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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是以「令到別人相信」為傳福音的目的、動機?

「你傳福音不是為了要人信嗎?那你現在說一些我不喜歡的,我又怎會相信?你要用我懂的方法去傳呀,要用我接受的方法呀,明白嗎?不然,你傳福音沒有果效,那傳來為什麼?若不是為了要人信,那你為什麼要傳福音?」

同樣,我們把這段說話大致分為五個提問:


一)傳福音不是為了要人信嗎?

許多基督徒就是把傳福音的動機搞錯了,以致信的人到最後也不是很清楚為什麼要信,甚至把信的動機也弄錯,以致沒有真正的得救。

能令人相信主耶穌並跟隨祂,這樣的結果當然是最令人滿意,也是我們所期望看到的事,但是期望歸期望,並不能把自己的「期望」變成為「目的」。我們傳福音,是我們的「責任」。為什麼要傳福音?因為主耶穌曾吩咐祂的信徒要去傳揚祂的事,祂的命令就是「差我們去傳揚這福音」,所以我們便要去傳。

你懂了嗎?我們之所以傳福音,是因為這個最大的使命,並非因為我們期望誰人能得救,所以才去傳。假若我們以為自己可以選擇誰人得救,那我們就是在反對上帝的主權性,並妄想把自己升至與祂同等的地位。我們是誰?怎可與祂有平起平坐的地位?我們憑什麼可以決定別人的生死?救人的只有一位,創造的也只有一位,而滅人的也只有一位,就是那全能的、公義的、慈愛的獨一上帝。

假若我們去了傳,而對方不信,責任也可能不在於自己。為什麼我這樣說?我們必需先注意,對方不信是因為自己沒作好準備便隨隨便便的說幾句,是因為自己傳的並不是真理,只是以人為本的一些表面事?假若是這樣,我們是要為此負責的。假若我們所傳的是真實的道理,是按聖經中的真理來陳述、傳達,沒有加添、沒有減少,對方聽了後還不願意相信,這責任便不在我們的身上,而是該人與上帝的關係。

我們傳福音,是有着期望對方能夠相信主耶穌,但並不是為了要人相信,所以才去傳揚福音。



二)說一些我不喜歡的,我又怎會相信?

我們傳福音,是要傳人喜歡的嗎?
當然不是!

我們傳福音,就是不行詭詐,不謬講上帝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哥林多後書四章二節),並不是為了要討人歡喜,而說出以人為本,人所喜愛的話。假若我們只說人所喜愛的話,卻使上帝恨惡我們,我們的罪便更大了。

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許多人沉醉於色情、毒品、賭博、暴力與許多不良的事情當中,以往眾所周知的罪行,現在卻被許多人認同,視為無罪。到底那些罪是否真的無罪?不是的!這是因為人的心越來越墮落,不停往黑暗的深處行走,以至對罪沒有免疫力,沒有抗拒。如果我們只傳人所喜歡的說話,那我們是否要在教會講色情笑話、表演魔術戲法、教導人如何賺取外快,例如教導如何賭馬、買彩票。我們是要這樣嗎?當然不可!

我們要如何傳揚福音?

『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上帝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上帝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哥林多後書四章二節)』

是要先讓自己行走在聖潔的道路上,棄絕一切暗眛可恥的事。若我們仍在做一些不能見光的事情(例如嫖妓),又怎能理直氣壯的去教訓人,道出這樣的行為是不正確呢?自己不行走聖潔,卻妄想教訓別人如此,那便不是公義。公義是基於先要求自己行在相應的義上,才要求別人。

假若一個人不願意相信,即使你如何說上對方喜歡的事情,他亦不會願意相信你原本傳給他要知道的事。因為他先作抗拒,他所要聽的,是順着他自己的心,能順耳,讓他聽得此刻快樂的話,而不是真正打算謙卑自己,以無知者的心態來求問、學習他所不知道的,不是想追求、相信你所陳述的真理。

所以我們傳福音,要對方相信,先要放棄所有計謀性的、詭詐的傳達方法。例如有些弟兄姊妹為了想讓自己的朋友到教會參加聚會或是佈道會,但又害怕對方會拒絕,便隱瞞對方待會要到的地方是教會,只不停說該地方會有很多朋友,很好玩的。很抱歉,這樣方式來帶朋友到教會的人,一般來說都只是帶來反效果,只會令你的朋友對基督徒更為反感。因為你心中存有詭詐,是以欺騙、隱瞞的方式來吸引他,可是到頭來卻不如他所想的那般,他亦不會認真去思考基督的偉大,基督的愛。

我們若要帶朋友到教會,就要老實告訴他,我們是因着上帝的愛,使我們很想朋友同得這份福。我們只是將真理如實的表明出來,並不作添加或減少,其餘的便交給上帝自己動工。



三)你要用我懂的方法去傳。

對於這一點,我比較想知道,這個「懂」字的意思包含什麼?

若我們不停用一些令人難明的神學詞彙,這是傳道人(傳講福音者)的錯,對一些未能對聖經有深入了解的人,我們盡量避免用令人難以理解的神學詞彙,也避免說得太深,令人無法理解。當我們未有把握,也感到並未能有充足的時間時,亦要盡量避免說一堆需要很長時間才可以讓人理解的話題,如預定論、基督論。

但是,我們傳福音最基本要讓人懂的,就是用共通的語言。是的,是語言,不是詞語。

你跟一個英國人、美國人說話,不能先假設對方要聽懂你的母語(假設你的母語是中文),所以你要先裝備自己,學好英語再去把福音傳給英國人、美國人。若你傳福音對象是法國人,你亦該先學習好你的法語。但是,有許多不信者就以另一點作攻擊我們基督徒,他們所指的「你要用我懂的方法去傳」,並不是指語言上,而是指詞語上。

許多不信者所指的,是他們希望基督徒用一些他們愛聽的話來說,不要說教訓。靈恩派在此確實下了不少功夫,說許多以人為本,令人聽後心情暢快的話。但這些都不是聖經的教訓,也不是我們傳福音所該做的事情。

我們傳揚福音,就是用對方懂的語言,然後說一些他並不知道的天國事情,一一的如實陳述給他聽,讓對方因追求真理而感到自我對上帝的虧欠,因為認罪悔改,歸回上帝。假若對方已知道,他便不需要我們去傳,去講解給他聽,也只要按照上帝的意思、要求去行便可。我們即使跟對方說,也只是「提醒」,而不是「告訴」。正因對方並不知道,所以我們才以告訴的方式,把對方不懂的事告訴他。前題是,對方是以謙卑的心來學習,不是以看不起別人、驕傲的心態,以不信的心來聽我們的話,從中找機會反駁。



四)要用我接受的方法傳。

對不信者來說,這句話到是很老實的。為什麼?他們有時候不是不相信,只是「不想接受」。

我們能看到許多不信者並非不懂得,只是因為仍想隨着自己的私慾而行,所以還不想接受。這情況在基督徒身上亦能常見。基督徒不是不知道自己要捨棄私慾的一切,天天背上十架來跟隨主耶穌,但是卻常常手扶着犁向後看,因自己「仍不想、不願意走這十架的窄路」。

我們若用不信者接受的方法來傳,到最後他們所信的只是自己,因為你能傳的也只是他們所能接受的,對於真理,他們只要不接受,就不願意相信。而這樣的信,並不是在上而來,所信的對象亦不是上帝,而是人。

現今有着許多教會、牧師、傳道人所傳的都是人所能容易接受的,這正如聖經所指:『有一個人問他說:主啊,得救的人少嗎?耶穌對眾人說:你們要努力進窄門。我告訴你們,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路加福音十三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

為什麼?因為人所傳的是人的話,人所跟隨的也只是人,並不是基督。而能夠通往父上帝那裡去的,只有基督這一條路,沒有真正跟隨祂的,當然亦不可能進入祂的地方。

我們只管傳上帝的道,但是要按上帝已啟示下的聖經,當中所記載及教導我們的方式來傳,凡所有以人的個人想法來傳的不可算為福音,亦不是按真理的方式,這樣的教導、傳揚,最終只能滅亡,並不能得救。

人要信道,要有道可聽,若我們所傳的根本不是道,別人所信的也不會是道。



五)傳福音沒有果效,那傳來為什麼?

只要是傳真正的福音,就不可能沒有果效。我們要知道,果效不是指「凡肉眼所能見的才算為果效,自己沒有看見的便稱為沒有果效。」

那怎樣的才是果效?

以利亞先知所傳的時候,並沒有許多明顯要歸信的現象,但是我並不能說他所傳的是沒有果效。我們先要了解到自己是多麼的渺少,能夠知道的有限,能夠看見的也有限,而眼所見的亦只是有限的事物,正如我們所知的上帝,祂並非是我們肉眼所能隨便看見的,但我們卻確知祂的存在。

當我們傳福音沒有表面的果效時,亦不用灰心,因為我們雖然不知道有誰因此受了影響,但因着上帝的應許,我們對祂的信,我們確信所傳的是有果效。那位善的本體,絕對的善、公義者,是不會說謊,所以祂說有,便一定有,這是我們需要的信,也確實如此。

許多時,我們傳福音即使要能看見果效,亦不是傳一次便能成功的,而是多次的努力,個人生命的更新,更懂得謙卑自己,走往聖潔的路,使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把榮耀歸回給我們的父上帝。這樣,我們傳揚福音時,便更為有力,更容易看到果效。

但是要注意,能看見果效不是絕對的事,即使看不見,並不代表沒有果效。我們看不見風,卻知道風的存在;我們看不到空氣,卻能呼吸到。

許多時,基督徒不願裝備自己,很容易便被一些不信者的小問題難倒了。其實上帝的話語是很豐富的,人的知慧不但無法完全參透,更莫說要把聖經比下去。因為上帝的話是恆久不變,是永恆性的。

傳福音?我們要繼續。
動機?就是因為順服祂的命令。

假使有人願意相信,我們為此感謝主。
假若對方暫不願相信,我們亦感謝主讓我們有機會作傳真理的參與。

願上帝繼續保守、幫助我們。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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