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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的『信』徒?

稱耶穌為上帝兒子的,並不等同就是屬神的人,因為魔鬼及其屬牠的人也會如此。

馬可福音 3:11-12 (Cuv/T)
11 污鬼無論何時看見他,就俯伏在他面前,喊著說:你是神的兒子。
12 耶穌再三的囑咐他們,不要把他顯露出來。

路加福音 4:41 (Cuv/T)
41 又有鬼從好些人身上出來,喊著說:你是神的兒子。耶穌斥責他們,不許他們說話。因為他們知道他是基督。

使徒行傳 16:16-18 (Cuv/T)
16 後來,我們往那禱告的地方去。有一個使女迎著面來,他被巫鬼所附,用法術,叫他主人們大得財利。
17 他跟隨保羅和我們,喊著說:這些人是至高神的僕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
18 他一連多日這樣喊叫,保羅就心中厭煩,轉身對那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他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


聖經多處給我們看見,縱然是傳福音的,也不代表是屬神之人,因為滅亡的、屬鬼魔的也會這樣,甚至有時候他們會找一些聽起來很聰明的方法來傳福音,只是他們卻不以神的話為念,毫不敬畏神,心中也不愛慕祂。

路加福音 16:27-31 (Cuv/T)
27 財主說: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28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29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30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31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許多自稱基督徒的,往往希望在表面做一些事來肯定自己與神的關係(禱告、讀經、聚會、崇拜…),,而非基於聖經的真理教導來認識神、從祂為我們所作的來認識祂,使我們愛慕祂。然後教會從早到晚的教導信徒要守這個、守那個,卻極少向信徒宣講神是誰,祂是一位怎樣的神,祂作了什麼。又有教會走另一極端路線,只陳述上帝是愛,並沒有提說祂是位不喜歡不義的公義之神,叫信徒自以為這位愛我們的神「不過是一位如同『願望成真』機器般的存在神明。」

我們心中當真是順服聖靈?還是只想利用神來達到個人目的,然後最終還能前往「自己心中所想像的那個『天堂』?」

哥林多前書 9:27 (Cuv/T)
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攻克己身,不是死守律法,卻視神的律法如同甘露,因我們藉着聖經而對祂有的認識,使我們深愛上祂,甘願服在真理以下,並以享受着祂與祂的話語為樂,就在聖經所指的「在基督裡」活着,直等候見主的那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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