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論壇 繁體 | 簡體
Sclub交友聊天~加入聊天室當版主
分享
返回列表 發帖

正確禱告的法則(1)- 尊敬

不要一心二用地禱告

恰當禱告的第一道法則就是要調節自己以適合於與神對話。也就是說,我們需要除去心中那些影響我們集中默想上帝的思緒。並且,我們不單應集中精神去禱告,更應盡力超越自己的限制。我並不是要求忘記所有煩惱,相反的,很多時候憂慮是更驅使我們去禱告。我們看到,神的僕人在禱告中常常見證自己受到極大的折磨,更不用說單單是煩惱。他們說自己在深處向神求告,在死亡的恐嚇之中禱告。(詩 130:1)

但我的意思是,我們需要將所有外在無關的掛慮放下,免得我們的思想游走不定,至終從想念天上的事被壓下到想念地上的事。我說要盡力超越自己的限制,就是指不要按著自己盲目甚至愚昧的理性推論來禱告,也不要受到理性的限制所限制,禱告時,只要對神存著純一清潔的心。


不要隨便地禱告

以下兩項提醒是非常值得注意的。

第一,禱告的人,應該運用自己的各樣功能,要付上心力,而不是被各樣的思念所分心。因為,輕率的禱告絶對談不上是尊敬上帝,甚至可以說,是與尊敬上帝完全相反的。我們越是發覺自己不能專心,就越是要竭力使自己繼續專心下去。因為,所有人在禱告時都會受到各樣不相關的思想所侵擾,要麼是中斷了禱告,或是帶著思想繞圈子而拖延了原來的進展。但讓我們重新思想到,當神與我們親密地對話,但我們竟將屬天的與屬地的相混合,是對神多麼大的不敬。若我們禱告時像常人對話般隨意漫談,就實在是忽視上帝了。

正因如此,唯有那些恰當而正確地使自己恆常禱告的人,才能被神的偉大所感動,使他不受地上的思慮和所帶來的情緒所影響。舉手禱告的動作,正是表示人要緊記若他們不是提升自己的思想,則與神的距離非常遙遠。正如詩篇所說︰「耶和華啊,我的心仰望你。」(詩 25:1) 並且聖經常常出現「揚聲禱告」(賽 37:4),免得被神看為「如酒在渣宰上」(耶 48:11, 番 1:12)。

簡單來說,神對我們越是真實,又越是輕柔地呼喚我們將各樣重擔投到祂的懷中,我們就越是無法推卻恆切禱告的責任,特別是當神以祂的榮光和無法數算的恩惠來吸引我們時!但除非人努力對抗各樣的纏累,並專心仰望上帝,否則就不可能好好禱告。


不要放縱地禱告

有關禱告的第二個提醒,就是不要祈求過於上帝容許的範圍。因為即使祂要求我們對祂傾心吐意,他仍然不會無止境地放鬆對愚昧和惡事的束縛。並且,祂雖應許會按照義人的禱告來成就,但祂亦不會屈從他們的個人意願。

但在這兩件事,人們常大大犯罪。很多人魯莽又毫不尊敬地大膽向上帝提出無禮的要求來迎合自己的情慾。他們提出的要求,若是在與人談話時提起也非常可恥,但現在卻以此來冒犯衝撞上帝。

就算是不信的人文學者,也會嘲弄及鄙視這種厚顏無恥的行為,他說︰「一些有野心的人會選擇宙斯作他們的守護者;吝嗇的人,會選擇偷竊之神墨丘利;崇尚知識的,會選擇真理之神亞波羅和智慧之神雅典娜;好勇鬥狠的,會選擇戰神瑪爾斯;好色的,就選擇愛神維納斯。」

我認為直到今日,人在禱告中縱容自己的不正當慾望,與人在私下對話中隨意開玩笑沒有兩樣。但神並不容許自己垂聽人的禱告的恩慈被人羞辱,因此,祂會行使祂應有的權力,以祂自己的權能來決定和限制我們的願望。因此,我們必需緊守約翰的教導︰「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甚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一  5:14)


聖靈幫助我們禱告

但因為我們的能力是遠遠不及神對禱告的要求,我們必需尋求幫助。我們要使思想集中於上帝,讓情感的功能可以跟上。但事實上這兩者常常分開得很遠,甚至可說,是背道而馳的。因此,為了幫助我們的軟弱,神賜下聖靈作為我們禱告的導師,教導我們正確和合宜的情感。

聖經說︰「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 8:26)不是聖靈自己嘆息和禱告,而是祂激動我們的確信、願望、嘆息,使得我們發出的禱告遠遠超過於自己能力所及的範圍。保羅用「說不出來」去形容信徒這種在聖靈引導下的嘆息,是因為那些真正受過禱告訓練的人都不能不注意到,當人心受到盲目的緊張焦慮所影響時,實在不知道能用怎樣的說話去表達出來。

事實上,他們嘗試說出來時,就會感到混亂及有所遲疑。我們都很清楚,能正確禱告是非常難得的恩賜。這樣說不是為了使我們為自己的懶惰找藉口,使我們將禱告的責任推給聖靈,然後放任自己不去留心當盡的責任,好像有些不敬虔的人認為我們應該守株待兔地等候聖靈激動我們禱告。但這樣說,是為了告訴我們,當我們極之厭惡自己的慣性和遲鈍時,我們要尋求聖靈的幫助。

所以,保羅要我們在聖靈裏禱告時,亦不忘同時勸我們要以悟性來禱告。(林前 14:15)他的意思就是,聖靈帶領我們禱告與我們的努力是完全沒有衝突的,因為神的心意就是要試驗我們的信心能夠有多大程度影響到我們的心。


葡萄樹的枝子 @ 基督教果園

正確禱告的法則(2)- 真誠與悔罪

真實認識自己的需要

禱告的第二道法則,就是要深深覺察自己的不足,又思想這些是多麼真實的需要,然後逼切火熱地向神祈求。有很多人敷衍地念誦禱文,好像例行公事一樣。他們即使承認對所求的需要,說若沒有神的幫助他們必不能活下去,但是他們看來仍然將這禱告當作是習慣性的責任。這是因為他們的心很冰冷,他們沒有想清楚自己所說的。

是的,一個既略而有帶點混亂的需要感使他們禱告,但這感受沒有使他們按照真實情況那樣發出呼求。舉例來說,若一個人認為自己不是罪人,或起碼,他不想到自己是一個罪人,卻在祈求神的寛恕和憐憫,難道這不是無稭到上帝極其厭惡的地步嗎?這不是等同於嘲笑上帝嗎?但正如我所說,人是滿載敗壞到一個地步,常常為了表現自己而向上帝祈求一些他們自己認為必定能從其他途徑獲得的事,或是他們已經擁有的事。

一個看似更輕微但亦同樣是不能忍受的錯誤,就是以為神要屈從人的宗教行為,而進行唸經式不帶默想的禱告。敬虔的人必需慬慎地到神面前,只可以發出真心實意並真正渴望從神得到所求的禱告。事實上,就算有一些事情我們只是為了神的榮耀而祈求,最初看不見是與我們自己的需要有關,我們也要用同樣的激情和熱心去禱告。

舉例來說,若我們祈求「人都尊神的名為聖」(太 6:9,路 11:2),我們就應該帶著對「神的名被尊為聖」的深切渴望來禱告。


禱告是否受當下的感受和情緒影響?

我承認我們並不是每時每刻都感受到相同程度的禱告需要。正如雅各所說︰「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他就該禱告;有喜樂的呢,他就該歌頌。」(雅 5:13)因此,人的常理亦告訴我們,因為我們的懶惰,神會以外在的環境剌激我們必需禱告。

大衛稱之為「可尋找的時候」(詩 32:6,31:6),因為,他在許多其他經文教導我們(如︰詩 94:19),我們越是在困苦、不適、恐懼、試練或其他一切重壓我們的事上,我們越是能自由地到上帝面前,就好像神是呼召我們到他那裏一樣。但同時,保羅的教導亦是同樣真確︰要「時時禱告」。(弗 6:18,帖前 5:17)因為無論我們的心有多麼歡喜快慰,也沒有一刻我們的需要是被滿足到不需再禱告。

一個倉庫滿盈的人,若不是神繼續的施恩,也不可能再吃到下一口的飯,因此,他充足的食物並不妨礙他為每天日用的飲食祈求。若我們思想周圍有多大的危險,這危機感就會教導我們不能不時刻禱告。若我們從屬靈的角度看,則更能看清這個事實。若我們真正思想自己所犯的眾多罪,什麼時候我們可以對祈求神的寛恕漠不關心?什麼時候,我們面對的試探不是大到我們要切切祈求神的幫助?再者,為了神的國度和神的榮耀祈求,又什麼時候可以斷斷續續,使我們可以白白浪費禱告的機會?

因此,我們實在需要不住的禱告。

我仍未談及信徒的堅忍,但聖經對「不住禱告」的教導,是指出我們的懶惰,因為我們不知道自己真正的需要。因為這個法則,假冒為善的人,和故意犯罪的人,都不可以禱告。神應許的是與「誠心求告祂的」相近(詩 145:18),並說「全心尋求祂的」就必尋見(耶 29:13 - 14)。所以,他們在自己的愚昧裏自得其樂,不可能得到神的喜悅。亦因此,正確的禱告必需包含悔改。這就是為什麼聖經常說神不聽罪人(約 9:31)和他們的祈禱(箴 28:9,賽 1:15),就連他們的獻祭也為神所憎惡(箴 15:8,21:27)。

「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唯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聽他。(約 9:31)」

「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箴 28:9)」

「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賽 1:15)」

「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祈禱,為他所喜悅。(箴 15:8)」

「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況他存惡意來獻呢?(箴 21:27)」

因為他們的心實在不應感到神垂聽他們,並且那些用硬心惹怒上帝的人,是不該感到神要和他們和解的。在以賽亞書,他這樣警告︰「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賽 1:15)耶利米書亦說︰「我告誡他們,他們卻不聽從,及至他們呼求時,我必不聽。」(耶 11:7、8、11)

「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直到今日,都是從早起來,切切誥誡他們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耶 11:7)」

「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去行。所以我使這約中一切咒詛的話臨到他們身上;這約是我吩咐他們行的,他們卻不去行。(耶 11:8)」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是他們不能逃脫的。他們必向我哀求,我卻不聽。(耶 11:11)」

若惡人的整個生命都在敗壞神的聖名,卻以神的約誇口,在神看來這是對祂極大的不敬。結果,以賽亞亦控訴猶太人「用嘴唇尊敬神,心卻遠離祂」。

「主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其實不單是指禱告,而是說他們的整個敬拜都是神所憎惡的。(賽 29:13)」

雅各的說話也適用於這裏︰「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 4:3)我們稍後將會談到,禱告不是依靠禱告者配得垂聽,但是當我們帶著一個有虧欠的良心時,約翰的警告就不是與我們無關了︰「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約一  3:22)

所以,只有真誠的敬拜者能夠正確禱告,也只有他們的禱告會被垂聽。就讓我們每一個,當準備禱告時,也先厭惡自己的惡行並且悔改,然後謙卑地祈求神的憐憫。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TOP

正確禱告的法則(3)- 放下一切自信、祈求赦免

我們要謙卑祈求恩典

讓我們來看正確禱告的第三道法則︰所有禱告的人,都必需謙卑將一切榮耀歸給上帝,放棄一切榮耀自己的慾望,否定自己,不作任何自我肯定。否則,當我們說自己有任何價值,哪怕只是丁點兒的價值,都會變成自大自誇,最後滅亡在祂面前。

我們再看以下這些有關順服的例子,就能除去任何人傲慢的理由。在神面前,越是聖潔的人,在神面前就越是謙卑地下拜,知道自己沒有任何可誇。

被神大大稱許的但以理,在禱告時卻說︰「我們在你面前懇求,原不是因自己的義,乃因你的大憐憫。求主垂聽,求主赦免,求主應允而行,為你自己……因這城和這民都是稱為你名下的。」(但 9:18 - 19)他並不是將自己與普通的群眾相混合。但他承認自己的罪,並作為一個懇求的人去尋求神的庇護,於是很有技巧地說︰「我…承認我的罪和本國之民以色列的罪…」(但 9:20)

大衛亦設下謙卑的榜樣︰「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 143:2)

同樣,以賽亞這樣禱告︰「你曾發怒,我們仍犯罪;……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並且無人求告你的名;無人奮力抓住你。原來你掩面不顧我們,使我們因罪孽消化。耶和華啊,現在你仍是我們的父!我們是泥,你是窯匠;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大發震怒,也不要永遠紀念罪孽。求你垂顧我們,我們都是你的百姓。」(賽 64:5 - 9)

他們的禱告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除了祈求神的慈愛和憐憫以外,不會再有任何蒙恩的盼望。

正如耶利米說︰「耶和華啊,我們的罪孽雖然作見證告我們,還求你為你名的緣故行事。我們本是多次背道,得罪了你。」(耶 14:7)

有一位不知名的作者,無論他是誰,但他寫下了這樣美妙的禱文︰「我那因行了大惡而痛苦悲傷的靈魂,要到你面前下拜。主呀,我帶著饑渴的心,並沒有將榮耀歸你的眼睛。不是藉著先祖的義我們向你禱告求憐憫,主呀我神,而是因你是憐憫的主。求你憐憫我們,因我們犯罪得罪你。」


禱告最重要的部份是祈求赦免

總括來說,正確禱告的開始,或我們可稱之為「禱告的預備」,就是以謙卑的態度為自己的罪祈求赦免。

無論一個人的生活有多聖潔,在他完全與上帝和好以前,他不可能從上帝得著半點的好處。在他得著赦免以前,不可能得著上帝的祝福。

在詩篇裏我們多次看到,信徒是以祈求赦免作為開啟禱告大門的鑰匙。

大衛,在他祈求罪得赦免以外的任何事情前,他說︰「求你不要紀念我幼年的罪愆和我的過犯;耶和華啊,求你因你的恩惠,按你的慈愛紀念我。」(詩 25:7) 然後他再說︰「求你看顧我的困苦,我的艱難,赦免我一切的罪。」(詩 25:18)

並且,單單祈求我們近期所犯的罪亦不足夠,因為在過往有太多我們已經完全忘記的罪。

當大衛提到在承認自己所犯的大罪時,他回憶到自己在母親懷胎的時候的罪(詩 51:5)。他這樣說,不是為了將犯罪的責任推卸到自己的敗壞本性之上,而是將生命裏一切的罪都包括起來。當他越是強烈地承認自己毫無可誇,他就越是可能得著上帝的赦免。

即使有些聖徒沒有以很長的篇幅祈求赦免,但當我們仔細地思考聖經所記載的禱告,我們就會發現他們將禱告完全建基於上帝的憐憫,亦因此能得著祂的喜悅。

若有人仔細查問自己的良心,他會發現根本不可能斗膽地向神祈求他自己的願望。除非他得著了神的憐憫和赦免,否則每次嘗試提出自己的請求時,都會懼怕得發抖。

我還必需提到另一項必需承認的罪,是必需在自己所犯的罪以外特別祈求的。因為,若我們保留著犯罪的源頭,卻期望自己的罪行被移除,這是毫無道理的。

我們要小心,不要治標不治本。我們首要得著的,是神對我們的喜悅,而不是祂悅納我們的外在證據。因為祂確立了次序,若不是我們的良心能感受到神完全接納我們,否則所求的得一切也沒有任何意義(即使真能得到的話)。

基督的回答亦提醒我們得著赦免的重要。當他要醫治癱子時,他說︰「你的罪赦了。」(太 9:2) 他這樣說,是要提醒我們必需特別關注神會否按祂的恩典接納我們,然後,才是祂與我們和好所帶來的各樣恩惠。

但除了仍在自己身上的罪,我們必需為之祈求赦免以外,亦不能忽略開始禱告時能使我們蒙上帝喜悅的必然要素,就是神白白的恩典憐憫。沒有神白白的恩典,禱告是永不能到達神的跟前。

約翰告訴我們︰「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 1:9)

正因如此,在律法中,禱告必需有帶著血的代贖(撒上 7:9),使得他們能蒙垂聽,並且人們必需被警告他們是如何不配享受這個可以禱告的尊榮。這樣,在除去身上的不潔以後,他們亦只能以神的憐憫為禱告的基礎。


提及自己的義?

有時,聖徒好像大聲呼喊,以他們自己的義來求神幫助。

舉例來說,大衛曾這樣禱告「求你保存我的性命,因我是虔誠人。」(詩 86:2),或像希西家的禱告︰「耶和華啊,求你紀念我在你面前怎樣存完全的心,按誠實行事,又做你眼中所看為善的。」(王下 20:3,賽 38:3)

他們這樣禱告的意思,乃是為了按他們重生後所結的果子而見證出他們確是神的僕人和神的兒女,以見證他們在神的應許上有份。

神透過祂的先知啟示,「耶和華的眼目看顧義人;祂的耳朵聽他們的呼求。」(詩 34:15)神亦再次透過使徒約翰啟示︰「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約一 3:22)

祂這樣說不是要人按照自己的功德來禱告,而是說祂喜悅向那些誠實無偽來遵行神旨意的人,願意賜給他們確切的盼望。

誠然,在約翰福音裏被醫治的那生來瞎眼的人曾說「神不聽罪人」,確是從神真理裏推論出來的正確無誤的話。這裏「罪人」的意思是正如聖經一般的用法,是指那些依靠自己犯罪行惡來得利,完全無意走在正路的人。

也就是說,沒有人可以真誠地呼求上帝,卻不同時追求敬虔的。

對於上帝垂聽義人的應許,亦有眾聖徒的見證,使得他們提到自己的純正和無罪時,能夠感受到盼望顯明在他們身上。

再說一次,當他們在神面前將自己與自己的仇敵相比較,從而求神救他們脫離這些仇敵的手時,就特別常會發出這類的禱告。在這樣與罪人的比較之下,他們希望因此更能求得上帝向他們施恩,拯救他們。

敬虔的人擁有著一個清潔的良心,從而確認自己是在神的眾多應許之下,使他們得著神對真敬拜者的安慰和堅固。

這樣禱告,不是要從祂的懷裏將祝福奪過來,而是要從祂垂聽禱告的應許之下得著滿足的盼望。而祂的祝福乃是在人的善行以外,完全出於祂的恩慈而賜下的。


葡萄樹的枝子 @ 基督教果園

TOP

正確禱告的法則(4)- 帶著確切的盼望祈求

[信心與盼望能戰勝恐懼]

正確禱告的第四道法則,就是在真正的謙卑之中,仍對禱告蒙應允存著確切的盼望。

一方面認知神的審判,另一方面確信神的喜悅,表面看來兩者是互相矛盾的。但在神的恩慈正正

是向那些被自己的罪所壓制和傷害的人發出的前提下,就變得能夠調和在一起了。

就正如悔改和信心之間的關係。悔改是使我們懼怕的,信心是使我們得安慰的,但這兩樣表面互相矛盾的事卻是緊密的相關。禱告的自卑與盼望亦是同樣地連合在一起。

詩篇所說「至於我,我必憑你豐盛的慈愛進入你的居所;我必存敬畏你的心向你的聖殿下拜。」(詩 5:7) 就很簡潔地表達了這兩者的調和。

在神的恩慈之中包含了信心,亦同時包含了敬畏。

不單是祂的尊榮使我們使我們心生尊敬,更是因為我們的不配,在丟棄一切的驕傲與自信以後,我們是在懼怕之中。

但「有確定的把握」,不是指單純撫慰自己的心,抹去一切的焦慮。

因為完全沒有焦慮的平安,也同時是沒有關心、沒有想望、也沒有任何畏懼。

聖徒最為懇切禱告的時間,就是當他們有極大的需要,或面對極大的困難,並且受到情感上的痛苦,直到他們以信心尋求解脫的時候。

在這樣的患難中,他們在百般折磨中仍完全依靠神的恩典時,這就是神的良善恩慈在他們身上最為明顯的時候了。

所以,敬虔人的禱告應該從兩種感受發出,而這兩種感受是互相包含又互相代表的。這兩個感受就是,在自己的痛苦和缺乏之中懼怕將要發生的事,又同時以神為自己的避難所,確信祂已準備隨時幫助我們。因為,若我們對所求的事物不存任何盼望,是非常惹上帝發怒的。


[禱告與信心]

按著禱告的本質來說,禱告不應是隨機性地產生出來,而是要跟隨信心的導引。

耶穌這樣表達這個原則︰「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 11:24) 他又在另一處確認我們︰「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太 21:22)

雅各亦說︰「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 (雅1:5-6)

當雅各將信心與疑惑對照,他正確地表達了信心的強度。他又再加上︰「疑惑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甚麼。」(雅 1:7),他甚至將這些人比喻為「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雅 1:6)。

因此,在另一處經文,雅各稱正確的禱告是「出於信心的祈禱」。

因為神常常說,是照人的信心去成全每一個(太 8:13, 9:29, 可 11:24),就暗示說沒有信心就不能從神得到任何事。

總結來說,我們是以信心來領受神應允禱告的賜與。

照樣,我們看見保羅的教導,「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羅 10:14)。保羅又說︰「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 10:17)

因為,透過說明按著信心續步禱告,他說明唯有那些真正聽過神的道,明白神的恩慈和溫柔的人,才能發自內心地呼求祂。


葡萄樹的枝子 @ 基督教果園

TOP

返回列表