只要一打開籠,就馬上就知道牠的能力。同樣,我們聽/閱讀上帝的話,謙卑的降服祂的話之下,就會知道祂的能力。


祂對祂的作為與啟示說了很多的理由,但不表示祂一定需要告訴我們每一件事,因為主權在神。


唯獨聖經不是指討論聖經時不能以其他學術來討論,但我們必須要明白,最高權威仍然是聖經。我們不可以這些聖經以外的資料來與聖經同等,相提並論。


人的思維是需要用聖經以外的資料,因為上帝將我們放在當代世界裡,我們必須正視它。但要針對人的需要來應用聖經。神學所面對的危險,是把人的需要,提升到與聖經同等的權威或甚至高過聖經。(但透過禱告與默想上帝的話,這個試是可以克服的。)


我們根據聖經的準則來為聖經辯護,即使我們用了聖經以外的資料,也不代表我們在聖經以外加添甚他材料,成為我們的最高準則。這樣,便是顯示聖經本身的合理性。


我們若要正確地認識聖經,我們應該從不同的角度(範疇)來看聖經,這包括聖經在當時文化的處境、和在整個宇宙的處境裡的權威和意義。這樣,我們可以看到聖經如何光照宇宙的每一個範疇。


我們可以用聖經以外的資料,但卻不能把這些資料變成獨立的準則,並以這些準則來衡量聖經。


宣教是要佔有某個文化。要明白什麼是可取的,什麼是不可取的。例如,我們不可拜先人,但可以掃墓,並把掃墓的習慣改變追思會,在其中唱詩歌,默想先人。



對預設派的異議:偏見與圓周性的思維


異議一:


【X】(錯誤)

當我們與非信徒爭辯時,不應根據聖經準則,因這樣爭辯是有偏見的。我們應該給非信一個沒有偏見的中立論證,沒有宗教預設的。


【V】回應異議

「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書3:15)」基督徒已經委身基督,這種訴諸中立思維的護教,是要使護教成為委身基督以外。


異議二:


【X】(錯誤)

預設派的護教者是「圓周思維」者在兜圈子


【V】回應異議

基督徒預設了一個基督教的、聖經的知識論,這知識論是根據聖經來作為衡量一切知識、見證、表象和事實的準則。基督徒用合乎聖經的準則來達到合乎聖經的結論。那麼,這種方法是否應被定罪為「兜圈子」?不。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這樣思想,每一派的哲學都用自己的準則來證明自己的結論,不然沒有人的思想可以一致。


一、神已經清楚地向非信徒啟示


羅馬書1

18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非信徒都抵擋或壓抑這啟示的知識,但在他的深層意識裡仍有這示的回憶,他的罪就是繼續抵抗這回憶。在人的心靈深處,是知道經驗主義是錯誤的,而聖經的準則才是真理。


二、我們向非信徒所作的見證,從來不是弧獨作戰的。


上帝在我們的見證上會加添超自然的見證,就是指聖經與上帝的話。


三、常識告訴我們,我們常常這樣思維


當一個神經病的人以為全世界的人都要殺他,我們與他談話時不會接納他的世界觀和知識論。在他裡面的某一個層面,他知道全世界的人正在計劃殺他。


四、基督徒的護教可以用不同的方式


五、狹義與廣義的圓周論證


廣義:聖經是神的話,因為有很多不同的證據支持。然後我們指出這些證據,全都受聖經所控制。



護教者應有的知識



作者: switw    時間: 2015-3-28 21:09

范泰爾護教學




對終極權威的堅持


一些護教者的自足心態傲慢


許多人常被自己的狂妄和不敬的茲想沖暈了頭腦,指的不是那些挑戰上帝存在的非基督徒,而是基督教內自稱是護教者的信徒。他們沒有高舉神的智慧,也沒有順服神的智慧之下,他們的理性裡便有一股強烈的傲慢,使他們不經意地假自己的自主思維是對的。而非基督亦是如此,以自主性來與人作辯論。當護教者用自主理性去護教,他們只能產生出來就是「無謂的爭辯」。(自主思維是指唯我獨尊,以自己作為衡量一切之標準)


基督必須為主,在護教過程中從始至終必須是終極的權威


基督必須是終極的權威,高於人的哲學、高過人的理性、超越人的理論學說-這不僅應當是做護教工作最終得出的結論,也應當是護教工作入手時的起點。


堅持基督為一切事上的最終權威,就表示基督的權威要涵蓋人類生活中的每一個範圍,包括我們理性活動的每個層面。


護教者必須預設上帝的話語真實性


護教者若不想成為狂妄與不敬,必需要對上帝偉大而神聖之智慧存有信心。


我們信聖經是上帝的話,祂智慧是很偉大,也要在我們思想上帝的話時,尊祂的智慧是偉大的。一切的智慧和知識的寶藏「全都在基督裡」,沒有一樣是例外的。當基督徒要為有關基督知識辯護時,絕對沒有必要依靠其他知識的來源。


一個護教者在護教時,必需要從開始到結束也要預設上帝之聖道中的真理。因為主宰我們的那個標準,不可能是前後不一致的。


基督若不是主,就表示某事物取代了上帝智慧的地位


基督徒持守的標準,就是上帝所默示的話,教導我們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如果護教者不以對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而代以任何其它來源,那麼他論到最後,也不可能帶人到神的話語那裡去。


人總是會找一些(不切實際)假想性是比上帝的權威更大的權威,然後又描述指自己比那權威更大(因自己在使用及創造那權威),以這邏輯來說,他們是要把上帝的道屈居在他們的自主思維之下。也就是他們要把上帝放在人的審判之下,把原有的次序倒轉了。



對知識論有清晰自我覺悟的意識


范泰爾的傑出之處:向審判上帝的人發出挑戰


他指出了使上帝成為被告的思辯方式,在理性上是何等的失當。「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羅9:20)」「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羅3:4)


我們人身為被造者,本來就不具備任何可讓他強嘴的地位和身份,更何況他還是個犯罪墮落、叛逆上帝的人,他還能夠憑什麼道德與理性上的資格來挑戰這位造他的、自主的創造主呢?


在被告席上的不是上帝,而是我們(人)。


思性思維就是人的宗教行動。


我們的方法論與我們的信息一致:知識論的自我意識


我們『知的方法』與我們『傳的信息』(我們的知識論是我們信仰真理的一部份),兩者是有整體的關聯的。因此,不僅我們的知識論會影響我們如何看待事物的實存,事實上,我們如何看待事物的實存(上帝的存在、人的本性、人與上帝的關係、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也會影響我們的知識論。


一個人若要成為基督徒學者或護教學家,他必須對自己知識論立場的特質有全面且透徹的「自我覺悟意識」,並以之管轄、支配他自己整個信仰體系中的每一細節,以及如何在他信仰的各層面實際地加以應用。


當對事物及事件產生看法或進行思考時,我們必須根據所持守的基督徒信念為指標。



從反面論證:論反面的不可能性


上帝的啟示是思維的惟一根據:護教者向非信徒挑戰


護教的進路必須具備知識論上的自我覺悟意識,原因不僅在於這是邏輯上的必須和宗教道德上的必須,還在於他的護教法對非信徒在理性上的挑戰乃是非常強烈的。


上帝的啟示,不止是基督徒理性思考的最佳基礎,而是任何理性思考惟一合理可靠基礎。


基督徒不需要只懂站在講台上漫罵、鄙視非基督徒的哲學體制,而是要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們都順服基督。我們必須勇於挑戰非基督徒,要他們為自己所知道的一切知識提出一套可信的、無法反騻的解釋。我們要問的是,世人根據自己所信奉的那套對事物之實存、對真理,對人等各方面的假設前提,他們究竟是怎麼獲取對事物的任何知識?


我們的信息:在基督以外,沒有理性上的盼望


護教的任務,不只要向世人指示,在永世裡他們若在基督以外,就沒有救恩,更要向世人表明,即使在今世,若在基督以外,他們的理性也同樣沒有盼望。


他們抵擋信仰的理論,不過是似是而非的學問。


只有基督教的世界觀,提供任何學科的思維條件


在反對基督教真理辯理中,非信徒試圖訴諸邏輯、科學、道德。但惟有基督教的真理方式解釋這一切的意義,並且具備說服力。惟有基督教的世界觀才能提供人各個學科領域的思考和知識的先決條件。


任何人經過分析和認識的過程後,就必定會發現所有的真理都會催逼人歸向基督。人由始至終對任何事物的思想,全都是支離破碎、難以自圓其說的。任何與基督教相違背的立場學說,必定在理論上是站不住腳的。


因為神先自我啟示(即在我們還未想到或有任何經驗之先),我們才有可能可以去明白本已存在的啟示真理內容。


從反面論證,論其不可能性


預設前提式的護教學,就是採用一種「從反面論證,論其不可能性」的方法(arguing from the impossibility of the contrary),即:論證出那些違反基督教信仰的真理,是不可能建立起任何理論學說的。有一些人,他們會愚妄到一個地步,竟以一種好像這世上「沒有上帝」的心態來進行他一切的理性思維活動。對於這種人,我們只需要按照他們的愚妄的話回答他-證明給他看,若按照他自己的理論學說推演下去,會導致出甚麼樣的結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


護教:建立知識論最終標準-基督與祂的話


人所持的一套信仰系統,必須在他自己的理性思維過程中得到合理的解釋,因此,護教學也就必然會涉及知識論的問題,即判斷知識之真假對錯的最終標準的問題。


無論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雙方都各自有一套他們自己所信奉的預設前提和世界觀,而他們所發展出來的思想以及其思維方式,也必定是與他們各自所持守的終極信仰相一致的。所以,基督徒護教者與非基督徒辯論時,自己必須先要在知識論上有明確的自我覺悟意識。


我們的護教事工,是要讓基督和祂的道,而不是讓理性上的自主思維來統管、主宰護教過程中的起點、方法和結論。護教者要挑戰非基督徒世界觀中自負的理論,要讓對方看見他的理論並不能提供合理的、圓滿的知識和道德方面的先決條件。


基督教之所以令人信服,是由於若有人否定基督教真理,那我們從反面論證,就可證明他的理論中的一切都是講不通的。作為基督徒護教者,必須要以這意念去護教:「使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



閱讀《范泰爾的護教學》一書 P 29-37


論護教之重要



作者: switw    時間: 2015-3-28 21:24

非信徒既有這樣的思維,護教還有什麼用處呢?

護教的可能性與用途


凱伯的立場(錯誤性)


對凱伯的回應



護教學與神學、佈道、哲學之間的關係


聖經的知識論與聖經的應用



作者: switw    時間: 2015-3-28 21:25

(請參看指定閱讀:Van Til’s Apologetic P.66-70)


護教學不能獨立進行:人不可以離開上帝獨立思想



華腓德(老普林斯頓學派)的錯謬



杜伊威爾(加爾文派哲學)的錯謬



我們不是指神學家最有權威,然後輕看其他的學科,因為最高權威是聖經本身,神學家不過是在對神的認知上比一般人有較強的理解,其權威仍然是基於聖經,而非人。


倫理學是神學的認用

護教學也是神學的認用



護教與佈道(傳福音):薜華


非基督徒否定聖經世界觀,同時可以做有意義的研究和詮譯。基督徒是不認同這錯謬的。


薜華把護教當作福音預工,並沒有堅持非基督徒的世界觀在哲學上的不可理喻性,只是說非基督徒的世界觀是不完整的。他指非基督徒所認識到的沒有錯,只是漏掉了超自然的那部份。


這完全不符合新約聖經中使徒給我們的範例。使徒行傳中每一個證道,及新約書信論說性篇幅,就會發現神學、護教學與佈道三者分出客觀的界限,是極其困難的事。使徒們的觀念中,根本沒有對這些領域進行嚴格的區分。比如說,使徒行傳十七章,保羅在亞略巴古的講道,究竟什麼時候是他護教結束,然後佈道開始?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保羅是一同作這三件事,並一同預設了上帝的話語權柄,並且將之運用其中。


保羅從來不會不信聖經的權柄(即便他引用希臘詩人的,也不代表他在以希臘文化作他的最終極權柄)


護教學並不能從系統神學或佈道性的宣講中抽離出來,也不能視之為後者的預備工作。護教學是慕求發展一套敍述福音的方法,是與聖經全備的教導相一致、且能點中非基督徒的個人需要。


護教者所採取的獨特的認識論立場,必須與他在神學和佈道上的立場相一致。


人類一切的理性活動,都有他的道德倫理性質。


(參閱 iih ancurVan Til’s Papologetic P.85 & 88~91)???


在我們的思想上,不可以有任何其他的權威來削弱我們對上帝所啟示的道的降服。主對我們的擁有權,包括對我們思想及思維過程的擁有權,是絕對的、永不改變的,只因祂是主。





作者: switw    時間: 2015-3-28 21:25

護教問題研討:自由意志、人的責任與邪惡


責任的定義




向更高權威負責






【神的主權】







為行為的後果負責




責任與能力


在一些情況中,能力(知識也是能力的一種)的確限制了責任。可是,一般來說,能力並不完全免責任。



論自由




對隨意自由論的批判




威敏斯特信仰告白的自由觀


(可參閱林慈信寫的「自由意志面面觀」,共五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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