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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站何處?

我們先一同來禱告:「父上帝,祢是當配得讚頌的,因為祢是神。惟有祢才是美善與公義,我們人常按自己的心思、意念而行,因此每步路如同強行在滅亡之上。我們或會強解祢的話,因我們的驕傲,我們或會故意得罪祢,因我們並沒有信。願上帝幫助我們,使我們能以基督為中心,因祂的憐憫,行祂所喜悅之事。願萬民因祢的名字、祢的作為,無不伏在祢的面前,尊祢為大。禱告奉我主耶穌基督之名,阿們。」

近日的政治話題越發激烈,甚至在教會當中也有各施各法,以「引用聖經教導」作為支持個人政治立場,亦有些因著「對另一立場失望、懷恨」而引用經文來反對。我必須誠實地說,聖經確是可以給我們在不同的處境中學習如何處事,但主角卻非「單為要解決眼前的問題」,或是在兩種對立的立場中選擇其中。

『約書亞靠近耶利哥的時候,舉目觀看,不料,有一個人手裡有拔出來的刀,對面站立。約書亞到他那裡,問他說:你是幫助我們呢,是幫助我們敵人呢?他回答說:不是的,我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約書亞就俯伏在地下拜,說:我主有甚麼話吩咐僕人。(約書亞記 5:13-14)』

我們常會提問:「你是幫我,還是幫他?我要這立場,還是那立場?」若仔細觀看這段經文,不難發現這使者並沒有按他的思路來回答,反告訴他:「我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也就是說,他是要來帥領他,而不是順著他的心意而行。倘若我們真的敬畏上帝,也必要與約書亞的反應相同。『約書亞就俯伏在地下拜,說:「我主有甚麼話吩咐僕人。」』

讓我們閱讀網絡中兩篇由稱為基督徒所編寫的文章。

基督徒譴責旺角暴徒
https://goo.gl/kxfrRr

如果耶穌在場會譴責誰呢?
http://goo.gl/cfEQic

先回應『基督徒譴責旺角暴徒』一文,並只回應主要內容,目的是「求主憐憫,使我們能蒙恩,藉著祂的真理話語,引導我們歸向基督。」

『耶穌也使用暴力,潔淨聖殿!』錯解聖經,胡亂引用和應用聖經。若耶穌在現場,你認為祂會爆粗(說髒話),用磚頭襲擊警員,爆樽(以破了的玻璃瓶)刺傷攝記(攝影記者)?


確實,耶穌基督並不可能會用玻璃瓶攻擊別人,因當時沒有這物品,更重要是「這行為並不能榮耀祂的父上帝」,祂來到世上,是要顯明上帝的心意。醫治,是為要使人知道父創造原是美好,並非殘缺,因此祂目的是要顯明上帝的旨意,而非要在地上顯明自己能力或個人意見。

耶穌到式有沒有使用暴力?或許我們更需要明白「暴力」的定義。上帝會發怒,但發怒我們不會用中文字的「暴力」去形容,畢竟我們即或中文程度並不高的,也都能在大眾對文字的認同與交流中得知,暴力這不屬正面的詞語,反而是帶有「惡」的意味。作為基督徒,若是能行,應當謹慎,避免用這樣的詞語來形容上帝。上帝會發怒,但我們必需明白,他的怒氣沒有「失控」,也從不存有「苦毒」,每一次的發怒,只是因為「人的罪」,然後顯明「祂自己的義」。因此,聖經強調,只有一位才有這審判權柄,祂就是上帝自己。

『故此,你們要順服上帝。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你們親近上帝,上帝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將喜笑變作悲哀,歡樂變作愁悶。務要在主面前自卑,主就必叫你們升高。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雅各書 4:7-12)』

『反對不義香港政府有何不對?』政府做錯,政府有不義之處,自然要反對,但你用的暴力方法,完全沒有必要,不為廣泛市民接受,也有反效果!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上帝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哥林多前書 10:31-33)』

保羅的原則是,無論何時處何事,是為榮耀上帝而行。即或他愛弟兄姊妹,求要眾人得益處,這原則仍是不變的。人若未接受福音(基督),不懂得敬畏上帝,不會甘願向祂敬拜與讚美,更莫說是從心底裡去感謝祂。我們已忘卻行事為人的第一大原則-「榮耀上帝」,便常「為了『反對』而作出反對的相應行動。」

反對應當是過程或方式之一,反對的原因是「對方是在『對(正確)的相反』之處」,但這對錯的標準,應當是以極為僅慎的態度按聖經的教導來審視,而非個人的理想、心中所願。我們可以有所期望,並或會作出相應的舉動,但若這想法或行動與聖經的整全教導有任何的衝突,那怕我們認為只是很微小的衝突,亦不可妄為。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馬太福音 5:18-19)』

『支持弱勢社群乃公義之舉,何錯之有?』支持弱勢社群當然冇錯,也是義舉!但你用的暴力方法完全沒有必要,不為廣泛市民接受,也有反效果!


我並不質疑這作者的動機,相信是為要讀者能明白「暴力解決不了問題」。那為何仍要引用出這段話作回應?其實問題只是在於「因作者的十個點是表白以聖經立場來回應,凡以聖經作為回應的,必需謹慎!因那是上帝的話語,而非我們可以隨意強解。」不可忘記,縱使是因著我們的無知,亦不代表是不知道無罪。

『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就要擔當他的罪孽;(利未記 5:17)』

若我們是明白自己有過失,是得罪了上帝,便向祂承認自己的罪,因著基督所完成的救恩,使我們可以因祂的憐憫,來到上帝的施恩寶座前,向祂祈求與感謝,並且繼續不斷的敬拜祂。

這段話當中,無意之間將「義舉」、「正確」判別為「需要受到廣泛市民接受」,或是能帶出「正面作用」,但這並非真理的自我詮譯。真理是沒有人會按自己的意思而想要的,惟有因上帝的憐憫,祂揀選與拯救的人,因已重生,便能藉著基督裡的信心信靠祂,接受祂的一切話語(不是只接受某部份)。真理不因人的多寡、時間的長短而變動,因真理是自存永存、永不改變。若我們並非在討論相對的議題,是存著真理標準,便不可觀看時勢而作出變更性選擇。這點我們務要謹慎注意。

然後回應『如果耶穌在場會譴責誰呢』一文。首先,對於作者的首句「這是一篇純聖經學術研究,無助解決今日社會問題,也不期望改變讀者立場,甚至不在於分析誰是誰非。」我必需要指出,這是一句「謊話」,亦是非常驕傲的「假謙卑」發言。雖然我並不認同這作為,但相信這或許是為要使人能比較平和地閱讀下去的一種寫作手法。

倘若我們並無感動要作教導,亦非期盼讀者能認同相關寫作。先勿論該寫作是否合宜,一般寫作,除非是真正的提問、不是教導,亦在某程度上是同意自己的立場或觀點是正確的。當然,聖經中亦有特例,就是「上帝親自告訴他,所傳講的話是不會有人接受,連一個也沒有。」這亦為要顯明基督(暫不在此詳細討論如何顯明)。真正的聖經神學,並非只在學術上,若不為知道對錯,我們的言論也該立即中止,因為並不能真正使上帝得榮耀,也就是造就人(使人能更看見上帝的榮美,甘願敬拜祂)的,已成為無益的辯論。

但是,在這作者的文中,是看見其有正確的觀念,為此我們感謝上帝在不同人身上的作為,使讀者們能在真理上扎根。但我們仍必需謹慎,其中仍是存在著強烈的個人政治立場,而非聖經教導。

我們閱讀聖經,不是在單為了認識各個人物,而是一切都為要指向耶穌基督,因為整本聖經(特別是舊約)所要指向的就是祂。

『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翰福音 5:39-40)』

人們習慣提問:「這應當作嗎?那應當作嗎?我應當作什麼嗎?」比較少注意的是:「感謝父上帝,因祢的獨生愛子已為我們成就了這救恩,我們如今無論在怎樣的境況,均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來敬拜祢了。」我們會非常在意地把一切焦點僅放在被造的事物上,卻很少把心懷意念投進於基督,那創造萬有的三一真神。

我們的盼望不是我們作什麼,也不是期望改變世界。我們所當願意的是,因聖經中的福音廣傳,使人從聽道中真認識「祂是誰」,從而能夠恢復被造的目的-榮耀上帝,並且在祂裡面享受祂(也就是以祂為樂)。

基督已成就了救恩,我們相信嗎?
基督已成就了救恩,我們接受嗎?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 2:1-10)』

面對各類問題,我們應當避免「混在一起」,或是「因對方有更大的錯誤,我的錯誤就沒那麼緊要」。我們都必需面對上帝的公義審判,因此沒有人能在基督以外得獲拯救,因我們都是不義的。求主使我們祢的拯救,憑藉祢所賜的信心,甘願按祢聖言中所教導的作順服的兒女。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我為此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師傅,教導他們相信,學習真道。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提摩太前書 2:1-7)』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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