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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 (上) - 那麼遠,這麼信

過去幾年,我在聖經真理及文字表達的發揮上,主要在三方面。

  • 在團契中透過建設性的發言來引導弟兄姊妹進深明白聖經;
  • 每年一次的個人靈命回顧;
  • 個別的信仰疑難解答。

近來,讀到唐崇榮牧師早期的著作及趙天恩牧師一篇關於事奉的文章,不約而同都指出事奉需要有遠大的異象,但也需要勇敢地踏出第一步,而在逐步的實踐行動中,異象就會愈發具體及清晰。

我的異象是呼籲基督的教會全面、深入地回歸純正的聖經真道,亦有負擔以基督教信仰去影響文化。但這個異象過於遠大,實在不知如何做起。當然,我知道實踐這個異象的其中一個途徑就是文字工作,但文字工作的門路如何打開?我也不知道。

歸正團契的一位弟兄建立了「基督教果園」這網上平台,按時發表解經式的靈修文章,這些文章雖未必能成為超時代的歷史遺產,但至少能幫一些網友建立信仰。凡事該由小事做起,因此我決定也效法這位弟兄,在基督教果園這網上平台定時發表靈修文章。我會以探討聖經人物的見證為進路,一來那弟兄已採用了遂節解經的方式,我不會重複;二來人物本身有引人入勝之處,我所寫的文章篇幅很長,若無趣味性的介入點,讀者會感到過於沉重,造成知識上的門檻。

另外,我亦開始寫金庸小說人物的啟迪,終極乃是希望表達「中國歷史的困局與基督教信仰的出路」這訊息,作為文化性文字工作的開始。

若果要用一句說話來形容亞伯拉罕的一生,我認為是「那麼遠,這麼信」。亞伯拉罕的的信仰生命始於從上帝那裡聽到一個遙不可及,毫不具體的應許:「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1-3)

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中有兩個重要的字。第一是「大」字,亞伯拉罕會成為大國,他的名也會為大,但大國與大名的具體內容與意義,並沒有清楚解釋;第二是「福」字,亞伯拉罕會蒙上帝賜福,別人也會因他而蒙福。亞伯拉罕自身和別人所得的福的內容,在今世還或多或少還可體現得到;然而,萬族因亞伯拉罕得福,真是遙遠之極。而且,萬族為何又如何因亞伯拉罕得福?當時上帝也沒有顯明。我們讀亞伯拉罕蒙召的經歷,要代入他當時的處境。亞伯拉罕沒有讀過新約聖經,不清楚上帝當時對他的應許已指向因信得救的福音。就著這個應許本身,亞伯拉罕所看見的只是矇矓的遠景,而他為了這個矇矓的遠景,竟將自己的故鄉及家族連根拔起,從人的角度看,這是完全沒有保障的事。人其實是很欠缺安全感,特別是對於沒有把握的未來,都會具體地計劃一番,希望未來的每一個細節都能照著自己所籌算的進行。但神的道路不是這樣,神往往會給人一個遠大的異象,這異象甚或乎沒可能實現的,然後要求人一步一步按照祂的引導走,這樣異象的具體內容及達成的步驟就會逐漸顯明出來。

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若要實現,亞伯拉罕若要成為大國,至少要有兩個元素:
  • 是土地。亞伯拉罕終其一生除了「麥比拉、幔利前、以弗崙的」那塊用作埋葬撒拉的土地外,迦南地的其他部分他都沒有擁有權,有的只是寄居及觀望。然而,他對由此至終相信神會賜迦南美地給他的子孫;
  • 是兒子。撤拉的不育,令到亞伯拉罕的信心多次備受考驗,終於在奉獻以撒一事上,亞伯拉罕呈現了得勝的信心。

「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他們就到了迦南地。亞伯蘭經過那地、到了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裏。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創12:5-7)

亞伯蘭蒙召離開哈蘭後,開始具體地看見神的應許之地──迦南。然而,這塊應許美地是可望而不可即,因為當時這地上住滿了迦南人,而亞伯蘭的身份只是寄居的客旅。可是,神卻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神那看不見的應許與亞伯蘭看得見的現況有很大的差距。首先,神只說將迦南地賜給亞伯蘭的後裔,亞伯蘭自身卻沒有份,言下之意在他今生中,他只能經歷到神應許的一小部分,其他的部分就要用信心的眼睛遙遠觀看。然而,這就是信徒的人生,歷世歷代的信徒都只能在今世經歷上帝偉大應許的一小部分內容,即使新約信徒對永生觀念較舊約信徒清晰,但是我們在今生也難以經歷死後生命的實際,也只能用信心的眼睛遙遠觀看。因此,我們現世的生命是相當渺小,我們必須像亞伯蘭那樣操練遠大的屬靈眼光,放眼於上帝應許的擴展,並後代的人能在上帝應許中蒙福。

另外,當時迦南地全是迦南人,而亞伯蘭卻還沒有一個兒子,這種看得見與看不見的落差相當巨大,如何教人相信亞伯蘭的後裔將會取代迦南人成為迦南地的主人?然而,亞伯蘭當下的回應是「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亞伯蘭不是看不見神的應許與現況的巨大差距,但他相信既然是神親自應許的事,祂會負責到底,也能實現到底,因此他築壇敬拜耶和華,表達對神的信靠。

「與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有牛群、羊群、帳棚。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當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遍地不都在你眼前麼.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於是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創13:5-11)

在聖經有些的屬靈偉人,蒙神厚賜財富,而亞伯蘭就是其中之一。而我相信神厚賜財富給亞伯蘭是有原因的。亞伯蘭蒙召後的下半生,都是過著客居異國的生活,神若不賜他充足的人口(318個能打仗的壯丁),如何能在異國中自處立足?而神若不賜他龐大的財富,又如何能養活這數百人?因此,亞伯蘭豐富的物質生活是與他特殊的蒙召息息相關,同時帶出一個屬靈原則──我們若順服上帝的呼召,祂就必看顧我們在世寄居的實際需要。因此,我們不能以「成功神學」來解釋亞伯蘭的富有,亞伯蘭的富有是信徒在特殊的處境下蒙神特殊看顧的特殊例子而已。

另一方面,豐富的物質成為對亞伯蘭的試驗,而亞伯蘭在這次的試驗中得勝了。亞伯蘭與羅得因為財物極多的緣故,以至雙方的牧人彼此相爭,而且還被當地的迦南人與比利洗人看見。亞伯蘭與羅得不單有親戚關係,更是同屬信仰耶和華的群體,因此他們的相爭實在大大影響神的子民在外邦中的見證。有見及此,亞伯蘭寧可吃虧,寧可讓羅得揀選一塊上好的地,然後兩家分地居住。其實,對亞伯蘭來說,他一早就認定自己在迦南地是寄居的,而上帝日後亦會將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而且神已經賜他極多的財物,令他一無所缺,所以現在能否在上好的地安居立業,對他來說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作為神的子民,不可在外邦中相咬相爭,以至羞辱主名。

亞伯蘭的這個抉擇對今日的基督徒有很大的提醒。我們新約的信徒,領受了主耶穌正面而清楚的教導,「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5)。我們若從反面的角度來看這節經文,會變成「基督徒若彼此相爭,非信徒就認不出基督徒來」,不是嗎?教會內的信徒若相咬相恨,非信徒又怎會進教會?而且,我們許多時候所爭的不外乎是權、名、利,沒有永恆的價值的東西,若我們若真的在基督裡有永生的盼望,就能在神所量給我們的現況中知足,建立屬靈的優次輕重,把見證基督和保守信徒間的彼此相愛看為重要,並甘願捨棄眼前的利益。

撒拉活到127歲就死了,亞伯拉罕要解決她的安葬問題。由於亞伯拉罕在迦南地一直都是寄居的,沒有迦南任何一塊土地的擁有權,因此他必須向迦南人買一塊土地作為安葬之用。這個買地行動意義重大,因為上帝已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必得迦南地為業,到日後他們在迦南地立國,自己祖先的暮地怎能不在自己的國土之內?因此,亞伯拉罕為了神的應許及自己的後裔,不惜以重價向以弗崙買下麥比拉洞一帶的土地,作為安葬撒拉及日後整個希伯來民族的祖先之用。後來的歷史証明,亞伯拉罕當時的抉擇看似吃虧,卻使後世的希伯來民族保留了歷史根源。因著這份超越今生的信心,亞伯拉罕雖然死了,但在麥比拉洞仍見證著他靈性的聲音。

亞伯拉罕確信神會賜迦南地給他的後裔為業,但這段信心的歷程不是沒有起伏,因為神的應許與亞伯拉罕的現況有一個致命的鴻溝──撒拉的不育。避免篇幅過長,論到亞伯拉罕的文章還是分兩篇來寫,關於亞伯拉罕信心的軟弱及最終的得勝,留待下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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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 (中) - 那麼遠,這麼信

上回講到亞伯拉罕如何堅信上帝的應許,相信神最終必會將迦南美地賜給他的後裔,縱使今生他不能完全享受這應許的福份,但他憑著信心的眼睛遙遠看到神的應許終必實現,令他在世寄居的日子能看透暫時的得失,因此他甘願把上好的美地讓給羅得,最後更以重價向以弗崙買下麥比拉洞一帶的土地作為暮地。

然而,亞伯拉罕雖是信心之人的父,他所活出的信心對歷世歷代的信徒都具有典型的效法性,但我們也不要忘記亞伯拉罕不過是人,與我們一樣,他在信心的歷程中都曾經歷軟弱與失敗,然而靠著神的恩典,他最終還是活出得勝的信心見證。

亞伯拉罕最為人熟知的失敗例子相信是他兩次在外邦人面前否認撒拉是他的妻子,第一次是在埃及,第二次是在基拉耳,這是因為撒拉容貌極為秀麗,他害怕外邦人為了取得撒拉而殺死自己,因此要求撒拉在外邦人面前稱自己為他的妹子。許多人讀到亞伯拉罕這兩次的失敗事件(分別記在創世記12章及20章),都會認為亞伯拉罕是貪生怕死。⋯⋯我承認這是事實,但除此之外,我更發現這兩件事件反映了亞伯拉罕對上帝的不信。

當神呼召亞伯拉罕時,已對他說:「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神除了應許亞伯拉罕會成為大國,並會成為萬人蒙福的管道外,亦表明那些以惡意敵擋亞伯拉罕的人,必遭到上帝公義的降禍。因此,亞伯拉罕理應確信上帝公義的保護,不必懼怕強敵。然而,亞伯拉罕竟害怕埃及人會因取去美貌的妻子和殺死自己,不信神會保護自己及撒拉,那就是不信「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這句應許。結果,亞伯拉罕雖然失信,但神並沒有失約,神向埃及人降大災,保守撒拉不被沾污而歸給亞伯拉罕,更使亞伯拉罕從埃及那裡得到許多財物。

從另一個角度看,亞伯拉罕實在不信耶和華的權能是超越列國。其實,當上帝審判了所多瑪和蛾摩拉後,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實在懼怕耶和華,因此才對神說:「主阿、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麼?」亞比米勒知道所多瑪和蛾摩拉是因為淫亂及強暴而遭到上帝滅城,因此他惟恐自己的國家會重蹈覆轍,在得知撒拉是亞伯拉罕的妻室後,不但把她歸還給亞伯拉罕,更給了他一千銀子、作為撒拉在閤家人面前遮羞的。反觀,亞伯拉罕卻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神、必為撒拉的緣故殺自己。其實,上帝只要稍為彰顯祂公義的可畏,誰能站立得住而不懼怕?亞伯拉罕親目神曾向埃及降災,又毀滅了所多瑪和蛾摩拉,卻仍然不信上帝公義的手能保護他脫離強敵,實在是小信。

今日,上帝沒有應許新約的基督徒必能脫離敵人的攻擊,但我們知道我們的價值比起麻雀貴重得多,若沒有上帝的允許,敵人不能傷害我們一條頭髮,即使上帝允許敵人殺害我們的身體,但敵人絕不能奪去我們的靈魂。我們的外在環境會不會受到迫害,有上帝主權的安排,若神保守我們脫離危難,我們固然感恩,但若上帝容許我們受到擊打,我們當安靜思想神要我們在苦難中所學習的屬靈功課,使我們靈魂的創傷轉化成忍耐、老練及盼望,甚至在苦難中更深體會與基督的聯合。

我本想在本篇中結束對亞伯拉罕的探討,但為了令每篇文章的主旨較為聚焦,還是留待下文再交代亞伯拉罕在面對撒拉的不育及最後要獻上以撒時的信心試驗。盼望在本文中我們真知道無論我們所受到的外在打擊有多大,上帝必會保守我們內在的靈魂,使我們在世寄居的日子能無所懼怕,直到行完神的旨意。最後,以耶利米書的一段話結束本文:

「看哪、我今日使你成為堅城、鐵柱、銅牆、與全地、和猶大的君王、首領、祭司、並地上的眾民反對。他們要攻擊你、卻不能勝你.因為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這是耶和華說的。」(耶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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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 (下) - 那麼遠,這麼信

上回談到亞伯拉罕信心軟弱的一面,從他兩次在強鄰面前不敢認撒拉為妻子暴露了出來。歸根究底,亞伯拉罕不信神應許中的一句說話:「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因此他不信神能夠在仇敵面前保護他免受損傷。今回,我將會結束對亞伯拉罕的探討。亞伯拉罕所面對最大的信心考驗,是他沒有兒子;而亞伯拉罕信心最高峰的表現,則是獻上以撒。在亞伯拉罕的信心歷程中,我們看見信仰超理性的一面。

當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後嗣將會如天邊的星、海邊的沙那麼多時,亞伯拉罕的回應是:「主耶和華阿、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其實,亞伯拉罕的推斷是很理性的,沒有親生的骨肉,承繼家業的唯有是生在家中的僕人。然而,上帝卻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纔成為你的後嗣。」

既然生在家中的僕人不能成為亞伯拉罕的後嗣,只有亞伯拉罕本身所生的方能,那麼,如何面對撒拉不育的問題?在古代中東社會,主母可以有使女,使女與主母的丈夫所生的孩子,是歸在主母之下。因此,不育的撒拉要求其使女夏甲與亞伯拉罕同房生子,希望藉著她得到兒子。這個方法也是很合理性的,因為夏甲所生的以實馬利確實也是亞伯拉罕本身所生的,所以當上帝再次向亞伯拉罕重申祂的應許時,亞伯拉罕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然而,上帝卻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

上帝對待亞伯拉罕的方式,有兩點曾經令我感到頗困惑。第一,亞伯拉罕只是用合乎理性的方式去面對他的人生困局,是合情合理的,但在上帝眼中卻變成小信,難道信心與理性是不能共存?第二,上帝為何不一開始就向亞伯拉罕講清楚,只有他本身所生,並與撒拉所生的兒子才能成為他的後裔?若一開始就講清楚,亞伯拉罕就不必憑自己的理性推斷是不是生在家中的僕人或以實馬利才是他的後裔。

最近,在快餐店的一個經歷,帶給我一些啟發。有一天,我在美心快餐叫乾炒牛河,平時叫乾炒牛河是直接留意顯示屏上的號碼,號碼一到,才把收據交給水巴取食物。但那天,收銀員卻叫我直接把收據交給水巴,我感到那收銀員的說話十分不合理,心想必定是她弄錯了,於是我照舊留意顯示屏上的號碼。過了15分鐘,還不見顯示屏上有我收據上的號碼,便走到水巴問職員。職員向我解釋原來那天顯示屏壞了,因此必須把收據直接交給水巴。其實,一開始收銀員已經對我說要直接把收據交給水巴,只是她沒有解釋原因,我因相信自己的理性過於相信她的話,結果自以為聰明,反成了愚昧,累得自己白等15分鐘。同樣,神對亞伯拉罕說話也沒有解釋原因,但亞伯拉罕相信自己的理性過於神的話,結果自作聰明生了以實馬利,帶來難以收拾的後果。

其實,理性與信心並沒有衝突,神賜給我們理性的功能,是要我們好好思考真理,並按照真理分辨是非,作出正確的抉擇。然而,我們必須知道理性是有限制的,不要誤用理性,要認定神的說話是超越人的理性。這不是霸道的思想,而是認清神與人之間本質上的分別。神既是全知、全智的神,並且掌控整個歷史的發展,這樣的一位神,祂的說話必定是確定無誤的。而我們人的理性並不全面,也夾雜了偏見,再加上控制不到外在環境的變化,我們人憑理性所想出來的計劃往往行之不通。因此,若不讓神的說話管理我們的理性,我們就難免會自作聰明,自取禍患。

另外,上帝為何不一開始就向亞伯拉罕講清楚,只有他本身所生,並與撒拉所生的兒子才能成為他的後裔?其實,若果神一次過把祂對我們所計劃的每一個細節都告訴我們,我們就不需要一步一步尋求祂、信靠祂,沒有這樣的過程,我們對神的信心是不會成長的。從另一方面看,亞伯拉罕其實可以先求問神他的後裔將會怎樣誕生,神也必在合適的時間指示他。然而,亞伯拉罕並沒有先求問神,就自把自為,與使女夏甲生下以實馬利,讓自己的想法凌駕了神的指示,結果釀成家庭悲劇,甚至歷史性的民族矛盾。

但是,神的慈愛與信實並沒有離開亞伯拉罕,在他一百歲那年,按照祂所應許的,使他與不育多年並停了經的撒拉生下了以撒,使父婦二人多年的苦笑轉為喜笑,讓我們看見只有是出於上帝的應許,人看為不可能的事,在神的大能中卻是可能。

不過,十多年後,神給亞伯拉罕最大的試驗,吩咐他把他的獨生愛子以撒獻為燔祭。這要求除了在親情上極端為難之外,在理性上也是極大的矛盾。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必定成為大國,但苦等二十多年,亞伯拉罕與撒拉還沒有兒子,終於神賜下神蹟,使以撒出生,因此以撒的誕生是上帝兌現祂應許的明證。然而,十多年後,上帝為何竟要取走仍是童子的以撒?這樣,上帝之前所兌現的應許未免完全粉碎嗎?亞伯拉罕對神應許幾十年的信靠,到他臨終時竟完全幻滅?一切豈不是枉然嗎?

然而,亞伯拉罕最後是欣然順服上帝這個看似不合情理的吩咐,希伯來書的作者就有以下的評論:

「亞伯拉罕因着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纔要稱為你的後裔.』他以為 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希伯來書11:17-19)

亞伯拉罕沒有忘記了神說過「以撒生的纔要稱為你的後裔」,但他同時要面對把以撒獻為燔祭的命令,一邊是神的應許,另一邊是神的命令。神的應許基本上是神自己親自成就,人只須相信祂會並能實現祂的應許就足夠;但神的命令是人必須順服的,即使當刻未能完全明白。因此,亞伯拉罕既然聽到神命令他把以撒獻為燔祭,他知道自己的本份就是順服神,至於「以撒生的纔要稱為你的後裔」這個應許,亞伯拉罕只能相信神會並能對自己所應許的負責到底。因此,他得到的結論是:神命令他殺以撒之後,還會有能力叫以撒從死裡復活,成就祂的應許。當然,神不是真的要他殺以撒,只是試驗他,在關鍵的時候制止他下手,以另一隻燔祭的公羊代替了以撒,使以撒彷彿從死裡復活,而亞伯拉罕亦因此成為歷世歷代信徒的信心之父。

本篇要結束對亞伯拉罕的探討。從亞伯拉罕的一生中,我們看見信心真的如希伯來書所說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神為我們所定下的計劃,往往需要我們一步一步去尋求,並在尋求的過程中學習信靠,在信靠的過程中,我們會發現神的應許可能會與現實環境背道而馳,人憑自己的方法怎樣掙扎,也徒勞無功,只有神的手介入,在祂應許的範圍內,不可能的才能成為可能,為要顯明「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卻凡事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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